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第十章 维么拉河

第二天,12月24日,天一亮旅行队就出发了。这天天气炎热,但并非酷热难耐。道路较为平坦,车、马行走起来比较顺利。一行人马穿过了一片经砍伐过后新栽的树林,来到白湖边。他们整整走了一天,傍晚时分,在湖岸边露宿过夜。白湖里的水是咸的,不能饮用。

那地理学家认为这白湖是空有其名,湖水并不白,正如黑海的水并不黑,红海的水并不红,黄海的水并不黄,蓝山的山并不蓝一样。然而,为了维护地理学家的声誉,他还为这一命名辩护了很久,但他提出的所有理由均不能成立。

奥比内先生一贯严格守时,准时开了晚饭。饭后,旅客们分别在车子里和帐篷里安顿就寝,很快就进入了梦乡,虽然澳洲的豺狼野狗不断地发出悲惨的嚎叫,但对于旅途劳累了一天的人们来说也无济于事。

白湖的对岸是一片美丽的平原,上面开满了五颜六色的菊花。第二天清晨,众人醒来时,望见的是满目色彩绚丽的菊花争奇斗艳。看到这幅美景,众人流连忘返。然而,这一行人还是得按时启程。除了远处的几座秃丘以外,一眼望不到边的是那美丽的大草原和盛开的花朵,好一派明媚春光。细叶麻蓝色花和澳洲特有的爵床草红花,恰好相映成趣。千奇百怪的艾莫菲拉树点缀着这一片草地。含盐分的地面上长满了灰藋、滨藜、甜菜等胭脂菜类的植物,有的呈青绿色,有的呈淡红色。这些植物在烧成灰后能提炼出极好的碱来,是工业上必不可少的原料。巴加内尔遇到花草又成了植物学家,他对这些花草都能一一叫出名字来。同时,他对数字也特别敏感,他会说:直到目前为止,澳洲大陆已发现的植物有120类,共分4200种。

不知不觉旅行队又走了10多英里的路程,进入了高大的树丛中,这里有洋槐树、木本含羞草、橡胶树等。这一带泉水潺潺,阳光充足,那些植物也没有辜负阳光的恩赐,长势良好,花朵姿态万千,五彩缤纷,散发出浓郁的香气。

虽说植物茂密,可动物并不多见。偶尔有几只食火鸡在平原上跳来蹦去,见到人就跑得无影无踪了。少校眼疾手快,居然一枪打中一只几近灭绝的怪鸟,这鸟被称为裸颈鹳,英国移民管它叫大鹤。它身高5英尺,长约2英尺。臀部宽大,末端甚尖,呈圆锥形。白色的胸脯黑黑的嘴,油绿色的颈项朱红色的头,两脚鲜红,羽毛斑斓。大自然仿佛把调色板上的色彩都用在这大鹤身上了。

大家对这只鸟赞不绝口。要不是走了几英里小罗伯特也打到了一只怪兽的话,这一天所有的荣耀全给少校占尽了。罗伯特打到的也是一只畸形的怪兽,这是一只食蚂蚁的动物,外形颇像刺猬,应该说大概是创世记中初级阶段没有完全成形的十不像的动物之一。它经常伸着带有粘液的长舌头垂在圆筒般的嘴外面,这种怪兽以蚂蚁为主食,四处寻找蚂蚁吃。

“这是只针鼹鼠嘛!”巴加内尔叫出这单孔动物的名字,“你们从没见过这种动物吧?”

“样子太难看了。”哥尼纳凡爵士回答说。

“看是难看,却很珍奇,”地理学家又说,“而且全世界任何地方都找不到,属澳大利亚大陆特有。”

地理学家想把这只针鼹鼠放在行李箱中带走,将来可做成单孔动物的标本,但遭到奥比内的强烈反对,也只好作罢。

这一天,旅行队已走到东经141度30分的地方了。到目前为止,他们很少见到有移民,连土著人的影子也见不到一个,那些未开化的民族一般都群居在达令河和墨累河支流尽头那片人迹罕至的地带。

但是,一个罕见的场面引起了一行人的兴趣。澳洲大陆有不少胆大的投机商贩将牲口从东部的山区运到维多利亚及南澳等省来,阵容庞大,浩浩荡荡,蔚为壮观。

下午4时许,蒙格尔斯船长发现前面3英里处卷起了漫天的灰尘。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大家疑惑不解。得请博学的地理学家解释,但没等巴加内尔开口,艾尔顿的一句话打断了他的沉思。艾尔顿说那是牲畜走过时扬起的灰尘。

那水手长说得不错,灰烟渐渐飘近,里面还带着羊咩、马嘶、牛哞的合奏曲,还夹杂着人的叫喊声、口哨声和谩骂声。突然间,有一个人出现在喧嚣的烟云里,他应该是这支大军的总指挥,与其说他是位总指挥,还不如称他为牲畜贩子。他名叫山姆·梅切尔,从东部而来,到波特兰去。爵士迎了上去,两人便友好地交谈起来。

梅切尔这支牧群共有12075头牲畜,其中牛1000头,羊11000只,马75匹,都是从蓝山平原一带买来的,买来时很瘦,现在他要把它们赶到南澳那丰厚的草原上去放牧,等养肥了再卖掉,可获得巨大的利润。梅切尔盘算着每头牛赚两镑,每只羊赚半镑,加起来,可以纯赚3750英镑的利润。这是一大笔可观的生意。但他要有一定的耐心和强大的毅力才能把这群不听话的牲畜赶到目的地。一路上要吃很多苦,这是门费力不讨好的生意,赚几个钱实在是不易!

牧群在继续往前走,梅切尔开始简叙他的经历。海伦娜夫人、玛丽·格兰特和骑马的旅伴们都围了上来,坐在一棵大胶树荫下,听牲畜贩子讲述他的故事。

梅切尔已出门7个月了,每天走大约10英里路。大约还要3个月的时间才能走完他那漫长的旅程。途中有30个人和20只狗给他做帮手,其中5个是黑人,他们帮他把走失的牲畜找回来。牧队后面还跟有6辆大车。赶牲畜的人手中都拿着1.9英尺长牧杖,上面系有用皮条编成的9英尺长的鞭子,在队列中走上走下,维持牲口的次序,那群狗组成的轻骑兵队伍则在两侧巡逻。

旅客们都称赞这庞大的牧群秩序井然,有条不紊,真不容易。梅切尔按牲畜种类不同将它们编排在一起走,那些野性的牛和羊总是不能和睦相处的。羊走过的地方,牛绝对不愿意在那里吃草,所以必须让牛打头。把它们分成两队,后面是羊群,由20个人指挥,马在最后作后卫。

梅切尔还特别指出这支牧军的向导既不是狗,也不是人,而是牛,牛最聪明,被公认为首领。它们十分庄严地在前排挺进,本能地选择平坦的道路,深信自己有权享受别人的另眼相待,人们也特别顺着它们,全牧群都心甘情愿地听从它们领导。它们要停,随它们停下来。歇一会儿后,它们不发出动身的信号,赶它们走也是不走的。

这支牲畜大军的远征,规模宏大,虽说没有色诺芬(1)将军的指挥,但也真可以载入史册了。那牲畜贩子将自己远征的经历讲述得很详细。他告诉大家说只要这支大军在平原走,一切都不成问题。牲畜白天在沿路吃草,在小沟里喝水,夜里睡觉,狗一叫,全部牲口都会很听话地马上聚集在一起。但是进了大森林,穿过那片木本含羞草丛就困难重重。牧畜们混杂在一起,或者四处乱跑,万一有一头首领走失,必须不惜一切代价把它找回,否则,就有溃散的危险。天下大雨更是糟糕,牲畜们不愿意走。若是遇到大风,牲畜会吓得发狂,整个牧群就会纷纷乱窜,溃不成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