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万艳书 上册》(14)(第5/9页)

马上就有娘姨捧着面盆、手巾、热水吊子进出不绝,服侍倌人们洗脸补妆,满室的粉香蒸腾。这么足足闹腾了两刻钟,等文淑的一套曲子全唱完了,白凤才领着一干倌人重新步出,每个人都换过了衣裳头面,焕然一新。三位男客原本都在和文淑一人谈笑,此时不觉一起住了口,往这边投过目光,竟仿如寒冬腊月里误入了仙境的花圃,处处是扶春芍药、照夜玫瑰,一阵目不暇接后,所有人的目光统统锁在了白凤身上。

迎着打量,白凤款款而来。她重施了面妆,两颊与眼窝满敷胭脂,胭脂上再罩一层茉莉花实合制的珍珠粉,以白盖红,做飞霞妆,头上一并戴起了洒钻细闪的貂鼠卧兔[59],高髻上插着金钗梳,对挑双凤,身上也换作了一件海棠红掩衿狐肷滚珠短袄,裁剪得细乍乍,娇娇娆娆极可腰身,下束一条色泽典雅的大薰色遍地金绫裙,系着八穗荷包与金扣花,一步一风流。她扶着椅背,将目光四面轮转一番,最后停在詹盛言面上,佯嗔一句道:“看什么呀,不认识我了不成?”

白凤的下巴生得略为圆润短小,唇肉又丰厚,因此之前的淡妆之下,看起来还颇有几分少女之态,但此际一经改妆,便突显出她极其醒目而精致的眼鼻,又兼以身量特高、凹凸有致,一双精光慑人的妙目一转,那一份凌厉的美艳简直令人目眩神移而又望之生畏,绝不敢逼视。

相较之下,更显出了文淑的清瘦平顺来。若论起二女谁更美些,自然白凤才是当之无愧的尤物,偏好她这一路的男人会嫌文淑寡淡,但另有一类寻花之客并不爱浓郁媚冶,反会觉文淑的秀外慧中、沁人心脾才是风尘界中的真国色。文淑对于自己的美态亦颇有自知,因此丝毫也不被白凤的气焰所压制,反倒神清气柔一笑,“不怪几位客人全看得眼都不眨,凤姐姐这一身妆扮,简直够十五个人瞧半个月了。”

白凤一听之下便领会这话乃是明夸暗贬,讥讽她妆扮过甚;正巧又进来一个外场给文淑送局票,她便一壁在牌桌边的原位上坐下,一壁对之一笑道:“我拢共只做着两位客人,怎比文淑姐姐,别说十五个,只怕五十个客人也不止,全在贵连班望眼欲穿,等着一睹姐姐的风采。才我在里屋时就听见一直叫姐姐转局,姐姐这么忙,只管先去吧。”

这是嘲讽文淑客人太滥,更兼下了逐客令,文淑却不过四两拨千斤地笑笑,“下人不懂事,我早交代了,今天是盛公爷请客,我得为公爷做足面子,任是谁叫条子我也不会去了。”正说着,又见两个龟奴在门外张望,她一瞥见,却向他

们招一招手道:“取来啦?送进来。”

这就看那二人一人捧着一只瓷坛、一人拎着一只红木提盒走进来,文淑接过那坛子,打开布封道:“这一坛还是六月里我亲手泡的,用的是五十年以上的茅台酒,一直都没得着机会喝。才凤姐姐嫌屋里头烘得慌,我就想起这个最是祛热除烦的,便叫人回贵连班取了来。”

潘思存早就拊掌而笑,“多少客人重金厚礼尚不得文淑姑娘一顾,渠料你还会主动送礼给客人!”

张之河也呵呵笑起来,“有人花冤钱,就有人捡便宜嘛。”说着便瞟一瞟詹盛言。

詹盛言却顾不得两位朋友的调侃,只觉那坛封一开,立马便扑出一股极醇郁的糟香。他手中本捏着只小酒壶,这一下不由将其放开一边,只顾对着那酒坛闭目深嗅,再张开眼时,双睛已神光烁烁,“这是梅子酒吧,我许久没喝过了。这香气可真地道。”

文淑抿嘴一笑,“盛公爷不愧是‘酒神仙’,一闻便知。张军门、潘六爷,这总不枉我‘宝剑赠侠士,红粉送佳人’吧。”

另一个龟奴早也开了提盒,里头竟是整套酒具,有一把舀酒的大银勺,配着十只水晶大杯。文淑的跟局丫鬟们捧出几只杯子,一一摆放去牌桌四边专搁吃食茶点的小几上,文淑自个动手拈了勺子,先为本客张之河舀一杯,次为潘思存、詹盛言也舀过,而后又舀了一满杯递给白凤,“凤姐姐,你喝吧,梅子酒顺气,喝了心中舒坦。”

这是在挑衅,而白凤绝不会任由人挑衅。在她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之前,她的手已经伸出去重重压住了詹盛言的手,“瞧瞧你的手,还喝!”

她的音调又高,又脆,又尖锐,就仿似水晶被猛掷在地面上摔碎,一瞬间整座屋子都静了一静,大家统统望向詹盛言的手。

他的右手正端杯欲饮,被酒精毁掉的手掌战战不止,使得杯中的梅子酒也微微动荡着。

他抬目望向她,眼神中既有惊奇,也有恼怒。白凤已然后悔当众给他难堪,无论作为慷慨的客人还是体贴的情人,他都绝不该受到她此种对待——她也从未如此对待过他,所以她难以预料詹盛言将会有什么反应。她心中有过一闪念,生怕他眼中那一点儿怒火会化作挥向她的拳头,尽管她的确只配得到他的拳头。但她很快就发现他望向她的目光里多出了一丝探究的意味,而后他就无声一叹,用故作奚落的口吻说:“先瞧瞧你自个儿的手吧,还好意思说我。”

现在所有人又一起看向白凤的手,白凤自己也莫名其妙地翻过手掌端详一遍,“我的手怎么了?”

她的手一离开他手臂,他就用发抖的右手把酒杯送到嘴边。几口饮尽后,他衔着空杯道:“一只手上三只戒指,哪一只不是爷买给你的,还堵不住你这张嘴?”

原有些绷紧的气氛松弛下来,女人们一起发出了笑声以及艳羡的赞叹。一位倌人抚着白凤的手和她手指上晶宝夺目的几只戒指,啧啧有声:“这一只全绿翡翠和赤金祖母绿的成色已经是顶上顶、尖上尖了,更难得是这一只西洋金刚钻。我前儿在珠市口看了一只,钻石还没黄豆大,翻头也远不及这个,就得七百多银子。这一只的戒面这么大,还这么纯,非上千拿不下。凤姐姐,你这一只手足够买下一座楼了。”

“你们瞧这个,”说话的是那个梳斜髻、戴正凤的倌人,这时她鬓边又添了一支金闹蛾,她抚着蛾子颤动的金丝双翅,歪首笑道,“我才管凤姐姐借的,也是盛公爷所送。这是宫里头的新样子,我四处都找不到,凤姐姐却一早就戴上了,说是都戴烦了。唉,真是同人不同命。”

“我倒不羡慕这些,”有个一直不怎么多言的小倌人忽然掠了掠眉前刘海,还带着些羞意低声道,“盛公爷原是大名鼎鼎的‘财神’,花钱冲些没什么,但大家伙也晓得公爷的脾气更冲得没边,你们却瞧他待凤姐姐这一份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