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五、日本出兵山东和济南惨案(第3/3页)

蔡主任对之复解释如前,且云署中已经搜查,绝无凶器可以证实,我国决无枪杀贵国士兵之嫌疑,贵部队应考查其真象。言毕仍请如前约释放员役,以敦睦谊。讵彼全不理会,并令将蔡主任一并捆缚。

至此蔡主任忍无可忍,乃操日语谓:‘汝等不明外交手续,一味蛮横,此次贵国出兵济南,原系保护侨民,何得借隙寻衅,肆行狂妄,作种种无理之举动,实非文明国所宜出此。至如已死之日兵若果系敝署所为,亦应由贵国领事提出质问,则敝国自有相当之答复,何用汝等哓哓不休耶?若汝等果系奉贵国领事之命令而来,则本人即至领事馆交涉,亦无不可。’语毕,日兵即大哗,旋复将捆缚之员役,排列为一半圆形,而惨无人道之日军官,即今日兵以刺刀对所缚诸人之头部肆行砍剥,须臾,诸人断鼻缺耳,血肉模糊,其状惨不忍言。蔡主任目击之下,大声呼号:‘日人枪杀我们了,此种国耻何时可雪?’言罢泪涔涔下,同人闻言,均放声大哭,群相痛骂,日兵益怒,更刀枪拳足,交相并下,尽力侮辱后,复将诸人分三四组拽出屋外,执行枪决。”

以上是张汉儒所目见,当时蔡公时与张麟书及周某、姚某等为第一组,首先殉难,而缚于第二组的勤务兵张汉儒,在忙乱中由案上跌地,拾得剪刀,乘黑暗剪断束缚,乘机逸出,奋勇登高,连越四墙,才落在一个空地上,该地有一空水桶,张于惊惧之下,即伏桶内,不久天明,张正无计逃出防线,遥闻小车声远远而至,伸领探视,系一推水之苦力,乃待其近前,张即对之略述昨夜之经过,求为援救,苦力亦泪滢滢允为设法,张探手衣袋内,尚有五角,以授苦力,易其短衫一件,更换血衣,始出桶外,冒充推水的人与苦力拉车,绕道混出防线,即奔往各官署,报告蔡公时被难情形。总司令部闻讯后,即为张摄制受伤照片,以作日后交涉的证据。

日军惨杀中国外交特派员及其随员后,又转向中国外交部办公处行凶,勒令中国军队缴械。当时国民政府外交部长黄郛亦在济南,蒋中正即嘱黄就近交涉,毫无结果,黄郛随从护兵所携带的步枪26支亦被缴去。黄郛乃急电日本外务大臣田中,请立即制止日军暴行,并撤退驻兵。5月4日上午英、美驻济南领事出面调停,形势略转缓和,可是到了晚上,日军复行射击,福田师团并由青岛增防济南,更不断以飞机大炮轰击济南驻军和无辜人民,革命军驻扎五大马路纬一路广东会馆之第四十军第三师之第七团,及驻小纬路四路之第卅七军第一团,与纬一路北首王店,津浦路第一区警察全被日军缴械,被俘徒手官兵1000余,拘禁正金银行,断绝饮食,不准坐卧。至5月7日,福田更向革命军提出如下之条件:

一、国民革命军须离开济南及胶、济路沿线两侧20华里以外。

二、中国军队治下,严禁一切反日宣传,及其他之排日运动。

三、与骚扰及其暴虐行为有关之高级军官,加以严重处罚。

四、在日本军前面与日本军抗争之军队,解除其武装。

五、为监视实行上列各条件起见,将辛庄、张庄两兵营开放。

上述条件,日方限当晚12时前答复,否则即行攻城。蒋中正以条件太苛,遂于5月8日晨,交由战地委员会主席蒋作宾派员向其交涉,申明所提离开铁路沿线一条,影响北伐军之行动,难以接受外,余可考虑协商。交涉卒无效果,复于当日上午派熊式辉、罗家伦遄往日军司令部谈判,亦无结果。福田旋即开始攻方医院与其他各处疗养之伤病官兵,抢劫公司商店,破坏黄河铁桥及新城兵工厂,并向革命军泰安总司令部轰炸。5月9日蒋再派何成浚全权代表赴济谈判,几经波折,始抵达济南,福田仍坚持前提五条,且扩大对中国军民之屠杀与轰击。因此留济南警备的革命军,乃于5月10日夜11时半,在被迫状况下,暂时退出济南。在这次惨案中中国伤亡军民约110062名,新城兵工厂之损失,在600万元以上,其他更无法统计。(此案一直延至民国18年元月23日,日使芳泽来华,经过五次之谈判,始正式签订协定撤退日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