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39章

起先,斯图听到狗叫声时并没有太在意;这种情况在晴朗的夏日上午是经常发生的。他刚刚穿过新汉普什尔州南拉伊盖特镇,眼前的公路在美丽的乡间蜿蜒向前,阳光穿过路边的榆树洒向路面,给路面铺上了一层晃动着的硬币大小的光斑。路两旁生长着密密的灌林丛——有郁郁葱葱的盐肤树、桧树以及其他许多他叫不出名的灌木。品种之多,令他眼花缭乱,他熟悉东德克萨斯的植物,那里路边的植物种类没有这里多。在他左边,一堵古老的石墙在灌木丛中蜿蜒穿行,时隐时现。右边,一条小溪欢快地向东流去。灌木丛中不时有小动物跑动(昨天,一条硕大的母鹿站在302号公路白线上尽情地吸吮着早上的空气,这一景象使他看呆了。),小鸟在叽叽喳喳地叫着。在这种声音的衬托下,狗叫是世界上再自然不过的事了。

他又走了大约1英里才突然意识到那条狗(听声音,它已经离得很近)不管怎么说一定不同寻常。自打离开斯托威顿后,一路上他看到了很多条死狗,但没有见到一条活狗。因此,他想到流感杀死了许多人,但不是所有的人。显然,流感也杀死了很多狗,但仍有狗还活着。可能这条狗现在很怕见人。当它嗅到他时,它很可能钻进灌木丛中,并冲着他狂吠,一直到斯图离开它的领地才会停下来。

他调整了一下背囊的背带,叠了两块手帕垫在背带压着的肩膀上。他穿了一双乔治亚靴子,3天的旅程下来,鞋底的纹路快要磨秃了。他头上戴着一顶入时的红色宽边毡帽,背肩上斜挎着一支军用卡宾枪。他没想到会碰到杀人犯,但他还是朦朦胧胧地感到,带枪是个不错的想法,可以打一些野物。昨天他还真看到了野物,仍还活着,而他竟因吃惊和高兴而忘了开枪。

现在行囊又舒适地伏在他的肩上,他继续沿着公路向前走去。从狗的叫声中听得出,它好像就在下一个转弯的地方。斯图想,可能我会看到它。

他选择了302号公路,向东走去,因为他认为这终将会把他带到海边的。他还为自己制定了类似计划的东西:到了海边后,我将决定我要干什么。到那时,我会忘记发生过的事。现在已经是超级流感渐渐退去后,又出现了劳埃德跪下身去。时而哼上两支小曲,时而咧开嘴傻笑。他经常忘记刚才哼过的曲子,每到这时候,脸上就失去了笑容,然后就是片刻的啜泣,接着又会忘记自己正在哭泣,继续哼哼。他正哼着一曲名叫“坎普敦之行”的歌。在哼歌和啜泣之余,又穿插着发出“嘟哒,嘟哒”的声音。整个监狱里死一般的寂静,只听见他的哼哼和啜泣声,不时的“嘟哒”声,以及试图拆卸床脚发出的轻微的刮擦声。他想把特拉斯克的尸体转过来,好够得着他的腿。服务生,请再给我来点卷心菜色拉,还要一条腿。

劳埃德看上去就像经历了一场速效减肥一样。囚衣像一张松松垮垮的帆悬在身上。监狱提供的最后一餐就是g天前的一顿中饭。劳埃德已瘦得皮包骨头,脸上的那张皮已将头颅的每一个凹陷和凸出部分暴露无遗。他的眼睛仍是明亮得闪闪发光,但牙齿已经咧出了唇外。头发成堆脱落,头上呈现出奇异的斑驳之色。看上去就像疯了一样。

“嘟哒、嘟哒”,他一边卸着床脚,一边低声哼哼着。他有时候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花力气拆那个肮脏的玩艺儿。但转眼间他又尝到真正的饥肠辘辘的痛苦滋味。饥饿的感觉实际上就是你的食欲已经到了极点。

“整夜骑车到处闲荡……整天骑车到处闲荡,嘟哒……”

床脚钩住了特拉斯克裤子的小腿部分。劳埃德很轻松地将他拉了过来。劳埃德垂下头,像小孩子一样抽泣着。在他的身后,凄凉地晾着一具老鼠的骸骨,这是在6月29日,也就是5天前,他在特拉斯克的牢房里弄死的。老鼠腥红的长尾巴仍然连在尸骨上。劳埃德几次试图吞食这只尾巴,但是太硬了。马桶里几乎所有的水都干了,尽管他曾竭尽全力想把它储存下来。牢房里弥漫着尿的躁味,为了不让水源受到污染,他不得不一直把尿撒到走廊上。他已经不需要大便了(因为饮食条件的急剧下降,这一点就完全可以理解)。

他过快地把自己储藏的食物吃光了。现在终于尝到苦头了。他曾经以为会有人来。他不敢相信没有人会来。

他本来不想吃特拉斯克,这种想法简直太可怕了。就在昨天晚上他还想方设法用一只拖鞋拍住一只蟑螂,然后生吃下去;他用牙齿把它咬成两半时,还感到它在嘴里疯狂地到处乱跳呢。事实上,味道倒是不错,比老鼠肉的味道要鲜美得多。真的,他并不想吃特拉斯克。他不愿像老鼠一样成为食人族。他必须把特拉斯克拖过来,这只是以防万一,只是以防万一。他曾经听说过有人在没有东西吃的时候依靠水也能活好长一段时间。

“尽管水已经不多了,但我现在还不想考虑,只是现在不想考虑,只是现在不想考虑。”

他不想死,不想挨饿。他满腔愤怒。三天前他心中就升腾起这种愤怒,而且这种感觉还正随着饥饿感的增强而与日剧增。他幻想,如果他那只早已死去的宠物兔能够思考的话,它也会这样恨他的。(现在他睡得很多,而且在梦中总是受到兔子的困挠,它的身体被吞噬了,毛皮被摊在地上,蛆在它的眼睛里蠕动,最可怕的是那些血淋淋的爪子,每当他醒来的时候,他就满心忧惧地看看他自己的手指)。劳埃德的愤怒全部聚集在想象中的一个简单的概念上。这个概念就是那把钥匙。

他现在被锁在牢房里。以前看起来他似乎应该被锁起来。他是那几个坏蛋之一。并不是一个真正的坏蛋。波克才是真正的坏家伙。如果没有波克的话,他做的事根本算不了什么。但是,他也要承担一些责任。还有维加斯的乔治亚·乔治和“白色大陆”的那3个人——他也参与了那件事,他估计自己已经受到惩罚了。他认为自己应该被逮起来,但不该关这么长的时间。这种事情谁也不愿意做,但是当他们已经完全把你控制在手中的时候,他们就是给你枪子,你也得吞下去。正如他对律师所说的,在这次“三州疯狂屠杀”中,只承担20%的责任。不是坐电椅,上帝呀!千万不能坐。简直是太可怕了。

但是他们有钥匙,这是最关键的东西。他们可以把你锁起来,想怎么整就怎么整。

在过去的三天中,劳埃德开始隐隐约约地领会到“那把钥匙”的象征意义了,它有护身符般的魔力。如果你按规则玩游戏,就把钥匙奖赏给你。反之,如果不按规则玩的话,你就永远被关在里面。钥匙与“强手棋”中的“蹲监狱”卡没什么两样。你不要想侥幸躲过,不要聚敛200美元。拥有了钥匙就有了某些特权。他们可以剥夺你10年的寿命,或是20年,或是40年。他们可以雇用像马瑟斯这样的人打你。他们甚至可以用电椅来了断你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