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不对(第2/2页)

燕赵歌恍然。

地主和佃户之间并非是你租我的田我给你佃租那么简单的事情,与其说是雇佣关系,倒不如说是盟约者,两者从来都是相互依存的。以三辅地区为例,佃户除了缴纳佃租之外,还具有向地主效忠的义务,与此相对的,地主也具有保护佃户的责任。遇上天灾人祸,地主还需要低息借贷给佃户粮食,让其谋生,以度过这段时间。

这些佃户往往祖上几代人都是某一家的佃户,极为忠诚可靠。三辅地区的许多豪强都会从中挑选一些有能力的年轻人给自己的子侄当扈从,他们自幼一起长大,同吃同住,将彼此当成手足兄弟,等到将来这些子侄无论做什么,这些扈从都是最可靠的心腹。而等这些子侄成事了之后,也绝不会让自己的扈从还只作为区区一个扈从。历史上作为主人家的扈从,甚至是奴仆出身的人,上了战场后借由军功一步登天的比比皆是。

当年燕国覆灭之前,燕家也有此制度,挑选父母双亡的孤儿一手抚养长大,赋予其姓氏名字,就如同大晋的羽林卫孤儿营一般。

当然,也有一些往死里剥削自家佃户的豪强大族,拼了命地放高利贷,兼并田产,对于这种胡作非为的人,陵寝制度会告诉他们如何做一个遵守律法的地主的。

“陆成侯知道此事?”

“当然知道,陆成侯早些年就有和琅琊陈氏分家的想法,他家当年在琅琊有几千亩的田产,钱几十万贯,宅子数座,如今分文不剩。若不是他丢了嫡出的子嗣,仅剩的庶子又是在琅琊陈氏的族地长大的,的的确确承了琅琊陈氏的恩情,他不好再动分宗的想法,怎么会拖到今天?”

燕赵歌对于陆成侯和琅琊陈氏的恩怨是一概不知的。但仔细想想,长辈提携子侄是很常见的事,便是碍于身份不好提携,带在身边教导的也有很多,像陆成侯这样完全和宗族割裂的是极为少见的。

“琅琊陈氏就甘心丢了外戚的身份?”燕赵歌问道,她问了之后不等长公主说话,又回答道:“是了,世祖皇帝当年论功行赏,无论是爵位还是金银都是毫不吝啬的,陈丞相应当得了极为丰厚的上次,陆成侯作为后嗣却沦落到如此地步,甚至要拼了命去军中挣前途,可见琅琊陈氏到底吞了多少东西,这些东西不肯吐,又吐不出,就只能分宗了。”

“我家清月就是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