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日出

「先生,你这次并没有停留很久。」海关人员看著波卜夫的护照说。

「我只是来参加短暂的商务会议,」波卜夫装出美国腔说,「不过我很快就会回来的。」

「我知道了。」海关人员在护照上盖下戳记。

波卜夫十分确定葛拉帝会接下这次任务,因为它的挑战性和报酬都大到让葛拉帝难以抗拒。资金来源一直是恐怖组织所必须面对的难题;虽然俄国人长期协助爱尔兰共和军训练他们的人员,并提供情报以对抗英国的情报单位,但在金钱方面的支援却很少。旧苏联并没有太多的外汇存底,又常把钱拿来购买具军事用途的科技发明,而以往负责挟带现金到美、加的老夫妇的行踪则早已在联邦调查局的掌控之中。想到这里,波卜夫不得不摇摇头;虽然国安会很优秀,不过联邦调查局也不差,联邦调查局一直不去逮捕国安会的特使,就是为了放长线钓大鱼,以便进一步了解国安会的长程目标,以及俄国人渗透了哪些机关。

波卜夫再度摇摇头,一边走向门口。现在的他仍然如坠五里雾中,疑问愈来愈多:他到底在从事著什么样的工作?布莱林想要什么?又是为什么要攻击虹彩部队?

* * *

查维斯决定今天先把MP—十冲锋枪放在一旁,只练习贝瑞塔点四五手枪。几个星期以来,他从未在MP—十冲锋枪的射击中失误过——在这里,「失误」就代表射中靶心以外一寸的地方。毕竟H&K公司所设计的瞄准镜非常优良,只要是从瞄准镜看到的目标,子弹就一定能命中。

不过手枪就没这么简单了,所以查维斯才需要练习。他从枪套里掏出手枪,左手扶住抓著枪把的右手,右脚往後踏半步,然後扭转身体,采用以前学习过的姿态站好。接著他往下看,目光离开枪靶,盯著手枪的准星,把枪举到眼睛的位置,然後用右手的食指稳稳地扣下扳机——

——不过这次并不够稳。子弹射穿了人形靶的下巴,也许贯穿了大动脉,不过不会立即致命;半秒钟後射出的第二发子弹才是致命的一击。查维斯不满意地低声咒骂几句,关上保险,把枪放回枪套中。再试一次好了;他往下看,然後抬起头来,假装有个恐怖份子正拿枪指著一个小孩的头;他快速地掏出手枪,瞄准後立刻扣下扳机。这发子弹贯穿了人形靶的左眼,而半秒钟後的第二发子弹则射中眉心。

「查维斯先生,很棒的两连发射击。」

查维斯转头望向射击高手——戴夫.伍兹。

「是啊,不过我的第一次射击范围太宽、太低了,」查维斯承认道。那样会打掉敌人的半边脸,实在太不高明了。

「下次试试少用腕力,多用手指。」伍兹建议,「让我再看看你的握法。」查维斯照做了。「哦,我知道了。」伍兹帮查维斯矫正左手的姿势,「要像这个样子,长官。」

查维斯心想:混蛋,就这么简单吗?只要让两只手指移动不到四分之一寸,手中的手枪就能彷佛跟自己融为一体。他试了几次,然後把枪放回枪套,又试了一次快速拔枪;这次第一发子弹命中七公尺外的人形靶眉心,第二发的弹著点则在第一发旁边。

「很好。」伍兹说。

「士官长,你教射击多久了?」

「报告长官,已经有很长的一段时间了;我在赫里福待了九年。」

「那你为何没有加入SAS部队?」

「因为我的膝盖受过伤,是一九八六年跳伞时摔伤的;如果我没把腿固定住的话,就连两哩路都跑不完。」伍兹留著两撇翘起来的红胡子,灰色的眼眸中闪耀著光芒。查维斯心想,这家伙应该去教哈乐帝医生枪法的。「长官,你继续练习吧。」伍兹说完就走开了。

「真混蛋。」查维斯吐了口气,接著又练习了四次快速拔枪。多用手指,少用手腕,左手在枪把上放低一点……命中……三分钟後,在人形靶上的「立即丧失行动能力」区内就有了一个两寸宽的洞。查维斯提醒自己千万不要忘记这次的练习。

此时努南也在旁边一起练习射击,虽然射击的速度不及查维斯,弹著点也比较分散,不过子弹都穿过脑部,能立即致人於死地。最後,两个人把子弹都射完了。查维斯脱掉耳罩,拍了拍努南的肩膀。

「今天的速度有点慢。」努南皱著眉说道。

「是啊,不过你干掉那个浑球了。你待过人质救援小组,对吧?」

「是的,不过我不能算是枪手,只是帮他们处理科技的问题。虽然我会定期与他们一起练习射击,但技术还是不够格,动作总是赶不上我要的速度;也许我天生就缺乏运动神经吧。」努南笑著说。

「寻人器的效果如何呢?」

「丁,那东西真是神奇,只要给我一个星期的时间就可以完全搞懂它。那东西上面有个碟形天线,看起来像是『星舰迷航记』里的道具,不过这东西的确可以用来找人。」努南边说边清理自己的手枪。「伍兹是个很棒的教练吧?」

「是的,他刚刚才帮我矫正了一个小毛病。」查维斯说。

「以前在联邦调查局时,首席教官也曾帮我矫正过毛病;诀窍就是要握好枪把,手指保持稳定。」努南清完枪管後,便把手枪重新组合起来。「你知道在这里最棒的事是什么吗?

那就是只有我们才能带枪。」

「我知道,在这里平民是不准携带枪械的。」

「英国人在几年前修改过法律,我相信这样有助於降低犯罪。」努南说。「事实上,为了控制爱尔兰共和军,英国人早在二0年代就已经开始施行枪械管制法,而且成效相当显著。」努南笑著说,「不过他们从来没有像我们一样有套成文的宪法。」

「你一直把枪带在身上吗?」

「是的!」努南抬头向上看,「嘿,丁,我可是个警察喔。对我来说,如果皮带上没挂著一把枪就像是没穿衣服一样;之前我无论是在总部的实验部门工作或是在华盛顿市区走动时也都随身带著枪。」

「不过你有机会使用吗?」

努南摇头。「没有。不是所有干员都有机会,不过这种事很难说;」他回头看著自己的靶,「有备无患总是好的。」

「是啊,我们也这么认为。」由於反恐怖部队全年无休,随时都在待命状态,因此英国允许虹彩部队成员可以随身携带武器。虽然查维斯并不常使用这项权利,不过努南的确是说到了重点。他看著努南清理手枪,重组後装上弹匣、关上保险,然後把枪放回枪套里,而他身上则还挂著两个装满子弹的弹匣。这就是警察的习惯,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