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所谓五等爵 二、公侯伯子男释字

公,君也。《尔雅》,“公,君也”,释名同。《左传》所记,邦君相称曰君,自称曰寡君,而群下则称之曰公。是公君之称,敬礼有小别,名实无二致也。

君,兄也。《诗·邶鄘卫风·鹑之奔奔》云:

鹑之奔奔,鹊之彊彊。人之无良,我以为兄。 鹊之彊彊,鹑之奔奔。人之无良,我以为君。

国风之成章,每有颠倒其词,取其一声之变。而字义无殊者。此处以君兄相易,其义固已迫近,而考其音声,接近尤多。《广韵》,君,上平二十文,举云切;兄,下平十二庚,许荣切。再以况贶诸字从兄声例之。况、贶均在去声四十一漾,许访切,似声韵均与兄界然。然今北方多处读音,况、贶诸字每读为溪纽或见纽,而哥字之音则见纽也(唐韵,哥,古俄切)。《诗》以彊、兄为韵,则兄在古邶音中,必与彊同其韵部。此在今日虽不过是一种假设,然可惜之连络处正多,今试详之。

公、兄、君、尹、翁、官、哥,皆似名之分化者。今先列其反切韵部如下,再以图表之:

公  上平 东部 古红切 见纽

兄  下平 庚部 许荣切 晓纽

君  上平 文部 举云切 见纽

尹  上平 准部 余准切 喻纽

昆  上平 魂部 古浑切 见纽

翁  上平 东部 乌红切 影纽

官  上平 桓部 古丸切 见纽

哥  唐韵    古俄切 见纽

兹将上列各纽部裘以明之:

公、君、兄,已如上所述,至其余诸字之故训,分记如下:

尹 《广雅·释诂》:“尹,官也。”王氏《疏证》曰:“《尔雅》,‘尹,正也。’郭璞注云:‘谓官正也。’《周颂·臣工传》云:‘工,官也。’《洪范》云:‘师尹惟日。’《皋陶谟》云:‘庶尹允谐。’《尧典》云:‘允厘百工。’”又,尹犹君也。《左传》隐三年经文,“君氏卒”,《公羊传》《穀梁》作尹氏卒。《左传》昭二年,“棠君”,《释文》云,君本作尹。然金文中文之加口虽有时可有可略,而君尹之称实有别异。如周公子明诸器,“还诸尹,还里君”,盖尹司职,君司土,果原为一字,彼时在施用上已分化矣。

昆 《诗》《左传》《论语》中,用昆为兄之例甚多。《尔雅·释亲》,亦晜(昆)、兄错用。

翁 《广雅·释亲》:“翁,父也。”《疏证》:“《史记·项羽纪》云:‘吾翁即若翁。’”此以翁为父。《方言》:“凡尊老,周晋秦陇谓之公,或谓之翁。”此以翁为泛称老者。又,汉世公主称翁主,则汉世言翁,实即公矣。翁字虽有此多义,然尹翁旧字子兄,此翁与兄同义之确证也。翁与兄同义,并不害其可用于称父。人每谓父兄为老,而父兄在家亦有其同地位。父没,兄之权犹父也。自老孳乳之殊字,可以分称父兄,初无奇异。如姐,《广雅》以为母也,今则南北人以称其姊。

官 《周礼》牛人,掌养国之公牛,巾车,掌公车之政令,注并云:“公犹官也。”

哥 后起字。然今俗语含古音甚多,而古字之读音,或反不如。例如爸之声固近于父之古读,而父之今读反远于父之古读。

循上列诸义,试为其关系之图。此虽只可作为假设,然提醒处颇多,充而实之,俟异日焉。

公一名在有土者之称谓中,无泛于此者。王室之元老称公,召公、毛公等是。王室之卿士邑君称公,刘子、尹子是。若宋则于公之外并无他号。伯亦得称公。《吴语》:“董褐复命曰……‘夫命圭有命,固曰吴伯,不曰吴王;诸侯是以敢辞。夫诸侯无二君,而周无二王。君若无卑天子,以干其不祥,而曰吴公,孤敢不顺从君命长弟!许诺。’吴王许诺乃退就幕而会。吴公先歃,晋侯亚之。”是伯之称公可布于盟书也,侯在其国皆称公,不特《左传》可以为证,《诗》《书》皆然。《书·费誓》:“公曰,嗟!”《秦誓》:“公曰,嗟!”子男亦称公。春秋于许男之葬固书公,不书男。至于由其孳生之词,如公子,不闻更有侯子、伯子。然则公者,一切有土者之泛称,并非班爵之号。

宋之称公,缘其为先朝之旧,并非周所封建之侯,而亦不得称王耳,虞、虢之称公,缘其为王甸中大宗。侯伯子男皆可于其国称公,或约邻国人称之曰公,非僭也。果其为僭者,何缘自西周之初即如此耶?以公称为僭者,朱人说经之陋,曾不顾及《春秋》本文也。

宋之不在诸侯列,可以金文证之。吴大澂释周愙鼎文云:“口厥师眉见王,为周客。锡贝五朋,用为宝器;鼎二,二,其用享于乃帝考。”吴云:“周王之客,殷帝之子,其为微子所作无疑也。”彼为周客则不得为周侯。周不容有二王,则彼不得为宋王,只得以泛称之公为称,最近情理者也。《春秋》之序,王卿霸者之后,宋公独先,亦当以其实非任诸侯之列,不当以其称公也。

侯者,射侯之义,殷周之言侯,犹汉之言持节也。《仪礼·大射仪》:“司马命量人量侯道。”郑注:“所射正谓之侯者,天子中之则能服诸侯,诸侯以下中之则得为诸侯。”此当与侯之初义为近。《周书·职方》:“其外方五百里,为侯服。”注:“孔曰,侯,为王斥候也。”此当引申之义。侯之称见于殷墟卜辞。民国十七年董彦堂先生所获有“命周侯”之语,而前人所见有侯虎等词,是知侯之一称旧矣,其非周之创作无疑。至于何缘以射侯之称加于守土建藩之士,则亦有说。射者,商周时代最重之事,亦即最重之礼。《左传》,晋文公受九锡为侯伯时,辂服之次,彤弓、彤矢为先。《诗三百》中,王者之锡,亦只彤弓之赐独成一篇。又《齐风·猗嗟》,齐人美其甥鲁庄公也,除美其容止以外,太体皆称其射仪。其词曰:

猗嗟昌兮!颀而长兮!抑若扬兮!美目扬兮!巧趋跄兮!射则臧兮!

猗嗟名兮!美目清兮!仪既成兮!终日射侯!不出正兮!展我甥兮!

猗嗟娈兮!清扬婉兮!舞则选兮!射则贯兮!四矢反兮!以御乱兮!

是知纠纠武夫者,公侯之干城;射则贯者,王者之干城也。侯非王畿以内之称,因王畿以内自有王师,无所用其为王者斥候也。而亦非一切畿外有土者之通称,因有土者不必皆得受命建侯。必建藩于王畿之外,而为王者有守土御乱之义,然后称侯。内之与王田内之有土称公者不同,外之与侯卫宾服者亦异。后世持节佩符者,其义实与侯无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