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歌舞小戏(第2/3页)

第三,《踏摇娘》已初步体现了中国戏剧“情感满足型”的审美基调。

《踏摇娘》是可怜的,但由中国民间艺术家来表现,就出现了一种调和、平衡的原则。恶丈夫虽然有殴打的力气,踏摇娘却拥有着美貌和同情。在唐代观众眼前,恶丈夫是在丑陋、虚荣、醉态中蠕动,而踏摇娘却在一片应和声中歌舞。面对这样的演出,观众虽有不平,却不会产生彻心的悲痛和狂怒。希腊悲剧甚至要凭借恐惧来宣泄观众情绪,中国戏曲却让观众早就在全过程中随处宣泄,随处满足,不追求撕肝裂胆式的悲剧效果。

与此相关的问题是,《教坊记》说,最后恶丈夫殴斗妻子时,观众“笑乐”了。如果是一出纯粹的悲剧,这种效果是不可思议的。为了疏通这一矛盾,有的戏曲史家提出了另一种解释,认为这里所说的“笑乐”不是指观众,而是指那个恶丈夫。恶丈夫喝了酒,殴打老婆,作为笑乐,这样,丈夫越显得狰狞,妻子越显得悲惨。其实,细读《教坊记》,很难赞同这种解释。(任半塘在《唐戏弄》中阐释前引崔令钦《教坊记》中那段话时指出:“观众……以对面一妇人之痛苦为笑乐,尚成何世界!”崔记谓‘以为笑乐’,乃指其夫乖戾,目击妻因被殴而益增悲苦,反以为笑乐。不能将原文‘时人弄之’,与‘以为笑乐’,遥遥相接,而谓时人蓄意于此类剧情中寻乐也。(第423页)本书认为,《教坊记》中所谓“及其夫至,则作殴斗之状,以为笑乐”,是在描述一般的演出形态,并无夫作殴斗之状后目击妻悲而反为笑乐的意思。倘要疏通文义,大致应是:及其夫至,(两人)作殴斗之状,以为(观者)笑乐。这是这类一般记叙性文体常有的省略。)笑乐的,还应该是观众。观众同情踏摇娘,但民间艺人让他们边同情边“出气”。“出气”的方式是一路搓捏恶丈夫,使他丑态毕露,让观众不断用笑声惩罚他。最后,他醉步踉跄地殴打妻子,妻子虽然力弱,却清醒而机敏,未必完全被打——对此,观众正可笑乐。

这种用笑乐方式了断悲哀事件的做法,是“情感满足型”的一种体现,符合中国民间的审美模式。

从以上三方面可以看出,《踏摇娘》在中国戏剧发端史上的美学意义颇为重大。如果说,《东海黄公》以情节化假定性标志着戏剧美的初步凝聚,那么,《踏摇娘》又进一步勾勒了中国戏剧的审美雏形。

《兰陵王》

《踏摇娘》所勾勒的审美雏形当然远不是完满的。就在当时,另一出歌舞小戏《兰陵王》便作出了重要补充。

与款款怨诉不同,这里出现了铿锵刀兵。

与盈盈舞姿不同,这里出现了狞厉假面。

在《踏摇娘》中,强暴之力遭到否定,丑陋的面容受到嘲弄;在《兰陵王》中,强暴之力获得肯定,丑陋的面容竟被歌颂。

比之于《踏摇娘》,毫无疑问,《兰陵王》在追求着另一种美。

《兰陵王》的故事同样是既简单又有趣的:兰陵王高长恭是北齐文襄王的第四个儿子,胆气过人,勇于战斗,似乎是一员天生的赫赫武将。可惜,他长得太漂亮了,白皙的肌肤、柔美的风姿,简直像个女人,他自感很难以威严的气貌震慑敌人。于是,就用木头刻了一副狞厉的面具,临打仗时戴上,与敌鏖战,所向披靡,勇冠三军。(崔令钦《教坊记》载:“大面出北齐,兰陵王长恭,性胆勇而貌若妇人,自嫌不足以威敌,乃刻木为假面,临阵著之,因为此戏;亦入歌曲。”《唐书·音乐志》:“代面出于北齐,兰陵王长恭,才武而貌美,常著假面以对敌。尝击周师金墉城下,勇冠三军。齐人壮之,为此舞,以效其指挥击刺之容,谓之‘兰陵王入阵曲’。”叶廷《海录碎事》载:“北齐兰陵王体身白皙,而美风姿,乃著假面以对敌,数立奇功。齐人作舞以效之,号‘代面舞’。”《北齐书》中有《兰陵武王孝瓘传》,载:“兰陵王长恭,一名孝,文襄第四子也,累迁并州刺史。突厥入晋阳,长恭尽力击之。芒山之败,长恭为中军,率五百骑,再入周军;遂至金墉之下。被围甚急,城上人弗识,长恭免胄,示之面,乃下弩手救之,于是大捷。武士共歌谣之,为《兰陵王入阵曲》是也。……及江淮寇扰,恐复为将,叹曰:‘我去年面肿,今何不发?’自是有疾不疗。武平四年五月……饮药而薨。……长恭貌柔心壮,音容兼美。”)

《兰陵王》究竟怎么个演法,现在已难于确知。但在唐朝,这是一个很普及的节目。不仅许多文献都提到它,而且从多种迹象判断,它上演的机会很多。据《全唐文》收录的一篇皇家碑文(郑万钧:《代国长公主碑文》,见《全唐文》卷二七九。)记载,当唐玄宗李隆基还只有六岁的时候,几个兄弟姐妹曾在祖母武则天跟前演过几个节目。李隆基跳了一个舞,他的弟弟李隆范只有五岁,就表演了《兰陵王》。

这篇碑文在用词上,区分了《兰陵王》的演出与舞蹈节目的差别。如说李隆基是“舞《长命女》”,两位公主是“对舞《西凉》”;独独说李隆范是“弄《兰陵王》”。一个“弄”字,可包含多种意义,此处应该是指扮演。

人们对《兰陵王》扮演情况的揣想很多:可能有一个主要演员扮演武将高长恭,以金墉城下为背景,演出率领兵卒与敌军搏战的情景;可能这些将士们边舞蹈击刺,边唱和着“兰陵王入阵曲”……总之,不脱歌舞小戏的基本格局。

《兰陵王》演出中,今天最能确定、也最有特色的艺术因素是面具。按照情节,面具的功用是掩美增威,因此,其凶丑凛然的形貌可以想象。

清人李调元(1734—1802)说:

世俗以刻画一面,系著于口耳者,曰“鬼面”,兰陵王所用之假面也。(李调元:《弄谱》。)

今人董每戡(1908—1980)说:

……兰陵王的“鬼面”并非系著于口耳者,虽和“套头”有别,却是“假面”连结在胄之前覆的边缘之际的,跟一般的“假面”稍异。“假面”形相以奇丑狰狞为主,凡出于我们常见的脸相以外的怪模怪样,就想象制成“假面”。……还是我们南戏故乡温州的方言最正确,叫作“狞副脸”。(董每戡:《说“假面”》,见《说剧》。)

《兰陵王》的这个“奇丑狰狞”的面具,后来也就被看作是“大面”戏(亦称“代面”戏)的代表。在习惯上,人们称“大面”、“代面”,往往也就是指《兰陵王》。

奇丑狰狞的面目出现在《兰陵王》中,并不仅仅是为了“避刀箭”,(戏曲史家周贻白在《中国戏剧史长编》第一章中就认为这个面具的功用只在于“临阵著之以避刀箭者,不必即为长恭貌美之故”。这种观点只强调了面具出现在战场上的物理功用,而没有看到它出现在演出中的美学功用。)而且还不经意地完成了一项美学使命。它“否定”了长恭真实的相貌之美,“否定”的理由来自于一种与血火刀兵相伴随的历史力量,更来自于人们勇对危难、不避邪恶的自身力量。唐代是这两种力量互渗的灿烂成果,因此已经具备把奇丑狰狞当作欣赏对象的能力。但是,这种欣赏也包含着对于被它遮盖的真实的相貌之美的潜在称赞,结果所谓“否定”也就成了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