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新样式的更替(第3/4页)

《雕邱杂录》载:

高则诚作《琵琶记》,闭阁谢客;极力苦心歌咏,久则吐涎珠不绝,按节拍则脚点楼板皆穿。

周亮工《书影》记:

虎林昭庆寺僧舍中,有高则诚为中郎传奇时几案,当拍处痕深寸许。

这些记载不无夸张,未可尽信,但他在创作《琵琶记》时的苦心孤诣,也可想见一二。

高明把这样一阙《水调歌头》写在《琵琶记》的开头,作为破题:

秋灯明翠幕,夜案览芸编。今来古往,其间故事几多般。少甚佳人才子,也有神仙幽怪,琐碎不堪观。正是:不关风化体,纵好也徒然。

论传奇,乐人易,动人难。知音君子,这般另做眼儿看。休论插科打诨,也不寻宫数调,只看子孝与妻贤。骅骝方独步,万马敢争先?

这阙短短的词,相当系统地阐述了他的文艺观。

在他看来,文艺的主题应该关及“风化”,崇尚“子孝妻贤”,否则其他方面再好也毫无用处。

在他看来,文艺的题材应该从“才子佳人”、“神仙幽怪”的陈套里解脱出来,因为这些琐碎不堪的题材无以表现风化丰题。

在他看来,文艺应该“动人”而不是“乐人”,即应该追求情感上的震动和陶冶,反对浅薄的“插科打诨”,也反对“寻宫数调”。

可见,这是一种极为正统和刻板的封建礼教文艺观。但是,当他真正进入创作,笔端表现出来的一切又没有这篇宣言那样讨厌。显然,这是他的生活经历和内心忧伤在起作用了。

《琵琶记》的故事与上文所述《赵贞女》是同一题材,但旨趣大不相同,尤其是男主人公蔡伯喈,几乎是彻底翻案了。

《琵琶记》中的蔡伯喈,辞别白发父母和新婚妻子上京应考中了状元,皇帝下旨要他与牛丞相的女儿结婚。蔡伯喈说明自己已经娶妻,家有父母需要侍奉,因而要辞官、辞婚。皇帝和丞相极力促成婚事,蔡伯喈只得怀着思乡之情与牛小姐结了婚,做起京官来了。

他不知道,遥远的故乡遭受了灾荒。他的结发妻子赵五娘艰难地挑起了赡养公婆的重担。公婆死后,赵五娘剪卖自己的头发埋葬了老人,并把老人临终前的容貌画下来背在背上,手抱琵琶,一路弹着行孝的曲子,长途行乞,上京寻夫。

蔡伯喈在京城也一直思念着老家,牛小姐向父亲要求,让自己和蔡伯喈一起回去省亲,牛丞相答应派人去把蔡伯喈父母和赵五娘接来。

其实,赵五娘已经来到了京城。她寻到了状元府,向牛小姐叙述了全部遭遇,牛小姐深为感动。蔡伯喈知道父母双亡,十分悲痛,准备辞官回乡扫墓。皇帝得知此事,旌表了蔡伯喈、赵五娘、牛小姐,以及蔡伯喈的已亡父母。

《琵琶记》是一部比较复杂的作品,它的多义性引发了不同人士的不同感受。有人认为全剧都在做反面文章,假颂真骂,甚至“全传都是骂”;也有人看到怨,(徐渭:“《琵琶》一书,纯是写怨:蔡母怨蔡公,蔡公怨儿子,赵氏怨夫婿,牛氏怨严亲,伯喈怨试,怨婚,怨及第,殆极乎怨之致矣!”)也有人看到作者高明对于上层政治人物的影射;(姑举两例。钮琇《觚》称:

《琵琶记》所称牛丞相,即僧孺。僧孺子牛蔚,与同年友邓敞相善,强以女弟妻之。而牛氏甚贤,邓原配李氏,亦婉顺有谦德。邓携牛氏归,牛李二人各以门第年齿相让,结为姊妹,其事本《玉泉子》。作者以归伯喈,盖憾其有愧于忠。而以不尽孝归之也。

粱绍壬《两般秋雨庵随笔》载:

高则诚《琵琶记》,相传以为刺王四而作。驾部许周生先生宗彦尝语余云:“此指蔡卞事也。卞弃妻而娶荆公之女,故人作此以讥之。其日牛相者,谓介甫之性如牛也。”余曰:“若然。则元人纪宋事,斥言之可耳。何必影借中郎耶?”先生曰:“放翁诗云:‘身后是非谁管得,满村听唱蔡中郎。’据此,则此剧本起于宋时,或东嘉润色之耳。”然则宋之《琵琶记》为刺蔡卞;元之《琵琶记》为指王四,两说并存可也。

有人甚至进一步考索,“琵琶”二字上包含着四个“王”字,因此可以构成影射“王四”的证据(田艺衡:《留青日札》)。这种考索、猜测,背离了艺术研究的本旨。焦循《剧说》曾有驳斥。)而皇帝朱元璋看到的,竟是比“四书五经”还要高的教化价值,明代黄溥言的《闲中今古录》记载了这位皇帝对这部剧作的推许:

元末永嘉高明字则诚,登至正元年进士,历任庆元路推官,文行之名重于时。见方国珍来据庆元,避世于鄞之栎社,以词曲自娱。因刘后村有“死后是非谁管得,满村听唱蔡中郎”之句,因编《琵琶记》用雪伯喈之耻。洪武中征辟,辞以心疾不就。使复命,上曰:“朕闻其名,欲用之,原来无福。”既卒,有以其记进,上览毕曰:“《五经》《四书》如五谷,家家不可缺,高明《琵琶记》如珍羞百味,富贵家岂可缺耶!”其见推许如此。

《琵琶记》也曾遭到过一些高水准的评论家如李卓吾(1527—1602)、徐渭、李渔(1611—1680)的批评。例如,李卓吾针对蔡辞官不成而弃父母于乡间的行径,批道:“难道不能走一使迎之?”徐渭对《琵琶记》的评价不低,但也曾针对牛丞相不让蔡回家省亲的情节批道:“难道差一人省亲,老牛也来禁着你?”李渔更是顺着这条思路批评道:“子中状元三载而家人不知,身赘相府享尽荣华,不能自遣一仆,而附家报于路人”等情节,“背谬甚多”。

既然统治者把《琵琶记》看成是礼教经典,那么,评论家们指出的种种破绽,其实也就是礼教本身的破绽。

孝顺父母本来是一种人间美德,但作为封建礼教中的“孝道”,却带有很大的表演性质,因此也夹杂着虚假。在《琵琶记》中,蔡伯喈远离父母去赶考,使家庭因失去了唯一的男青年而经不起风吹浪打,理由是,在家赡养父母只是“小孝”,扬声立名才是“大孝”。因此他把“小孝”的重担全部留给了妻子,几乎没有对父母有过任何具体的帮助。在京城考上状元后再度结婚,是因为是皇帝的旨意,他要做到“忠孝两全”……

对于这个形象,即使在当时的观众中也很少有人会真正喜欢和尊重,这可能是出乎高明意料之外的。但是剧作家在这个形象中也取得了一个不小的精神成果,那就是否定了《赵贞女》等剧作把科举制度造成的无数家庭破碎,全都怪罪于“负心汉”的思路。高明从自己的经历和观察中早就领悟到,许多被民间社会指责的“负心汉”其实不必承担那么大的责任,他们的很多行为是无可奈何的,责任在于一个大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