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法治之梦

从元杂剧开始,中国的戏剧演出,在很大程度上成了一座座民间法庭,通过艺术形象,审理着各种案例。

产生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上真实法庭的严重残缺和普遍不公。儒家学说一向主张以礼治代替法治,造成法制系统的脆薄;到了元代,汉人的法律权利更是被强蛮地剥夺。《窦娥冤》里所说的“衙门从古向南开,就中无个不冤哉”,确是实情。

就一般百姓而言,遇到一般冤情大多忍气吞声,遇到重大冤情也不会揭竿而起,只想通过“公堂鸣鼓、拦轿告状”的方法来乞求公正。如果连这样的乞求也全归无效,那就只能在戏台前求得心理安慰了。

在当时,也只有戏剧舞台上那些假定性的法庭,才能稍稍加固人们心头的正义。在人头攒动的演出场所,这种心头的正义又变成为一种集体的心理体验。于是,久而久之,倒是这种假设的法庭,对非法行为产生了舆论震慑,对被欺压的弱者构成了精神扶助。舞台上的法庭,变成了人们心中的法庭,因而也就从假定性的存在变成了一种现实的力量。

诗人袁枚(1716—1798)曾在《子不语》中讲了一个公案故事,虽然荒诞不经,却可反映出舞台上的公正法庭的实际社会作用。这个故事是这样的——

清朝乾隆年间,有一次,一个戏班子在广东三水县衙门前搭台演戏,这天演的剧目是包公戏《断乌盆》。扮演包拯的演员刚在台上坐定,就看见台上跪着一个披着头发、带着伤痕的人在向自己伸冤。这是戏的情节中所没有的,演包拯的演员疑是鬼魅作祟,惊慌失措地逃下台来。台下观众不知怎么回事,全场哗然,吵闹声传到不远的县衙门里,县官派人查问究竟,扮演包拯的演员把情况作了如实说明。县官得知后,就吩咐演员继续演出。不久,那个伸冤者又出现了,县官就派人密切注视着他的动向,最后终于看到他消失在离县城数里外的一座坟墓里。这座坟墓本来埋葬着王监生的母亲,但一经开挖,却发现了另一具尸体。县官把王监生传来严讯,王监生说,当日葬母,送葬人数百,共观下土,根本未见另一具尸体,可让所有的送葬者作证。县官问:“你母亲的棺材下土后,你是什么时候回家的?”王监生说:“棺材一下土我们就回家了,封土事项,是交给一批土工去做的。”县官想了一想,心中有了一点数,就把土工传来了,一看,这几个人状貌凶恶,县官就大声喝道:“你们杀人的事已经暴露,不用再隐瞒了!”几个土工大吃一惊,就招认了杀人经过。原来,那天王监生和送葬的人们回去之后,土工们正在封土,有一个背着包裹的单身客人来讨火,土工们即起歹念,抢了那人的包裹,然后用锄头把他打死,埋在王监生母亲的棺材之上,加土填之。土工们还招认:他们在杀害那个过路人的时候曾恶狠狠地说:“要得伸冤,除非包龙图再世!”于是,被杀害者的冤魂,就到舞台上来寻找包龙图了。(袁枚:《子不语》(《新齐谐》)卷十一《冤鬼戏台告状》。焦循曾在《剧说》中引用。)

袁枚记下的这个故事,显然只是一种民间传说。这个传说中的破案情节,甚是一般,而其中能够引起人们兴趣的,则是戏剧舞台上的法庭的社会威力。

在科举取士的漫长年代,很多出任各级官吏的文人并没有接受过司法教育,却立即要审理案件,在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艺术作品的熏陶。有不少历史记载表明,很多官吏察冤断案、拨疑擒凶,都是在仿效舞台上的包公,甚至连公堂上讲话的口气、声调,拍案的手势、力度,都是从戏剧中学来的。

几乎所有的审案官吏都想以“再世包公”自居,但真实的包公究竟是怎么审案的呢?载入《宋史·包拯传》的完整案例,仅有“盗割人牛舌”一起。由此进一步证明,官吏们追慕的,主要是戏剧形象。

袁枚所说的这个荒诞故事中,鬼魂居然无法自惩仇人,只能求助于人间;人间的真官虽近在咫尺他也不找,只找戏台上的包公——这个多层逆反结构具有寓言性质,因此被袁枚所重视,后又被哲学家焦循(1763—1820)所引用。

这样的“法治之梦”,集中体现在所谓“公案戏”上。元杂剧中的著名公案戏有以下几出。

一、《蝴蝶梦》

据天一阁本《录鬼簿》,《蝴蝶梦》为关汉卿所作。此剧的故事梗概如下:

皇亲葛彪,驰马街衢,撞死了王老汉。王老汉的三个儿子为父报仇,把葛彪打死了。包拯审案时,问三兄弟是哪一个打死了葛彪,没想到三兄弟每人都说是自己打死的,要求自己来抵命,与其他兄弟无涉,而他们的老母亲为了保护三个儿子,也硬说是自己打死的。

包拯说,总得有一个儿子抵命。老母亲说,大儿子最孝顺,二儿子最能干,只同意让三儿子抵命。包拯怀疑大儿子、二儿子是母亲亲生,三儿子不是亲生。但一调查,结果正好相反,这位母亲的亲生儿子恰恰是小儿子。

包拯深为感动,想起不久前自己做的一个梦,三只蝴蝶落入蛛网,飞来一只大蝴蝶,只救其二而舍弃其一。包拯从中意识到了自己的责任,便设法救了这母子四人。

关汉卿在这出戏里开设的,是一座体现民间情理的道德法庭。

二、《灰阑记》

这是一出从另一个角度涉及法律与人情的关系的杂剧。作者是山西绛州人李潜夫。故事梗概如下:

妓女张海棠,嫁给了土财主马员外,生下一个儿子。马员外的大老婆不能容忍,便毒死了马员外,为了争夺遗产,谎称那个儿子是她生的。张海棠当然不让,酿成一宗争儿案。

包拯就采用了一个聪明的审案办法:他叫差人在公堂阶下用石灰画一个阑,把那个被争夺的孩子放在中间,令两个妇女拽拉,声称谁把孩子拉出来,谁就是孩子的身生母亲。大老婆当然狠命拉拽,而张海棠生怕扭折孩子的手臂,却不肯用力。这样,孩子虽被大老婆拉出了阑外,但包公也看清了张海棠才是真正的母亲,作出了公正的判决。

研究者们指出,李潜夫的这出《灰阑记》杂剧,可能受了《旧约全书》中有关所罗门王判决二母争一子的记述的启发,(例如,郑振铎曾说:“这故事与《旧约圣经》中,苏罗门王判断二妇争孩的故事十分相类。也许此剧题材原是受有外来故事的影响的吧。”见《插图本中国文学史》第46章)而后来,它又启发了德国戏剧大师布莱希特(1898—1976),使他写出了著名剧作《高加索灰阑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