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比特错误(第2/6页)

泰勒觉得自己很幸运,能够抓住虚假记忆中唯一的破绽,从而用理性来分辨真实与虚幻。对他来说,这似乎是长大成人的标志。

当然他也承认,伴随这一发现而来的是一丝伤感。尽管这段记忆是生造的,但它毕竟是自己对奶奶的爱的一部分;现在它丧失了真实的光环,好像奶奶的某一部分也随之逝去,余下的只有无以名状的空虚。

泰勒知道,世界上最好的开心果冰淇淋出自洛斯阿达玛镇的多拉冰淇淋店。因为就是在那里,空调的凉风吹着他的后脖颈,阳光从满是灰尘的百叶窗缝隙照进来,他们分享着一小杯开心果冰淇淋,就在这时,利迪娅对他说:“好啊,我当然愿意,就这么定了。”

一个月前,他帮她把从“完全食物”超市的垃圾箱里拣出来的橄榄、面包和葡萄汁搬回公寓。其实她也住在他那栋楼里,就在他下面一层。她房间里仅有的几样家具都是硬纸板做的,上面蒙着床单,看上去像简约主义戏剧的舞台布景一样。利迪娅在地板上摊开一条毯子,于是那天下午,他们便在她那十二平方米的单人公寓里举行了一次野餐。他们就着瓶子喝葡萄汁,利迪娅把面包掰开递给他。

“圣餐,利迪娅的手艺。”她的口气好像在说“卡拉布里亚风味鸡块,我奶奶的家传秘方”似的,完全不像是开玩笑。然后,她从罐子里给他拿了颗橄榄。

奶奶最后一次带泰勒去教堂已经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所以他完全不知道现在该如何应答。可是,他想要留在她身边望着她的脸。尽管她只偶尔露出笑意,但泰勒可以感觉到她神色中弥漫着的某种喜悦,如同扑面而来的热浪一般。

他给她讲自己的工作,如何在银行做数据库程序员,又说到他晚上如何在笔记本上作诗,然后来到烟气腾腾的咖啡馆里,在那些有着同样梦想的男男女女面前朗诵。他告诉她那些在自己生活中分量最重的名字,还有名字背后的故事。他暗自赞叹她的面容,并惊讶于自己竟如此为她着迷。

泰勒也问她一些问题。他想了解自己意中人的人生,还有她所积攒下来的那些名字背后的故事。

利迪娅长大的地方叫新坎顿,是分散于从波士顿到纽约的高速公路沿线的无数远郊小镇之一,这些小镇基本上都大同小异。父母给她取这个名字,是为了纪念在她出生之前就过世了的外祖母。小时候妈妈叫她“豌豆荚”,因为她生得圆滚滚的,又喜欢阳光。她爸爸则叫她“小公主”,因为他觉得所有的父亲都会这么称呼女儿。

初中的大部分时间里,她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她的父母开始吵架,等到尘埃落定之后,爸爸想让她继续用利迪娅·葛蒂这个名字,而妈妈则希望她改名为利迪娅·奥斯坎莱。她的暑假都在亚利桑那州爸爸的新家度过,他晚上与朋友聚会的时候也会把她带上。他们叫她“小鲨鱼”,因为她扑克打得比他们还好。学校里的女生都叫她“郝利迪”,因为她最喜欢的是红色。而男生没给她取绰号,因为就他们所知,她还没吻过谁。

到了高中,她成了“嗑药的利迪娅”,而且很受男生欢迎,不过完全不是出于什么像样的理由。至于她妈妈用来称呼她的那些词儿,她宁可不去回想。有一天,她搭一个男孩的车来到波士顿某处建筑前,那里有很多人在车道边怒气冲冲地挥舞着横幅和标语牌。她孤零零地走进去的时候,他们冲她喊的那些话让她发抖。过后,她躺在白色的小房间里醒过来,一位护士叫她不要理会外面那些杂音,想象自己是“一位勇敢的青年女性”。

她昏睡过去,然后突然惊醒了,感觉房间在摇晃。从那一刻起,她的人生便彻底改变了:因为双眼颜色如同飞蛾翅膀的天使安伯列降临了。

泰勒当时听得还不是太明白,于是利迪娅告诉他,天使降临的时候不会像大部分目击者描述的那样与被拜访者交谈。天使降临所带来的震撼纯粹来自天使本身,因为天使正是上帝的分身。

和千千万万普通人一样,虽然利迪娅的人生并没有完全充斥着非同寻常的苦难,但到那时为止,所遭遇的种种失意与背叛也足以磨灭教会灌输给她的那一点点信仰。在她的世界里,上帝原本同中微子一般毫无意义。但是那时她仰望着天使,感到安伯列的光芒穿透她的双眼,充满她的心房。那痛苦的感觉是如此的光荣,她根本连合眼的念头都没动过。她之前对于任何事情的理解根本都是不正确的,也是无关紧要的。安伯列的光辉照亮了她父母之间那些令人窒息的沉默,照亮了高中生活的零和游戏给她留下的新旧伤痕,照亮了日常生活中那些令人自卑、迷惑和绝望的混乱。这一切都在那光芒里变得清晰明了而又合乎情理,而且更重要的是,它们变得美丽了。

那一刻,利迪娅脱胎换骨。她被对上帝的爱所充满,终于理解了为什么说无上帝之处即为地狱,而与硫黄和烈火无关。

听完利迪娅的叙述,泰勒终于发现是她的什么让他如此动心——他在她脸上看到的那种幸福,过去人们称之为“蒙恩”。蒙恩之人可以免于恐俱。恐惧源自得不到满足的欲望,而上帝的存在,即使是通过天使降临这一途径,也足以使欲望在她眼里变得毫无意义。天使降临后,她心中仅存的恐惧便是害怕被上帝抛弃。不过,既然得到上帝救赎的唯一条件是爱上帝,而在体会到天使降临所带来的巨大喜悦之后,利迪娅不可能不爱上帝,所以她注定会被拯救。

利迪娅终于知道自己是谁了——她是获救者之一。这不是说要她戒掉毒品和粗口,也不是要她成天穿着白袍子上街去往各家的门缝底下塞小册子。这只是意味着她可以继续她的生活,而未来她做一切时自然会充满喜悦,因为她热爱上帝。

泰勒之所以会爱上利迪娅,是因为他看见了上帝的光辉。虽然中间经过了利迪娅的折射,但仍然让他如痴如醉。

他带利迪娅去参加诗歌朗诵会,利迪娅就这么认识了他那些在烟气腾腾的地下室咖啡馆里聚会的诗友。在聚光灯结成的光茧中朗诵的时候,泰勒会在周围的昏暗之中找寻利迪娅发亮的面孔,还有她的红发形成的光晕。听到他读诗的时候她会微笑,而他喜欢那种微笑。

因为在她眼里,诗的抑扬格和上帝的羔羊也没多大区别;因为她身上带着肥皂与阳光的味道;因为她说想和他一起去看星星的时候是认真的;因为当他嘲笑说“然则”的人时她叫他去查字典,结果他发现它果然有那么个用法;因为他总能在她要笑之前几分之一秒预见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