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回到过去 第十二章(第2/10页)

我本来想跟古铁雷斯谈谈他在新奥尔良的经历,但转念一想,觉得过于好奇很不明智,尤其是在我赢了德比大战之后。我要是敢提起的话——如果我能想到一个貌似合理的由头引起话题——我肯定会问古铁雷斯是否认识马尔切洛匪帮里另一位赫赫有名的成员,之前是位拳师,名叫查尔斯·“杜茨”·穆雷。我想答案是肯定的,因为过去跟自身相处和谐。杜茨·穆雷的妻子是玛格丽特·奥斯瓦尔德的妹妹。也就是说他是李·哈维·奥斯瓦尔德的姨父。

4

1959年春的一天(佛罗里达有春天;当地人告诉我说,有时春天长达一个星期),我打开邮箱,发现一张诺科米斯公共图书馆的索书卡。我预定了一本《醒着的梦》,巴德·舒尔伯格[96]的新作,书已经到了。我跳进森利纳——不逊于后来闻名的阳光海岸——开车去取书。

从图书馆出来,我留意到大厅乱糟糟的布告栏上贴了一张新海报。很难被人忽略;明亮的蓝色海报上有个打哆嗦的卡通人,正看着一支特大的温度计,里面的水银对准零下十度。“有温度(学位)[97]的问题吗?”海报上写着。“你可能够条件从俄克拉荷马联合大学得到一张邮购文凭!欲知详情,请来函咨询!”

俄克拉荷马联合大学听起来比炖鲭鱼更靠不住,但让我有了个主意。这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因于我厌烦了。奥斯瓦尔德还在海军陆战队,到九月才会退役,届时他会去苏联。他的第一个举动将是努力弃绝他的美国公民身份。他不会成功,但在莫斯科酒店尝试了一次表演性的——很可能是伪造的——自杀之后,苏联人准备让他留在他们的国家。可以说是“官方批准”。他会在那儿待三十个月左右,在明斯克的一家无线电工厂上班。一次聚会上,他会遇见一个名叫玛丽娜·普鲁沙科娃的女孩。穿着红色裙子,白色拖鞋,阿尔在笔记中写道,风姿绰约,一袭舞会装扮

奥斯瓦尔德有艳福了,而此时我该做些什么呢?联合大学提供了一个选择。我写信咨询详情,并迅速得到答复。目录上兜售了一大堆学位。我惊奇地发现,花三百美元(现金或者汇票),我就能拿个英语学士文凭。只需通过一项仅有五十道选择题的测验就行。

我准备好汇票,默默地跟我的三百美元吻别,递交了申请。两周之后,我从联合大学收到一张薄薄的马尼拉纸信封。里面是两张满是污点的油印纸。问题很棒。下面两道题目我最喜欢:

22.“莫比”姓什么?

A. 汤姆

B. 迪克

C. 哈里

D. 约翰

 

23.《七个尖角的阁楼》是谁写的?

A. 查尔斯·狄更斯

B. 亨利·詹姆斯

C. 安·布拉德斯特里特

D. 纳撒尼尔·霍桑

E. 以上都不对

我一边填答案一边享受这场完美的测验(偶尔大喊一声,“你们肯定在耍我!”),发回俄克拉荷马州伊尼德。我收到一封明信片,恭喜我通过了测验。又交了五十块“管理费”之后,我被告知会收到文凭。他们是这么说的,瞧,还真兑现了!文凭比之前的测验好看多了,上面盖着令人印象深刻的金印。当我把文凭递给萨拉索塔县城学校的代表时,那个大人物毫不迟疑地接受了,把我的名字填在代课教师名单上。

这样一来,1959至1960学年,我每周又教一两天课。回到学校感觉很好。我喜欢学生——男孩儿们留着平头,女孩儿们留着马尾辫,穿着过膝的蓬蓬裙——尽管我痛苦地发现,我在各间教室里看到的面孔都是普通的类型。这些代课的日子让我重新认识到我性格中的一个基本事实:我喜欢写作,并且文笔不错,但我热爱的是教书。

教书以某种我无法言喻的方式,或者说,某种我想要的方式上让我更加充实。我的描述不足以形容那种感觉。

我当代课老师最完美的一天是在西萨拉索塔高中,我在一堂美国文学课上讲完《麦田里的守望者》(当然,这本书被学校图书馆列为禁书。

要是哪个学生把它带进神圣的课堂,肯定会被没收)的基本情节之后,鼓励学生讨论霍尔顿·考尔菲德[98]最大的不满:学校、成人和美国人的整个生活都是虚伪的。学生们开始还不活跃,但等到铃响的时候,所有人都想发表意见,有五六个同学冒着下节课迟到的危险,就他们从周围社会里看到的,以及父母为他们设计的人生道路中存在的问题各抒己见。他们眼睛闪烁着光芒,脸上洋溢着激动。我确信,这一带的书店会掀起抢购某本暗红平装书的热潮。最后离开的是个肌肉结实的男孩,穿一身足球运动衫。对我来说,他看起来像是《阿奇》连环画册中的穆斯·梅森。

“我希望您能一直在这里,安伯森先生,”

他用温和的南方口音说。“我最喜欢您。”

他不只是喜欢我,是最喜欢我。没有什么能比得上从一个十七岁大的孩子口中听到这样的话更让人欣慰,他看起来像是出现了其学生生涯中第一次醍醐灌顶。

那个月稍晚的时候,校长把我叫到办公室,跟我客套一番,倒了杯可口可乐,然后问我:“你是个危险分子吗,孩子?”我向他保证我不是。

我告诉他我还投了艾克一票。他看起来很满意,但建议我以后还是严格选用“更广为接受的阅读书目”。发型会改变,裙子的长度会改变,俚语会改变,但高中的管理永不会变。

5

有一次在大学课堂上(在缅因大学,一所真正的大学,我在那儿拿到了真正的理学学士学位),我听见一位心理学教授发表高见说,人类真的拥有第六感。他称之为直觉。还说直觉神秘主义者和不法分子的直觉最发达。我不是神秘主义者,但我既算是从我的时代被放逐的人,又算是个杀人犯(我可能认为杀死弗兰克·邓宁是正当的,但警察当然不会这么认为)。要是这两样还不能让我成为不法分子,那就没什么东西能了。

“危险逼近的情况下,我给你们的建议是,”

那位教授1995年的一天说,“听凭直觉。”

我决定1960年夏天就这么办。我开始对爱德华多·古铁雷斯越来越感到不安。他是个小角色,但风传中他与匪帮的关联值得考虑……还有,支付我的德比赌注时,他眼露凶光。现在想想,我的赌注实在是大得离谱。我为什么要去赌呢?那时我还一点儿都不缺钱。这不是贪婪;我想这更像是一个优秀的击球手遇到一记悬空的曲线球时的感觉。有些时候,你只是情不自禁,追求全垒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