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口袋里的冲突(第2/5页)

你到底会不会来?情报员在心里问道。和世界多数地方一样,这个吧台在酒杯和酒瓶后面也有一面镜子。这个土生土长的加州人照着镜子仔细端详自己,假装这是别人的脸,心想是否能看出什么。紧张吗?怀疑吗?害怕吗?政治视野充满欲望?

可能有人正在做这样的评估,可能有某位国家安全部反情报人员正在跟梢,小心翼翼地不要正视野村太久以免被发现,也许他正利用镜子来当作间接监视的工具。更有可能的状况是,他坐着的角度很自然是面对这个美国公民,而野村必须转头才能看到他,如此他都有时间转移视线,可能是转向野村坐在一直线上的搭档―――盯梢通常是由一组人进行,而不是个别行动―――这样看起来就不会那么直接。全世界每个国家都训练警察或安全部队做这件事,不论你跟踪的目标是毒枭或情报员都一样。野村再看一次手表,她迟到了十一分钟。没关系啦,老兄,女人最爱迟到,她们会迟到是因为不会看时间,或是花了太长的时间穿衣服、化妆,或是因为忘记戴手表……最有可能的是因为迟到对她们有利。迟到可以让女人在男人面前抬高身价,毕竟是男人等待她们,而不是女人等待男人。迟到会让她们的感情变得稳固,如果男人不愿意等待,这段感情就只能告吹,所以让男人恐惧戒备。

也许她今天加班,或者路上堵车,或者办公室有朋友要她帮忙搬该死的家具。

十七分钟。他再掏出一根香烟,用那个打火机点燃。东方红,他心想,也许这个国家是全世界最后一个红色国家……毛泽东地下有知,会不会感到很有面子?

你到底在哪里?

不论国家安全部派来监视他的人怀疑他哪一点,他们一定十分明白他在等女人出现,因为他的表情透露出男人迷恋女人的神情。

迟到了二十三分钟。他捻灭手中的香烟,再点燃另一根。如果迟到是女人用来操控男人的手段,也未免太有效了吧。

詹姆士?邦德从来没有这方面的问题,这位情报员心想,情圣先生总是能够完全主导他的女人―――如果有人要你证明邦德是虚构的人物,这就是证明!

野村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没有看到柳明进门。他感到有人在他背后轻拍一下,转身看到她你上灿烂的微笑。柳明很高兴自己吓了他一跳,亮丽的黑眼睛因为喜悦而眯了起来。

“很抱歉我迟到了,”她很快地说,“方委员要我帮他写一些东西,所以很晚才下班。”

“我要找这个老家伙谈谈。”野村调皮地说,挺直上身。

“就像你刚刚说的,他是个老家伙,所以听力也不行了。”

不对,那个老混蛋可能连听都不想听,野村忖道,方刚可能就像全世界的老板一样,过了某个年龄就不再咨询他人的意见。

“你晚餐想吃什么?”野村问道。

“我不饿。”她的黑眼睛散发出光彩,流露出她真正想要的。野村喝干杯里的酒,和她一直走出餐厅。

“怎么样?”雷恩问道。

“不是什么好消息。”范达姆回答。

“我想那得看你如何看待这个问题。他们什么时候要听双方答辩?”

“两个月之内。杰克,你任命的那些‘严格派’大法官负责审理这个案子,我敢打赌,他们一定很想推翻‘罗伊’案。”

雷恩把身体靠向椅背,抬头对他的幕僚长微笑。“这有什么不好的?”

“杰克,有许多民众都喜欢拥有选择权,决定要不要堕胎。‘尊重选择权’是他们喊出的口号,而且到目前为止,法律也都站在他们这一边。”

“说不定未来会有所改变。”总统满怀希望地说,低头看看自己的时间表。内政部长马上就要进来讨论国家公园的事。

“这没有什么好期待的,该死!他们会怪罪到你头上!”

“好啊,假如真有那么一天,我会强调我并不是美国最高法院的法官,以澄清关系。如果他们做出我预期中―――我猜你也这么认为―――的决定,堕胎就成了立法单位的事,而各个州议会也将开会决定选民是否拥有断送胎儿性命的权利―――不过,你没忘记吧,我有四个小孩,他们出生时,我都在场看着他们呱呱坠地,你可别告诉我堕胎不值得大惊小怪!”雷恩的第四个孩子凯尔?丹尼尔在他任内诞生,当雷恩从产房走出来时,摄影机马上对准了他的脸,让全国上下―――包括全世界―――共同分享这份经验,雷恩的支持度也因此暴涨了整整十五个百分点,让范达姆笑得合不上嘴。

“该死,杰克。我从来没有说过我赞成堕胎,不是吗?”范达姆逼问,“不过,你我不也常常做出令人反感的事?我们也不应该否决其他人做这些事的权利。举例来说,香烟?”他故意挫挫雷恩的锐气。

“阿尼,我这样说好了,赞成堕胎的人士说胚胎算不算人类都不是问题的重点,因为胚胎是在女人的肚子里,因此算是她的财产,想如何处置都凭她高兴。好,根据罗马共和国与罗马帝国时期的法律,妻子与子女都是一家之主的财产,她自己高兴杀谁就杀谁。你觉得我们应该回到那个时代?”

“当然不要,因为那样的法律赋予男人权力,却让女人无权,这个时代早就没有人这样规定了。”

“你把一个道德问题转移为政治上的好坏问题。听好,阿尼,我当总统不是为了做这种事,总统应该有权拥有一些道德标准,否则我应该在每天早上上班前把个人的是非观念放在办公室门外吗?”

“可是总统不应该将自己的道德标准强加在他人身上,道德标准是你放在心里,让自己安心的东西。”

“我们称为法律的东西,只不过是社会大众集结而成的信念,是他们对是非对错的信念。不管是凶杀、绑架,或者闯红灯,都由社会大众来订规定。在一个民主共和国里,我们选出民意代表进入立法机构订规定,法律就是这样出炉的;我们也设立了宪法,它是国家的最高法律,可以规范其他法律,这是个很高明的设计,保障我们不会因一时冲动胡乱修改法律而悔恨终生。司法单位的职责就是解释这些法律条文;或是像现在这样,在将法律应用于现实生活时,出来解释这些法律当中体现的宪法原则。在‘罗伊对维德’案的判决案例中,最高法院逾越了职责,自己制订了法律,违反宪法起草人的期望,擅自修改法律,这根本就是一大错误。翻案只不过让堕胎议题重回各州议会,而这个问题本来就属于州议会。”“你这番演说准备多久了?”范达姆问道。雷恩的措词有修饰的痕迹,不像是即席脱口而出的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