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篇 谁都会有那么一天,人生终点站(第2/5页)

宋朝民间通常是根据“葬师”的意见来决定死者下葬的年月日时。但是,葬书有着各种不同的版本,因而每个葬师都会对墓地见仁见智,不同的葬师得出的结论往往不尽相同。而当时人们的普遍心理是趋吉避凶,自然会对墓茔位置作出“最佳”选择,以利于子孙的未来。从现在咱们的科学角度看,这种见解完全是迷信的,经不起科学的检验。然而,作为一种重要的民俗现象,绝大多数宋朝人似乎深信不疑,其必然结果就是延误下葬的时间。

尽管宋朝盛行风水之学,但并非所有宋人都相信这些东西。不少士大夫甚至还著书立说,质疑或批判阴阳风水理论,尤其在丧葬礼仪方面。以司马光为例,他在《家范》和《葬论》中多次批判说,阴阳与风水学说自相矛盾,而世人既信阴阳之学,又信风水之术,实在是愚蠢之极。在他看来,殡葬与后人的贵贱贫富寿夭无关。平心而论宋朝风水之术大行其道,从一个重要的侧面反映出当时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与向往,至少是人们希望通过殡葬这种形式来求得实实在在的利益。虽然这些愿望仅仅是镜花水月,但却能使人得到莫大的心理安慰。总体说来,这种迷信的学说对宋朝社会产生了极其重大的影响,其负面作用是不能低估的。

在选定墓地后就开始挖墓穴,宋朝大体上有两种办法。一种是垂直开挖,然后直接将棺材纳入其中;另一种是从坟墓侧面挖出一条巷道,然后挖墓室,最后将棺材推入墓穴。

在下葬之前,还要准备好“碑志”“明器”等物件。“志”要较为详细地叙述死者的生平、家族等内容。所谓“明器”,简单说就是随葬物品。宋朝通常是用木料雕刻成日常生活用品,或是人物形象,放入墓室中,试图使死者能在阴间享受到同人间一样的生活。

接下来是“启殡”。宋朝通常是在下葬的前一天举行“启殡”仪式。这一活动一般由主持葬礼之人负责,必须选择吉时。在此之前,死者的五服亲属集中到棺材前痛哭志哀。主持者连呼三声“谨以吉辰启殡”,大概是因为要进来不少陌生男性,因而在场的妇女全部退出,男性亲属则无须回避,众人便将棺材从屋内抬到灵堂。

次日“出殡”。出殡之前,先将下葬所用之物依照顺序排列,最后是装尸体的棺材。送葬的亲属、宾客依次排在棺材后面。在途中、墓地还会有相应的民俗活动。

中国人在丧葬之礼上,讲究入土为安,下葬仪式结束,死者的一生才算真正结束。

第2章 观念,居然如此超前|火葬

一、观念因佛教而变

入土为安的丧葬观念,在咱们古代是绝对的主流。现代社会已经普遍实行火葬,并且认为这是人类文明的进步。在古代,这远远不是能被普遍接受的观念。即使如此,宋朝却已经出现了火葬的趋势,千年之前的人们居然有如此超前的观念,着实让人感佩。

火葬的盛行,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只发生在宋朝。宋朝之前,以及之后的元明清三代,火葬都遭遇强烈的思想意识和官方政策的抵制。宋朝《东都事略》记载:“近代以来遵用夷法,率多火葬。”这里的“夷法”就是指佛教提倡实行的火葬。

北宋时期,火葬盛行于东京汴梁和河东地区。湖北、陕西、山东等地也有关于火葬的记载,四川、浙江、福建、广东、江苏等地,虽然在北宋时已经出现了火葬现象,但尚未盛行,一般仅在佛教徒中进行。

到了南宋,广大南方地区开始盛行火葬,并逐渐成为社会习俗。两浙路是南宋火葬最为盛行的地区。四川自孝宗以后,火葬大盛。根据历史学者的统计,南宋时期四川的火葬墓约占两宋四川火葬墓总数的80%以上。当时的成都,更是引领四川火葬之风。此外,广东的番禺、佛山、新州等地都风行火葬,江西、湖北、湖南等地也有火葬的记载。

您或许会有疑问,在漫长的中国古代历史上,对于火葬,宋朝为何是一个独特的存在呢?其实这与佛教在宋朝的世俗化以及宋朝是个开明社会有着直接的关系。

佛教主张火葬,认为肉体只是承载灵魂的皮囊,精神的永恒与肉体无关,人应该追求精神的超脱,最终升入西方极乐世界。随着佛教在中国的落地生根和广泛传播,到了宋朝更为本土化、世俗化,对当时民间丧葬习俗的影响越来越大,人们对佛教丧葬模式的抵触情绪日趋减弱,不再将其视为可怕之举或大逆不道,而且越来越多的人乐意采用这种外来的丧葬礼俗。宋朝《搜采异闻录》载:“自释氏火葬化之说起,于是死而焚尸者,所在皆然。”

从实际状况看,宋朝火葬盛行的地区,也正是佛教活动活跃的地区。北宋到了徽宗年间,开封府有寺院691座,荆南府(湖北荆州)有550座,遍布城内外。五代十国时两浙路被称为“东南佛国”,南宋时临安是两浙路佛教活动最昌盛之地,苏轼曾评论:“钱塘佛者之盛,盖甲天下。”据《梦梁录》里的统计,南宋临安城内外寺院有671座之多。

宋朝传统的丧葬深受儒家思想影响,有厚葬之风。传统的土葬花费巨大,不仅对当时的普通人家是个沉重负担,即使对于士大夫之家,也是一笔不菲的支出。因此佛教提倡的花费较少的火葬,给平民百姓在丧事上省俭提供了极大的方便。火葬一般不受身份等级和经济等方面的影响,丧家可以根据自己家庭的经济状况量力而行,于是火葬首先在平民阶层尤其贫困人家流行开来。《寰宇琐记》记载,一些富户在佛教的影响下,也会花费不少银两请僧人做法事,实行火葬,并被视为风光之事。

在之前的宋朝社会生活考察过程中,您知道宋朝是个有着浓厚开明色彩的社会,这种开明在火葬上也有很大程度的反映。从形式上看,宋朝官方虽然多次下令禁止火葬,但实际上,却对火葬采取了一种比较宽容而放任的态度,这也是宋朝政治上崇尚宽厚的表现之一。《宋史》载:“其君一以宽仁为治,故立法之制严,而用法之情恕。”也就是说宋朝立法很严,但在执行过程中却比较宽松。在关于宋朝的史料中,确实也鲜见因火葬而遭到处罚的事例。宋朝以仁治天下的政策,自然为佛家火葬的推广开了方便之门。

宋朝官方不仅对火葬采取宽松态度,甚至皇室也有火葬的记录。《华阳集》记载,嘉祐八年,年仅四岁的皇侄孙赵士弇夭折,“火而寓骨于都城之西大慈佛祠”。连皇室成员都有施行火葬的,可见佛教丧葬观念已深入人心,它对整个社会所产生的巨大影响自然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