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五、日本出兵山东和济南惨案(第2/3页)

八月二十一日,先有日军第十师团及第十四师团三十三旅团各部兵士三百余名,搭台中丸回国。

八月二十七日,又有三十三旅团第十联队兵士七十三名搭台中丸回国。九月六日,第十师团兵士五百余名全副武装,携大炮八尊,子弹二千箱,大米二百包,马一百四十余匹,马车一百四十件,搭龙凤丸回国。

九月七日,又有日军第十师团司令部长谷川中将,带随员八十七名,第八旅团司令部中岛少将,带随员十名,率领步兵全部计一千零九名,马五十一匹,由二号码头登台中丸。

又有日本输送指挥官天野大佐,带第十联队全部官兵计一千零八十七员名,随带机关枪五架,高射炮一架,无线电机车三辆,马三十二匹,亦由二号码头登春华丸。所有给养物品,均系于本月六日经该军运输部用载重汽车由大港路山东仓库起运,分装该台中、春华二轮,计子弹各军用品、大米、马草等物约三千余件,于六日先期登轮。

九月八日,又有日军三十三旅团六十三联队乡田少将,带随员步兵及铁道队、电信队、兵士共计一千五百一十名,马三十八匹,给养马草、子弹共约一千余件,由二号码头登原田丸回国。

同日,又有三十三旅团六十九联队指挥官伊木少佐,带步兵八百七十五名、马三十一匹、并给养马草、大米、子弹共约一千余件,由二号码头搭神瑞丸回国。当各军登轮时,本埠军政各机关及日本商学各界约一千五百余人在码头欢送,并经厅长带同长警多名,在码头照料,均属表示亲善。现已撤退完竣,除通令各署对于各国侨商,随时认真保护,免贻外人口实外,所有日本陆军撤退情形,理合具文呈报。仰祈鉴核转报,实为公便等情,并据港政局报同前情,除分呈外,理合备文呈报,仰祈鉴核等情,到署。据此,除指令并饬特派交涉员查照外,相应咨请贵部查照为荷。

督办山东军务善后事宜张宗昌

代理山东省长林宪祖

日本政府的撤兵声明如下:

“帝国政府鉴于山东地方不靖之情形,为保护本国侨民起见,先行暂派军队,前往青岛。果然该地方将为南北交战之区,胶济铁路沿线地方扰乱之危险,日见切迫,故不得不令派遣军移驻济南。惟虽有此扰乱,所幸迄今能保护日侨,而不致于发生何项不祥之事案,是则为本国出兵之效果,山东地方之事态,略为安定,暂时无若日侨受战祸之处。为此帝国政府,应照当初声明,兹定即行撤兵回国,将来在中国各地方,不但山东地方,而日侨众多之处,若有治安不靖,战祸再波及日侨之虞时,帝国政府又不得不讲机宜自卫之措置,特此慎重声明。”

北京政府外交部山东特派员陈家麟呈外交部文如下:

“为呈报事,窃查前因鲁省时局不靖,日本政府竟借口保护侨民,特遣派日军分驻青岛、济南以及沿路各县,迭经交涉禁阻,迄未中止进行,一切详细情形,前已备文呈报在案。兹因日前虽有战事,但经我方当局竭力保护,所有日侨均获安全,并未受有若何之损失。刻下鲁省时局已日趋缓和,实更无驻兵保护之必要,经即迭向日领提出抗议,敦促退兵。九月一日始准该领正式函复,已允即日撤退。计自本月三日起至六日止,所有前派驻扎济南各日军,均已陆续退出。嗣复经详确调查,日前分驻青岛以及沿路各县各日军,亦均一律撤尽,除已分别呈报外,理合备文呈报钧座俯赐鉴察。实为公便。再前因分途调查,致稽时日,是以呈报稍退,合并陈明。谨呈外交部长王。

特派山东交涉员陈家麟”

当孙传芳率兵南攻时,日本以为革命军势不能再北攻,所以宣布撤兵,不料孙传芳惨败,蒋中正复职北伐,前后不过一年,革命军再度逼近济南。日本乃又借口护侨,先以驻华北的三个中队,占领胶济路,然后日本内阁会议决定派遣第六师团进兵山东。第六师团长福田,是个骄横的军人,他率领5000名士兵乘船由青岛登陆,于5月1日开进山东,山东重要城市青岛、济南、龙口、烟台均为日兵进驻。

日军开入济南是5月2日,而革命军攻克济南却是先一天,于是迫使日军和革命军正面冲突,发生了最丑恶的“五三事件”,显露出日本军阀无耻万恶的罪行。

五三惨案中,以日军残杀中国驻济南外交特派员蔡公时最为可恨,蔡公时殉难经过,有他的勤务兵张汉儒从受害的行列中逃出后,所叙情形如:

“五月三日晨,日兵在领事馆一带布置防线,交通即为断绝,九时许,有国军一队,进驻交涉署对面之基督医院内,为日军瞥见,即开枪射击,毙我兵士、伙夫各一名,该队为避开凶焰,乃停止搬运,纷纷藏匿医院之楼上。此时适有一日兵于涉署门首,向医院上射击,同时又四面发现枪声,而该日兵忽为流弹击毙,旋另一日兵赶来,意在救护该已死之日兵,亦被击毙,而各处枪声复大作,弹下如雨,全署员役均慑伏楼上不动,延至下午三、四时顷,枪声稍止。街衢发现类似各领馆之汽车,车前皆竖旗帜,驰驱往来,形似劝止日军停战,时枪声亦告沉寂,但见日兵满布街头,交涉署门前亦有日兵往来梭巡,我外交特派员蔡公时,因事出意外,命人出外探听,竟为日军所阻,当派员与之交涉,迄无效果,乃蛰居楼上,静候时机。延至天晚,日兵仍防止交署如故,全署人员,纷纷计议,始终不得要领。时届夜分,正各自就寝,忽捣门之声大作,势极凶猛,传令奔告日兵撞门,请示办法。蔡主任谕令开门延入,讵日兵不俟开门,已破门而进,计约二十余人,内有一佩指挥刀、一擎盒子炮之两军官,更有一着西服者,进门后,即指挥剪电灯、电话,全署顿成黑暗,而彼则携有手电筒探照,此时着西服者操中国语,大意谓予等为搜查械弹而来,实因日间被枪毙死两日兵,必系尔署内所为,故来与尔主管官理论。

蔡主任闻言,即出为解释,大意为日间所毙日兵,确系为流弹误伤,我等外交人员,从不携带枪弹来办外交,贵部队似可不必搜查,免滋纷扰,讵彼一味蛮横不可理喻,坚持非检查不可,此时蔡主任既穷于抗辩,姑允所请。奈彼寻衅心切,又作进一步之强迫,谓必须将全署员役捆缚搜检。蔡主任以国体攸关,不予承允,乃彼竟恃强横,谓若不承允,将行强迫捆搜。蔡主任见其无理可喻,勉为应允,旋即郑重声明,谓如搜查后不获证物,仍应速请解缚,恢复自由,彼伪为许可。由是除蔡主任外,全署员役,均被捆缚,旋复翻箱倒笼,到处搜寻,但迄未获一枪弹,乃攫取署中公牍五大包,势将携出。蔡主任乃请彼如约释放所缚员役,讵彼反大肆咆哮,谓我等奉命而来,非奉命不能释放,言毕相率携公文而出,但不半时许,彼复来署,仍执前说,谓日兵确系署中枪杀,非交出枪弹不能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