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独立空军(第3/4页)

这种偏爱促成了驱逐机的迅速发展,却也冲淡了对国防问题的全面考虑,导致了对制空权含义的误解。当时大家都认为在战争中,只要打掉的敌机比自己损失的多,就是夺得了制空权。实际上这种胜利只是暂时的,它只是使敌方的空中作战活动短时间内难以进行,并不能阻止敌方在空中作战,事实上,各交战国的空中战争一直持续到大战结束时。

尽管驱逐机具有进攻特性,但事实上它几乎已被当作防御武器使用。驱逐机的活动半径有限,不可能到敌国去搜索敌人,迫使它只起被动作用。当时它主要用来击落观察巡逻或指引炮火射击的敌机,以保卫重要的目标不受轰炸。它的作战活动不是集中的,作用也是有限的。空战是一场两人交手的战争,一些有技巧和勇敢的飞行员就得到了充分的发挥。驱逐中队不像骑兵队那样组织得很好,它更像是松散的游侠。

现在我们可以看出,这种情况带有某种虚假性,不能反映真相。因为无论单兵如何勇敢,技艺如何高超,战争也不可能由零散的单兵来交战了。今天的战争是由人和机器组成的集群来进行的,因此空中游侠应由真正的空中队伍——独立空军来取代了。

前面已经指出,在空战中单纯依靠速度来取胜是不可靠的。例如,一架驱逐机被另一架速度更快的飞机赶上,那它就不再是驱逐机了。驱逐机的性质决定了它应当是一架出众的飞机,是代表了当时最新的技术成果,并由出色的飞行员操纵。可战争中并不是所有的飞行员都很出色,战争更多的是一些具有中等技能的人和机器进行交锋,因此,我们必须改变对空中作战的一些固定看法,否则就很难取胜。

在空中战斗中决定胜利的是火力,速度只能用来抓住敌人或者逃离敌人。一架速度较慢而带有重型武器的飞机,可以用自己携带的武器打开通路,战胜速度快的驱逐机。一支由速度较慢而带有较强武器的飞机组成的空战队,顶住敌人驱逐机的火力,就能成功地完成自己的任务。这里还要重复地说一下,空战队的任务不是去寻找空中的敌人,也不是去躲避它,它的首要职能是为轰炸队排除空中的抗击。

这里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阐述下我的观点。一支轰炸队要离开A点去轰炸B点,空战队在这次作战中并没有别的任务,它负责为轰炸队扫除敌人在A点至B点的道路上设计的一切空中障碍,而敌人的目标是要尽力阻止轰炸队对B点的轰炸。如果我方发起攻击,那就能很安全地完成轰炸。如果敌人进攻,则由空战队负责将其击退。因此,战斗机并不需要用最大速度寻找敌人,逼近它们交战,它的任务就是保护轰炸队,当敌人阻击轰炸队时进行战斗就可以了。

显然,空战队的速度应比轰炸队要快些,战斗机的活动半径和升限也应大于它所护送的轰炸队。总之,战斗机的主要特性为:速度、活动半径和升限均大于轰炸机。

由此看出,总体来说,这两种飞机之间的区别应当很少。这就是说,战斗机应和轰炸机一样,除携带充足的燃料外,还应有一定的运载能力。这个附加的运载能力对空战队来说应当主要用于加强火力,也可以用于安装防护装备。这里就提出一个问题:怎样在增强飞机上武器的同时又能向任何一方集中发射火力。飞机的重要部位是采用轻金属合金制成的装甲板,有一定的防护作用,如果想用装甲板来抵抗所有的射击是不可能的,但是用它来挡开许多子弹是没有问题的。

这样设计、制造出来的飞机在火力密度上占有很大优势,能够超过现有的任何驱逐机。既然能造出一架带弹2吨的轰炸机,那当然也可以造出载弹1吨、速度快、活动半径升限稍大的飞机。如果把这1吨炸弹换成枪炮,那这种飞机就是一种火力大大超过现有驱逐机的空战武器。

空战队的任务是要能在任何方向上集中最大的火力击退敌人的进攻,至少要使敌人难以接近,所以空战队应当尽可能多地组织能作战的飞机。这样的空战队在速度和机动方面都很占优势,相比之下武器不足的驱逐机就没有什么长处了,要攻击这样的空战队需要用武器更好、数量更多、装甲防护更强的飞机组成的机队才能成功。

只有拥有实际的经验,我们才能确定空战队恰当的组织细节,这些细节即是:飞机数量、队形和战术。这里也只是提出了一个大概的但又现实的设想来表明空战队应当是什么样的。

军备的稳定性

前面已经了解到,一支独立空军应如何组成。为了取得胜利,必须准备充分,它应包括轰炸队和空战队,还可以包括其他类型的飞机,如用来观察、报告目标方位以及在各司令部间担任联络员的快速飞机,但军队装备的稳定性也注定了它的主要组成永远是轰炸机和战斗机。

空军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就是军备的稳定性。人们常认为,军用飞机的设计和构造每三个月就要更新一次,这完全是由于航空技术稳固发展带来的。按空军目前的编制观念来看,这是正确的,正如现在我们看到的大家对驱逐机的重视。由于现代航天技术的发展非常迅速,所以今天技术可能还是最新的成果,明天可能就会过时,因为这类飞机的能力来自于速度的优势,而速度纪录每天都在被更新和打破,驱逐机显然是不够稳定的。

这不仅是对驱逐机如此,有一种叫“昼间轰炸机”的飞机就力求高速度和大载弹力的充分结合。按现在流行叫法,这种飞机叫作昼间轰炸机,因为它只能在白天进行轰炸,同时能利用它的高速度逃离敌人的驱逐机。这种轰炸机被当作是对中速的“夜间轰炸机”的补充,因为后者是利用黑暗掩护进行活动的。两种飞机都受同一思想指导,就是尽量避开敌人飞机的攻击去完成任务。这种思想是需要改正的,这是不正确的,因为不管是在陆地、海洋还是空中,就算有敌人的抗击,军队也仍要进行作战。这种昼间轰炸机的效能完全依靠速度,速度又永远在进步,所以这种轰炸机显然是不稳定的。

我对构成独立空军主体的飞机确实有着不同的看法,不论战斗机还是轰炸机,它们只需要中等速度,不需要特别重视速度。在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完全有能力很快地制成一种轰炸机或战斗机,使其在保持基本性能不变的条件下,速度每小时提高10~20英里[1]。这点并不是特别重要,重要的是关注武器本身的不断改进,能跟上武器技术的飞速发展。追求理论上的尽善尽美很容易走向极端,我们应该采用合乎理论和实用的中间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