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四、黎元洪引狼入室(第2/4页)

黎只得又派夏寿康到天津向张勋解释:“不是我不肯解散国会,而是没有人肯副署这道命令。”

张勋知道伍不肯副署命令,便派人前往恐吓,如果再表示拒绝,将以激烈手段对付。可是这个督军团大盟主的赫赫威风,在这位年老多病、两耳失聪的老博士面前,没有一点作用。

张勋便又转过来向总统的专使大发雷霆说:“我不管副署的事情,没有人副署也得下命令,不得借词推托。”他显然忘记了仅在半个月之前,督军团就是假口总统没有经过内阁总理副署直接发布命令是一件违法的事情,因而宣布独立的;而他自己也说过同样的话,认为违法的命令是不能发生效力的。

黎只得继续负起责任来去找副署命令的人。他自己不便再出面,便找王士珍、江朝宗去见伍,劝他看在私人感情份上,为了解除总统的困难,将就一点,副署这道命令。伍回答了一句斩钉截铁的话:“职可辞而名不可署,头可断而法不可违!”江劝他说:“即使不为总统,即为个人安全,秩老也还是副署的好。”伍听了并不生气,却心平气和地用自己的一套灵魂学理论向他喋喋不休:“我研究灵魂学颇有心得,不副署这道命令,充其量不过是一死而已,但是死并不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凡是没有做过坏事的人,死后的灵魂却比生前的躯壳快乐得多”。江说他不动,急得跪下来向他磕头,哀求他副署这道命令,伍闭起眼睛不再说话。这样,由伍副署这道命令的希望就完全断绝了。

在天津,夏寿康奉了黎的命令,手里拿着一道空白命令纸到处乱找人。想找一个国务总理签名。他找到了李经羲,李敬谢不敏:“我没有就职,不算国务总理。”他又找到了段祺瑞,段似理不理地说:“我已经下了台,没有副署命令的职权。”夏显然没有顾及仅在半个月之前,黎已经有命令免去了段的内阁总理,而段也显然忘记了他到天津后仍然自居为合法总理,不承认总统的免职是有效的。

12日,被迫得走头无路的黎只得请王士珍以平津警备总司令的名义函劝国会自动休会。王答以“无此职权,无此先例。”黎说:“那么,你就帮我的忙,权且代理国务总理,副署这道命令吧。”王说:“如果总统一定要这样办,我就辞职出京,一切事情我都不管。”黎说:“不要再谈辞职出京的话了,要走我们大家走!”

这样,由李经羲、段祺瑞或王士珍副署这道命令的希望也都完全断绝了。

12日晚间,天津传来的消息说,张勋已经不能再等待,当天晚上如果命令不发表,他就带队回徐州,独立各省军队自由行动,他将不过问。事实上,张勋正在因为命令未发表陷于进退失据的苦境;督军团讥诮他带领大队人马吓不倒一个赤手空拳的总统;而如果回到徐州,就是自动地解北京政府之围。但是已经吓破了胆的黎总统既怕他到北京来,又怕他回徐州去,既怕张牙舞爪的督军团,又怕装腔作势的调人。12日公府的紧急会议一直讨论到13日晨3时半,参加会议的王士珍、江朝宗、陈光远、吴炳湘和由天津回来的夏寿康等,面面相觑,计论不出一个所以然来。直到大家感觉到万分疲劳的时候,才看见一个人站起来义形于色地说:“好,我就来替总统解围,副署这道命令吧!”说话的人是步军统领江朝宗。步军统领怎样能够副署总统的命令呢?幸而这个问题不难解决,只要有人肯副署命令,就是阿猫阿狗,都可以派为代理国务总理而使这道命令合理化。因此,黎好像绝处逢生一样,一连发表了派江朝宗代理国务总理和解散国会的两道命令。这些命令都是填写12日的日期,但是发布时天已大明。命令说:

“上年六月,本大总统申令以宪法之成,专待国会,宪法未定,大本不立,亟应召集国会,速定宪法等因。是本届国会之召集,专以制宪为要义。前据吉林督军孟恩远等呈称:‘日前宪法会议及审议会通过之宪法数条,内有众议院有不信任国务员之决议,大总统可免国务员之职,或解散众议院,惟解散时,须得参议院之同意;又大总统任免国务总理,不经国务员之副署;又两院议决案,与法律有同等效力等语,实属震悚异常。考之各国制宪成例,不应由国会议定,故我国欲得良妥宪法,非从根本改正,实无以善其后。以常事与国会较,固国会重,以国会与国家较,则国家重。今日之国会,既不为国家计,惟有仰恳权宜轻重,毅然独断,将参、众两院即日解散,另行组织,俾议宪之局,得以早日改图,庶几共和政体,永得保障’等语。近日全国军、政、商、学各界,函电络绎,情词亦复相同。查参众两院,组织宪法会议,时将一载,迄未告成。现在时局艰难,千钧一发,两院议员纷纷辞职,以致迭次开会,均不足法定人数,宪法审议之案,欲修正而无从,自非另筹办法,无以慰国人宪法期成之喁望。本大总统俯顺舆情,深维国本,应即准如该督军等所请,将参、众两院即日解散,克期另行选举,以维法治。此次改组国会本旨,原以符速定宪法之成议,并非取消民国立法之机关,邦人君子,咸喻此意!此令。”

这道解散国会的命令,当然由江朝宗副署了。江虽已副署,也恐为此招忧,特通电自解道:

“现在时艰孔亟,险象环生,大局岌岌,不可终日,总统为救国安民计,于是有本日国会改选之命令。朝宗仰承知遇,权代总理,诚不忍全国疑谤,集于主座之一身,特为依法副署,借负完全责任,区区之意,欲以维持大局,保卫京畿,使神州不至分崩,生灵不罹涂炭。一俟正式内阁成立,即行引退。违法之责,所不敢辞。知我罪我,听诸舆论而已。”

同一天黎通电全国,解释自己的苦衷:

“元洪自就任以来,首以尊重民意,谨守《约法》为职志,虽德薄能鲜,未餍舆情,而守法勿渝之素怀,当为国人所共谅,乃者国会再开,成绩尚鲜,宪法会议,于行政立法两方权力,畸轻畸重,未剂于平,致滋口实。皖奉发难,海内骚然,众矢所集,皆在国会,请求解散者,呈电络绎,异口同声。死洪以《约法》无解散之明文,未便破坏法律,曲徇众议,而解纷靖难,智勇俱穷,亟思逊位避贤,还我初服,乃各路兵队,逼近京畿,更于天津设立总参谋处,自由号召,并闻有组织临时政府与复辟两说,人心浮动,讹言繁兴。安徽张督军北来,力主调停,首以解散国会为请,迭经派员接洽,据该员复:‘如不即发明令,即行通电卸责,各省军队,自由行动,势难约束’等语。际此危疑震撼之时,诚恐藐躬引退,立启兵端,匪独国家政体根本推翻,抑且攘夺相寻,生灵涂炭,都门馆善之地,受害尤烈。外人为自卫计,势必至始于干涉,终于保护,亡国之祸,即在目前,元洪筹思再四,法律事实,势难兼顾,实不忍为一己博守法之虚名,而使兆民受亡国之惨痛。为保存共和国体,保全京畿人民,保持南北统一计,迫不获已,始有本日国会改选之令。忍辱负重,取济一时,吞声茹痛,内疚神明。所望各省长官,其曾经发难者,各有悔祸厌乱之决心,此外各省,亦皆曲谅苦衷,不生异议,庶几一心一德,同济艰难,一俟秩序回复,大局粗安,定当引咎辞职,以谢国人。天日在上,誓不食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