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 摄政内阁

国民军进北京城,曹锟去位,曹去以后如何维持暂时的局面,是当前不可缓的问题,而事先却未计议过。历来膺白与冯焕章谈论,只涉及大体的国事,没有听见过他自己对中央政权的意见,膺白更是一向只言政治,不言政权。此次在冯出发赴古北口以前所约,只有两点:反对内战;与完成辛亥未竟之功。如何完成?亦仅抽象的一句话。膺白在高丽营所见预拟的通电,系针对吴佩孚,是谁手笔?未曾问过,我未见其内容。膺白所拟的国民军三军通电,冯完全同意而后发。冯虽系苦学出身,是北方当过局面的人中,文字通顺的人,了解自己发电的内容。分析国民军通电内容:一、国家建军为御侮,非自相残杀;二、执政者应促进和平,与民休息;三、国民军为弭战主张,而将为国为民效用;四、如有弄兵好战,殃吾民而祸吾国,为缩短战期,不恤与之干戈周旋;五、至于政治问题,由全国贤达会商补救之方,共开更新之局。简言之,国民军是反内战,以武装求和平,军队应属于国与民,政治则待公开商讨,没有成见。膺白的心理和愿望是如此,而冯亦是首肯的。

膺白本是阁员,不必依附国民军以增禄位。他的官兴不浓,在中国做官,第一是敷衍人事,这是他最不擅长,最以为苦的一件事。这次单枪匹马,过着紧张生活很久,很需要休息。直系的人很忠厚,许多人虽系新交,没有对不起他私人,亦殊心有未安。在事先我们讨论到未来时,他常常表示,事成以后,决不担任政府的事,以明心迹,这亦是我所最赞成的风格。以膺白为国之忠,自处之淡,他效力的路子很宽,大可“有所为”“有所不为”,自由选择其工作。这些,我们二人在园内散步,谈到而同意,不止一次。

国民军三军:一军冯玉祥,二军胡景翼,三军孙岳,在北苑会商:曹锟退位后,目前最简单的方法,是暂由现内阁摄政。第一个商之现任国务总理颜惠庆,颜不肯,且辞总理职。在冯玉祥《我的生活》书里,记有:事先很想与颜合作,曾试探几次,而颜不搭嘴。书中所记其他方面事实,角度亦有不尽恰合者,究竟如何不可知。当时颜既不肯,直系的阁员随曹以去,剩下的只海军部李鼎新,与教育部膺白二人。先商膺白,膺白不愿,遂请李,李已经答应,忽然变计,于是膺白不能不担任。吴佩孚撤前方之军,以与国民军作战。使冯军自古北口归来之后队,不得不越过北京而向京津之线迎敌,膺白更义不容辞须积极地为国民军支持后台。摄政内阁在仓卒中组成,于十一月十日成立,全体名单如下(有者系在京且到任的人):

国务总理 黄郛

外交总长 王正廷

财政总长王正廷(兼)

交通总长黄郛(兼)

海军总长杜锡圭

陆军总长 李书城

司法总长 张耀曾

内务总长王永江、次长 薛笃弼代理

教育总长 易培基(署理)

农商总长王乃斌、次长 刘治洲代理

参谋总长李烈钧

实际这个摄阁共五个总长,两个代部的次长,七个人所维持。参谋部之李烈钧在南方,得电即坐船北来,未到而摄阁已辞职,他后来往张家口为冯氏客。二李均同盟会丈夫团同志。张耀曾做过司法总长,是法制专家,辛亥旧识。王正廷是在京几位外交家之一,因中俄会议误会,赋闲在家,亦属辛亥有关的人。膺白请李石曾先生继其本职教育部,石曾先生荐易培基自代,易先生与膺白系初识。薛笃弼、刘治洲二位皆冯旧属。薛早在颜阁代理内务部,膺白曾询冯,拟以薛真除,冯言:“子良年不过三十,前途正长,勿乘一时。”阁员中不论膺白新知旧识,冯未曾推荐一人,已在阁之旧属亦未许进阶。在人情上膺白甚为老实,而冯当时实亦极力抑制自己部属的。

摄政内阁第一件事,做得几乎起大风波,是修改清室优待条件与溥仪出宫。清帝移出宫禁,本属民国元年(一九一二)原条件中的事,民六(一九一七)复辟,更可为取消优待条件的理由。出仕民国的清朝遗臣,心存对故主的不安,要民国之民代偿这份缺憾是不合理的。亦有民国武人政客,贪图从废帝给他们封建心理上一些升华,更足以滋长废帝野心,而于民国不利。民国财政困难,元年条件中之优待费每年四百万元,积欠未尝照付,清室实亦未得实惠,以出卖古物维持局面,徒为一班寄生虫从中利用,于民国于清室两亏。故修改条件至可以照行的程度,是切实办法,而非过分。摄阁任内,其所订之优待费是照付的,在那时财政十分艰难之中,摄阁守信义,未丝毫延宕迟疑。

以下是张镕西(耀曾)先生记述修改优待条件情形,及他的草稿,和膺白的改笔,均见《黄膺白先生故旧感忆录》。

民国十三年,国民军实行首都革命,组织摄政内阁,这是膺公和我共同担负政治责任的第一次。我对于班师北京的计划,事前本未预闻,不过我当时极端反对曹锟的贿选总统,人所共知,所以国民军领袖诸公,主张邀我加入摄政内阁。我因膺公再三邀约,又因当时北京仍在曹吴兵力包围之中,革命前途尚未稳定,不可不努力赞助。当向膺公声明,须等曹锟退位,方可就职,膺公慨然允许。但是在改组内阁前,就邀我商询摄政内阁法律上各问题,托我草拟曹锟退位及摄阁等命令。在摄阁期间,关于法制的重要文件,膺公多交我起稿,内中最有关系的一件,就是修改清室优待条件,此项办法是膺公提出国务会议,共同商定原则,交我即座起草后,由膺公斟酌修改,发交秘书缮正,交李石曾、鹿钟麟、张璧三位先生携往清室交涉。后来公表的条件,就是根据这草稿稍加删减的。当时膺公笑着对我说:“这个草稿必是将来可纪念的文件,请带回善为保存。”所以我现在将这原稿印在这里,作个纪念资料。阅者可注意旁边修改的字句,就是膺公的亲笔,其中第三条膺公添加“按照原优待条件第三条”几个字,我最为佩服。因溥仪出宫本是原条件已规定的,加此数字,所以表明此次之举动是要厉行原条件,而非特别苛待,大可缓和北方旧势力的急激反动。摄阁期间虽然不过一个月,但是关于统一全国和革新政治,膺公均有具体计划和我详细谈过,其抱负甚为伟大,可惜并无实行的时间罢了。

修正清室优待条件

今因大清皇帝欲贯彻五族共和之精神,不愿违反民国之各种制度仍存于今日,特将清室优待条件修正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