第27章 清末之吾辈爱自由(27)(第3/3页)

完结篇刊登后的一星期内,雪花一般的订购信飞向他们编辑社,读者们纷纷求购《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全三期。

约翰还听说,在私下里,这三期报纸已经被炒到了三美元一张的高价,要知道《孟松小说报》一张报纸才卖5美分。

约翰之前库存的报纸立刻销售一空,还有不少读者给他来信抱怨自己买不到报纸,直接在信封上塞钱要求报社给他们寄报纸。

约翰就再次去拜访乐景了。

他一进门就问乐景,“路易斯,新小说你写好了吗?”

乐景从书房里拿出写好的前三章稿子交给了他。

约翰顾不得找个地方坐下,就如饥似渴的开始阅读路易斯的新作品。

约翰从来不喜欢看爱情小说,但是他得说,路易斯的新小说写的特别有意思!他看的津津有味!

而且他敢发誓,他之前从来没有在市面上看到这种类型的爱情小说!

他很快就看完了三章存稿,然后急切的追问乐景:“后面怎么样了?艾米丽嫁出去了吗?”

乐景点了点头,肯定回答:“当然。”

约翰由衷露出一个欣慰笑意。

超越时代一步是天才,超越时代十步则是疯子。

这个时代的女性读者恐怕是无法接受艾米丽嫁给事业孤独一生的。

乐景自然在后面为艾米丽安排了好姻缘,保证让读者心满意足。

而且乐景觉得事业和婚姻并不冲突,好的爱情中的男女双方是两棵并肩而立的橡树,共同吸收养分共同成长,就像乐景的父母那样。

看完这三章存稿后,约翰已经彻底下定了决心。

毫无疑问,路易斯是一名货真价实的天才。

从《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到《无法结婚的女人们》,文风和题材跨越如此大,可是路易斯却如此轻松的驾驭住了不同题材,而且呈现出不同流俗的构思和天才般的剧情安排,让约翰这种对爱情小说不感兴趣的男人都看得津津有味,并且真的开始忧心女主角艾米丽的命运。

可以想见这部新小说刊登后会多么受读者们欢迎。

他这次真是挖到宝了!

如果是路易斯的话,他已经蹉跎了十年的梦想说不定真的能实现!

所以约翰立刻向乐景提出了《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出版一事。

“出版?”乐景惊讶,“这么快?”

“趁现在有热度,当然要趁热打铁啊。”约翰美滋滋地说:“你知道现在编辑室收到了多少读者来信抱怨买不到报纸吗?现在如果出版的话,我敢保证,一定会卖脱销的!”

能多一条赚钱的途径乐景怎么会不乐意?

他精明问道:“你打算印刷多少本?定价多少?我能收到多少版税?”

约翰道:“初版先印刷三千本试水,每本定价1.5美元,版税的话,初版版税一千美元,如果再版的话,我会给你增加版税。”

这已经算是一个很慷慨的价格了。

约翰承担了后续可能的滞销风险,刨除印刷成本,以及给书店老板的抽成,在支付了乐景的版税后,他甚至有可能亏钱。

乐景真的有点惊讶了。

他在后世可没少看资本家剥削作家拖欠稿费,甚至剥夺作家的版权让作家摇身一变成为“枪手”的事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像约翰这样全心全意为作者服务的老板可谓是凤毛麟角。乐景作为记者,当然知道商业报纸的是盈利为目的,约翰如此行事似乎有点不符合常理。

乐景这么疑惑了,也这么问出来了。

约翰耸了耸肩,坦然道:“路易斯,我当然也不是慈善家,我这么做,是因为我很看好你,我认为,如果是你的话,一定能实现我的梦想。”

乐景疑惑道:“什么梦想?”

约翰注视着乐景的双眼,有那么一瞬间,这个秃顶中年男人的眼中燃烧着少年般炽热明澈的火焰,“由我作为编辑,亲手培养出来一名举世闻名的大文豪,然后让我的报纸成为全国乃至全球都有影响力的通俗小说报。”

乐景沉默了。

这实在是一个很大的野心。

“为什么对我这么有信心?你就不怕我江郎才尽吗?”

约翰笑了,他指了指自己的脑袋,“大概是我身为编辑的直觉吧。”

他语气笃定地仿佛在说一个毕竟会实现的预言:“直觉告诉我,这一切都是上帝的旨意,上帝让你从东方来到美国,安排了你我的相遇,就是要让我们互相成就,你会在美国文坛声名大噪,成为大文豪,而我的事业也会因为你而腾飞。”

“我知道我们报社现在很小,无法给你提供优渥的待遇,但是同样的,你一个东方人在美国文坛发展势必要承受很多非议和攻讦,很多大的报社反而不能公正的看待你和你的作品。但是有我在的话,你只需要专心写作就好了,我会尽我所能,给你提供最优渥的待遇和最好的写作环境,让你能安心创作,不受外界纷扰。”

中年男人恳切的看着乐景,“路易斯,成为我们报社的专职作家吧,我有预感,我们搭档,会成就一番佳话的!”

乐景沉吟半分钟,在约翰情不自禁忐忑起来的目光里伸出了手,轻快道:“那就,合作愉快。”

约翰松了口气,眉开眼笑用力握上乐景的手,“合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