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府”的权力

官办铁路的腐败是大清国上下的共识,人们认为民营铁路才是救世主,然而事实表明,民营铁路同样没有丝毫的免疫力,不仅全盘继承了官办铁路的弊端,而且因掌控公司实权的士绅们既脱离了官方的监控,也脱离了股东会的监控,问题反而更为严重。

湖南的副省级离休老干部王先谦,实在不想以这样的方式成为舆论的焦点。这位著名的儒学大师,离开领导岗位前担任着江苏学政的职务,却被中央政府下令连降五级。

这一切都是因为一场大清国最具有典型性的群体性事件。1910年4月,长沙饥民们抢劫了一家米店,警方拘捕了为首者。本是一起十分普通的治安刑事案件,但在反清会党的鼓动下,饥民们包围了省政府(巡抚衙门),并冲破警方封锁线,进入办公区域。警方开枪当场打死20多人,会党中的武林高手则用事先准备的煤油焚毁了政府办公楼。

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长沙抢米风潮”。

事后中央政府问责,为平息民愤,巡抚、布政使、巡警道等被惩处。中央政府也发现:王先谦的弟子叶德辉“积谷万余石,不肯减价出售,实属为富不仁”,进一步恶化了长沙的粮食供应;而离休在家的王先谦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多次阻挠地方政府救济灾民。结果,王先谦被处连降五级,叶德辉则被革去功名,“交地方官严加管束”。

说是师生俩,其实王叶之间并没有授业关系。王老师有势无钱,叶同学有钱无势,正好强强联手、惺惺相惜。巧的是两人都是麻子脸,因此“二麻”成为湖南官场商场一个尽人皆知的代号。为湘军写传记惹祸的王运,曾嘲讽地说:“王家仁叶家义,并入当年《翼教篇》。”

一个离休干部本就没有什么实权,降了级无非少拿点退休金而已,只是面子被扫,有点灰头土脸。按照代理湖广总督瑞的说法,“湘省民气素嚣,绅权颇重”,王老师“久住省垣,广通声气,凡同事者无不仰其鼻息,供其指使,一有拂意,则必设法排出之而后快”。他在地方上的影响力,早已不是依赖自己曾经当过江苏学政挣来的那个副省级,而是实实在在地在政府的眼皮子底下建立了一个实际上的第二政府。

中华帝国的政治传统,官权一般只到县级政府,县级以下,真正说了算的其实是绅权,地方上的实力派。这些士绅们,一方面作为国家经纪人(State Brokerage),协助政府维持治安、征粮征款等;另一方面作为民意代表,为保护和增进地方利益而与政府及其胥吏进行公关与博弈。但随着大清国的改革开放,传统的乡村社会面临着剧烈的变化,政府的权威越来越削弱,地方士绅们日益从政府的助手演变为对手。乡村的公权力被号称土豪劣绅的“盈利型经纪人”而取代,他们脱离了传统士绅阶层所受到的道义束缚,毫无顾忌地将手中的公权力演变为寻租牟利的工具,主观为自己,客观为政府,扯着改革的大旗,令自己迅速跻身先富起来的行列。大清基层政权彻底痞子化,县以上地方官员不得不面对远比自己更具有资源动员能力的士绅们。

太平天国运动中崛起的湘军,令湖南的士绅阶层在军功的护卫下掌握了远比传统的乡村话语权更为强大的资源动员能力。早在1857年(咸丰七年),湘军著名将领胡林翼就发现,湖南各州县的征粮征税都依靠“刁绅劣监包揽完纳”,“其零取于小户者重,而整交于官仓者微,民谓之曰‘蝗虫’;其挟州县浮勒之短,而分其肥不遂,则聚众告漕哄仓,官又谓之‘蝗虫’”。

在晚清轰轰烈烈的民营铁路建设中,这种“蝗虫”依然出现:湖南、四川等地,所谓的民营其实全靠强行征收租股,掌握实权的乡绅们上下其手,从农民那里敲骨吸髓所得,很大部分都被他们巧取豪夺,政府则背上了勒索的恶名,公共财政却并未得到改善。

王先谦就是其中的弄潮儿。他曾经以爱国为号召,鼓动张之洞花费双倍的高价从美国人手中赎回粤汉铁路,而他自己也于1905年在长沙组建“粤汉铁路筹款购地公司”,号召湖南人民踊跃购买股份、爱国救国。而他本人却在高喊爱国口号的同时,死死捂住钱袋子,盯上了免费的“干股”——“有问以曾入股若干者,答曰,吾为总办当坐分红利,何须入股”。

从来没有商人会如同大清国的铁路老板们那样成天将拒绝外资的爱国口号挂在嘴边。在王先谦鼓动下用巨款从美国人手里“收回利权”的粤汉铁路,利权却既没有归于政府,也没有归于百姓,而被“爱国者们”中途截留了。

1902年,八国联军向清廷移交京榆铁路管理权,督办铁路大臣胡燏棻、直隶总督袁世凯同英国武官办理交接手续。京榆铁路是指由北京经丰台、廊坊、天津、唐山至山海关的一段铁路的旧称,1900年被八国联军占据。

“爱国者们”将粤汉铁路公司根据省界分成广东、湖南、湖北三个公司,以满足三省各自“宁为鸡头”的愿望。三只“鸡头”中,筹资进程一度最顺利的是广东公司,但“绅商意见不洽,总办又未能和衷,以致迭起风潮,时有冲突。最后则有查账之龃龉,开会之喧斗,种种扰乱,路工因之稽迟”,“董事结党盘据,欺吞冒滥,久为众股东所指摘,深虑万无稽核,将股东血本终至缺蚀”。其中一位名叫金的董事,看来是在官商两界游刃有余的高手,“利用官威,以箝制股东……稍与辩论,辄架破坏商办大题,反噬挟制,凶悍险诈,无所不至。盘据把持……股东查账,又藉词票举,以图抵制”。公司内部选举贿赂成风,银子开路;政府或者股东会前来查账,更敢于拒绝出示账本,“匿单抗查”。

王先谦主持的湖南公司,先是靠政府的公权力强制征收租股、房股、米捐、盐厘,但杯水车薪,正好再发行300万股铁路有奖公债,奖金之丰厚全球领先,特等奖奖金为3万两,而券面价值仅4元,足足是7500倍。这些敢为人先的改革举措,却依然难以拉动投资。

“以顽钝无耻之小人而握路矿之权”,小股东根本就不相信自己的权益能得到任何保障,“铁路至今未刊印股票,又无息折,商会收股二百余万,仅给收条,以故各处愿入股者多观望不前”。王先谦“其生平淫而好利,既揽路权,遂以公司为利薮,以公司之款,为行乐之资,为黄某代捐中书,送土某奠仪千两,开办垂二载,于一切筑地购路等事弗顾也”。而坐办总理余肇康“与王先谦狼狈为奸,以至湖南之铁路公司开办数年,去冬始动三锄。吾同胞无限之巨款,竟入彼等之私囊。股东无账可查,湘绅无敢过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