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咸鼠(3)(第2/3页)

它猜,小曲应该从没有恨过老曲,不然他不会记得老曲最开心的时候是哪一段岁月。

回去的路上,它看见他用力揉了揉眼睛,揉得通红,但始终没有掉下它期待的眼泪。

一饿又是五六年,它才是欲哭无泪。

四分五裂的天下没有任何改善,人们大概已经习惯了战火绵延的岁月,今天的皇帝明天的刀下鬼也不再是稀奇事了,盛年时积下的大好江山,毁起来委实容易得很,都说乱世出英雄,可英雄太少凡人太多,称霸天下的豪情壮志掩埋在求活下去的平凡愿望里,埋得太深,能否得见天日,无人知晓。

小曲没有骗老曲,他能照顾自己,再乱的世道他都好手好脚地过来了,帮人抄过书,也跟账房先生学过算账,还在瓷器铺里打过下手,做得最久的工作是在乡下帮人种地,顺便帮不识字的乡民们写信读信,七七八八赚回来的钱基本够吃饱,有时还有结余可以存起来。

十九岁的小曲不但长高许多,眉目也周正起来,虽说不上英俊,难得他为人开朗爱笑,总一脸不知愁滋味的模样,多少也是讨人喜欢的。常到村东头的小河边洗衣裳的翠儿姑娘就是特别喜欢他的一个,他教她将村子里一种不知名的野草捣碎取汁后加到水里,洗出来的衣裳又干净又不褪色,还在她闲下来时拿石子儿在地上教她写字,不知不觉间翠儿居然成了村子里识字最多的人。他把自己在外头的种种经历讲给她听,经常把她逗得哈哈大笑。每当村子里有什么节庆活动,翠儿总是第一个通知他,中秋端午元宵节,他们越来越习惯只有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光,捧着炒熟的放了一丁点盐巴的豆子当零食,坐在田埂上讨论月亮上有没有嫦娥,偷偷在大半夜爬到野山山顶,像一对傻子一样在嗖嗖的冷风里坐等日出,有时他也会嘲笑翠儿的手工太差,给他做的鞋子居然左右脚不一样大。

总之,小曲觉得未来的生活里可能要多一个人了,现在就是要尽量赚更多的钱,才好正式向翠儿家提亲。

朝气蓬勃充满希望的日子可真是让人高兴。

唯一觉得要被气死的只有它……这小子居然陷入爱河了……听说情爱这种事特别让人心思舒畅,那他更不会哭了?气死了气死了!它难道要饿着肚子陪他一辈子??明明是个那么容易让人哭出来的时代,偏这小子运气那么好?!

半年后,翠儿出嫁了,新郎是另一个镇子上殷实人家的儿子。

婚事定下来前,翠儿曾哭着来找小曲,说不想嫁,要他快去家里提亲。

小曲数了数自己藏在床底下的钱,其实都不用数,太少了。

他还是去了翠儿家,钱不够胆量凑,他真心喜欢翠儿,那是他接近二十年的生命里第一次产生了要把余生交托出去的冲动。

但是,胆量跟冲动在一大堆丰厚的聘礼面前一败涂地,不管他的表达如何情真意切,结果还是被翠儿妈拿扫把打了出去,边打边骂:“你个外乡人连养活自己都勉强还敢连累我闺女?她爹做生意赔了钱要债的天天来你能帮我们还还是帮我们去死?再敢来找翠儿老娘打死你!”

屋子里,翠儿爹黑着一张脸,咳嗽得厉害。

翠儿一开始还哭着争辩,甚至指责父亲根本就不该在这种时局下学人做买卖,母亲骂她不孝,她又急又气说不出话来,直到父亲咳出来一口血后,一家人的互相攻击才停止,然后老老少少抱头痛哭。

他不知道怎么安慰这家人,但好像刚刚挨打的人明明是他,谁来安慰他呢?

没有人。

他悄悄离开了翠儿家。

翠儿好几天没出现,他也没有去找她。

又过了几日,翠儿红着眼睛站在他面前,那时已近傍晚,寒气很重,人站在外头从头到脚都找不到半点温度。

光秃秃的土墙外,两人相顾无言,翠儿都不敢看他,低着头。

北风嚣张,所见之处只得他们两个活物,世界在此刻寻不到生机似的。

“以后就好好过日子。”他不需要她说话,答案早在心里,只从怀里取出老早准备好的东西,那是翠儿从前做给他的荷包,上头的鸳鸯绣得像鸭子,他塞给她,“也不知买点什么当贺礼,你自己揣着,看上喜欢的自己买。”

翠儿的手僵硬地像木头,把荷包推给他,使劲摇头。

他不收,又推回去:“能嫁得好是好事。天冷,快回去吧。”

翠儿的眼泪越流越厉害,哽咽着想说什么,但还是说不出一个字。

不用道歉,也没有怨恨,他摸了摸她的脑袋,送她到这条路的分叉口,只能送到这里了,以后的路,她要跟另一个人走了。

他微笑着冲她挥手,目送她离开。

蹲在他肩膀的它叹气,不是因为他失恋,而是从他的表情判断这回它还是没东西吃。这个家伙啊,到底什么才能让他哭出来呢?

正想着,一滴亮晶晶的眼泪突然从它面前落下去,它惊诧之余赶紧冲下去一口吞下,抬头,他无力地靠在老树粗糙灰黑的树干上,身上灰黑的衣裳几乎跟这棵快枯死的树融为一体。

第二滴眼泪还没有出来,便被他用力擦掉了,可嘴角还是挂着笑,仿佛只要不露出难过的表情他就不会难过一样。

它心满意足地打了个饱嗝,飘到他面前用力亲了他的脸颊一下:“你可算哭了!”它甚至盼望着他马上再爱上一个会嫁给别人的姑娘,说不定这样它一辈子都不愁吃喝了。

总之那一天,小曲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独自走回去的,当然更不知道身旁有一只兴高采烈只差敲锣打鼓的妖怪。

翠儿出嫁后不久,小曲离开了这里。

老家是回不去的,祖屋在战火里烧了一大半,现在估计全塌了吧,当初出来谋生,还想着等攒够了钱的时候说不定天下也太平了,那时便能回去把家重新修起来,娶妻生子,然后教孩子读书识字,但不需要他把所有诗词都背下来,更不需要他成为神童。

可是折腾了这么些年,修房子的钱远远不够,天下也没有太平,并且越来越不太平。

二十岁,三十岁,四十岁……唯有年龄的增长不费吹灰之力。

从小曲走到另一个老曲的过程里,他还去参过军打过仗,军队里起码能吃上饱饭,可是他不敢杀人,刀比笔重太多,总拿不稳,而且战场太难看了,他这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多血,那么多离开身体的四肢,死的伤的堆叠在一起,人命在其中轻贱得连一张废纸都不如。终于有一天,他跑了,倒也不是怕死,就觉得自己在做一件毫无意义的事,再提不起力气。跑的时候还带着个受了伤的小兄弟,才十来岁,看到血还会吓哭的那种孩子,一路上担惊受怕地躲藏,实在没饭吃的时候他趁夜去别人家的果园里摘果子,末了却不愿当小偷,留了字据说借了多少果子以后必定偿还,并且留下了自己的大名。活下来不容易,小伤兵懂事,中途好几次都让他不要管自己了,他也动摇过几次,带着一个伤兵逃难实在是难,但最终他每次都说行我再送你走一段就走,却总是送了一段又一段,多走一段离小伤兵的老家就能近一段。小伤兵说家中尚有母亲与妹妹,村子周围的山上四季常绿,花果遍地,还能抓到肥壮的野兔,自己做梦都想回去。他听得很欣慰,甚至觉得那不只是小伤兵想回的家,也是他想去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