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二章 跟我走有肉吃(第2/2页)

“嗯,建奴比起我们强的无非是三样,第一他们以抢掠为生,作战凶猛,不计生死;第二装备精良,盔甲弓箭远胜明军,说来可笑,大明富有四海,士兵的武器竟然不如一群强盗;第三是拥有大量骑兵,可以肆意驰骋,想打就打,不想打就能跑。”

于伟良低头思量一阵,也不由得伸出了大拇指,笑道:“永贞一阵见血,说到了点子上,你可有取胜妙策?”

张恪微微一笑,说道:“于兄,我装病并非怯懦畏敌,只是想准备更充足的时候,再去和建奴生死一搏。回义州之后,会重新划分土地,耕者有其田,再从中抽出身世清白的子弟,严加训练。他们为了土地而战,为了家人而战,就不会畏首畏尾,裹足不前。我还要大造火器,就拿在奉集堡的战斗来说,如果能有三千杆精良的火铳,我能把代善全军都留下来!”

以土地养精兵,以火器制骑兵!

这就是张恪对付野猪皮的关键,于伟良仔细咂摸之后,忍不住频频点头,只是方法说起来容易,可是要做起来太难了。光是一个土地就牵涉多少辽东将门。要造火器更是烧银子的事情。尤其是要和各方周旋,想想头就大了好几圈,比起在疆场冲杀更要费心血!

“永贞兄,装病忍辱,所谋之大,小弟五体投地!没有别的,日后永贞兄有什么差遣,小弟一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于伟良说着深深鞠了一躬。

张恪急忙拉住了于伟良,笑道:“于兄,对付建奴要靠大家伙齐心协力。没有别的,我回义州之后,你不管缺什么,粮饷、兵器、战马,只要你送来一张纸条,张恪都竭力办到!”

“够义气!”

于伟良突然抓住了张恪的手,说道:“永贞兄,没有别的,我于伟良碰到你一直交好运,先是袭了官职,然后又捡了一场大胜。我有意和永贞兄结拜为兄弟,肝胆相照,同生死,共进退!不知道永贞兄能不能看得起小弟?”

于伟良说的格外激动,脑门上的青筋都跳起。张恪当然不会拒绝,他们算是一起扛枪的战友,从尸山血海爬出来的,能更进一步,自然是求之不得。

“哈哈哈,于兄,咱们也不讲虚礼,就在这里磕头结拜,从此之后,如同兄弟手足一般!”

“爽快,好!”

两个人当即跪在地上,于伟良比起张恪大了四岁,成了大哥,张恪就是二弟。从地上爬起来,两个人顿时亲密了不少。

“于兄,小弟有个生意,不知道你想不想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