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

修补匠

The Tinker

猫头鹰突然扑下树枝,森林的夜晚也随之降临,修补匠约翰甚至不够时间把蓝枫树下的叶子堆起来。他躺下,透过上方的树枝,看见一颗星星透过移动的树影闪入视线。约翰在想,那会不会就是他梦见的那一颗。

他睡着了,夜里又做了那个梦,醒来时大汗淋漓,在黎明前的冷光中颤抖。整夜,那颗星星朝他直逼过来,伴随着巨大的呼啸声,越来越近,越来越大,变得比太阳还大。他感觉自己被它吞了下去,里面炽热无比,他无法呼吸,不停地流汗,全身的水分都流干了,身体干成一张砂纸,最后颤抖着,喘着粗气醒来。几只鸟雀栖在高枝上,看着他。

他冲那些鸟微笑,伸出手。它们顽皮地后退又靠近,和他嬉戏着,仿佛他是它们求偶舞蹈中的一员。跟着,它们突然齐齐跳到他的手上,他凑近看它们。修补匠看着公雀,拍拍脑袋,公雀也啄啄他的头;修补匠眨眨眼,公雀也眨眨眼。约翰轻声笑了,伸出胳膊,鸟雀飞了起来,不可思议地急速转着圈。修补匠约翰随着它们一起疯狂飞舞,鸟雀们俯冲下来,又兴高采烈地快速抬起,旋转,转得越来越快,直到筋疲力尽,翅膀都扭痛了。几分钟的喘气和休息后,鸟雀们停在枝头,修补匠躺在地上。约翰感受着鸟儿的疲惫,感受着翅膀上的些许酸痛,如同自己就是鸟儿。飞得痛快,疼得甜蜜。他笑着,从鸟儿的意识中抽身而出。

他起身收拾好修补工具,木棒槌,刨子,熔炉,以及最重要的薄铁片和碎锡片。他要用这些给好太太威布勒做把新的勺柄,给好太太史密斯修好菜锅,还得打磨理发师萨米的剃刀。那些碎锡片挂在他的衣服和工具箱上,一走起来就叮当作响,所以无论他什么时候走进镇子,主妇们都早早坐在门口等着他进入视线了。“修补匠来了!”她们会彼此呼唤。他知道生意不错。当然不错,在哈克斯和林克瑞城之间没有第二个修补匠,在广阔的水之森林里也没第二个。约翰很聪明,一年里不会踏足同一个城镇两次。

一个小时后,约翰拐上大路,知道离镇子不到四分之一英里了。他这阵子很少走大路,因为盗匪横行,杀人越货。尽管他认识很多强盗,也常为他们修补东西,还曾和他们一起过夜,但他知道,要是在路上碰到他们,还没等他们认出他来就已经把他给宰了,不管他是修补匠,森林里的人,还是那个与鸟为友的魔法师。

森林里还有些地方从未听闻他的名字,但他去过所有那些地方。他身上挂着锡片,来到一处小屋,烟囱因主人太过虚弱,无力去砍柴而没有冒烟。当他出现在门外时,奄奄一息的老妇人会拿起刀子,六岁的孩子会用力举起斧子,以保护神志不清的家人。约翰轻声细语,微微一笑,鸟雀们就从他肩膀上飞起来,落在病榻上。当他离开时,屋里的人安详地睡着了,炉子里也有了柴火。

他们醒来时容光焕发,很快便忘了修补匠,他们从没听过,也不会知道约翰这个名字。但每当母亲在夜里为熟睡的孩子盖被子时,她会不时地记起医者的那只手;每当丈夫清晨看到妻子眼角带着睡意醒来时,他会记起那个以鸟为友的大个子男人,那个男人碰了她一下,让她能够安睡了。

理发师萨米从他店里望了一眼广场,看到修补匠约翰的锡片上反射着的道道阳光。他匆匆地回到椅子边,旅店老板马丁脸上正抹着泡沫,等着萨米给他刮胡子。

“修补匠来了。”

店主马丁依然一动不动地坐着。“该死,这会儿只有我儿子一个人在旅店里。”

“无论如何,太迟了。他已经拐进去了。”萨米用手碰碰他的剃须刀,“刮完脸再回家总比胡子拉碴强,对吧,马丁大人?”

马丁咕哝一声,坐回了椅子里。“那就快点儿,萨米老兄,不然除了你想赚的那十二便士,我还有别的奉送。”

萨米开始为马丁刮脸,“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不喜欢他,马丁。当然,他是个有点冷漠的人。”

“如果算是人的话……”

“他是你的表亲,马丁大人。”

“那是瞎扯,”马丁的脸在残余的泡沫下显得通红,“他父亲和我父亲是表兄弟,但除此之外,我跟他没半毛钱关系,除了他能免费住我的旅店以外。”

萨米一边磨着剃须刀,一边摇着头,“那为什么,马丁大人,您的儿子阿莫斯有着一双和他一样的眼睛?”

马丁从椅子上弹起来,满面狰狞地对着小个子理发师,“我儿子阿莫斯的眼睛和我的一样,萨米老弟,和我的一样蓝,和他妈妈的一样蓝。给我毛巾。”他很快地擦了脸,漏掉了几个地方,包括鼻子下方的皂沫,这令他的脸看上去相当滑稽。萨米忍着没笑,看着大个子旅店老板大步走出理发店,“砰”一声摔上门。萨米再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他前俯后仰,胖胖的身子笑得摇摇晃晃。

“像我的一样蓝,他说,像我妻子的一样蓝。”萨米坐在马丁坐过的依然温热的椅子上,继续咯咯笑着,笑出了汗,最后睡着了。

阿莫斯是马丁的儿子,他坐在公共休息室的高脚凳上,正在办公——也就是花一两个小时浏览父亲的账本,心里却在盼着能出去玩。冬天坐在这儿是另一种体验,火苗升腾着,所有人都聚集在这间屋里,唱歌跳舞,温暖又热闹。现在已经是暖季的末尾,离冷雨降临没几天了,往后就是冬天,会下很厚的雪,融冰之前他都不能去游泳了。他有点手痒,渴望着扯掉衣服跳进西河。但他忍住了,继续翻着账本。

这时,“当啷”一声,他不由得分了神。他看到一个高个子男人堵在门口,挡住了外面的阳光。是修补匠约翰,在南边塔楼过冬的租客,不和任何人说话,但人人都认识的那个人。阿莫斯很害怕,沃辛镇每个人都怕他。阿莫斯比以往更怕一些,因为这是他头一回独自面对修补匠,没有父亲的手搭在肩上给他安全感。

约翰走向柜台后的大眼睛男孩。阿莫斯只是盯着他看。约翰望向他的眼睛,发现他的眼睛是蓝色的。不是一般的蓝,不同于所有金发的森林居民。这是一种深蓝,纯粹而深不可测的蓝,周围是清澈明净的眼白。这样的眼睛一眨不眨,不会表现出快乐,也不会表现出友好,但能够洞察一切。约翰也有一双这样的眼睛。不知为什么,他略感忧伤,因为知道这个男孩,他的表亲,阿莫斯,也有一双能看见真相的眼睛。阿莫斯有天赋,和约翰的或许不一样,但他有某种天赋。约翰摇摇头,伸出手道:“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