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 宁案(第4/4页)

日本人实在知道我们太多了,比我们自己知道得更多。至于英国领事所言,驻沪美总领事克宁瀚传美使之言亦有类似。

美总领事克宁瀚来信

敬启者:鄙人现奉美国公使电嘱,将该使所致贵部长下开公文转请察收。“关于保护济南美侨一节,五月七日业经本使电致贵部长表明悬念。嗣准贵部长五月八日复电,对本使确实声称勿庸挂虑等因各在案。但依本国政府经常政策,凡实行战争地点,敝国人民或因有国内战争发生意外,或因有不负责兵丁攻击之虞者,均劝令其离开军事区域,退往可以保护之地方,至于劝其退出战区之合理,有过去事实可以证明。一则谢慕尔医士在济宁业被残杀,其被杀情形,本使已有机会通知贵部长矣。再则和琶师母在泰安身中来福枪弹,以致毙命,其中情形,尚未知悉。三则沃思本医士被人掳去,扣留数星期,不知何故。当兹危急之秋,按中国境内军事之进行,此处势将波及。本使兹有应请贵部长注意者:即天津有数千名美侨躲避之中区,敝国政府派有保卫队驻在该处,或有保护其人民之责。今各国侨民杂处天津所设安全区域以内,如有危及前项区域之安全,即危及区域内一切人民,并无分别,此乃各国侨民杂处一安全地点所造成之形势。贵部长必认为实情而无疑义者也。因对于保护区之不可侵犯一节,美国军队因实际上所必需,应与他国军队分担确保之责。但美国军队将求谨免阻碍中国任何军事行为。且本国陆军总司令所望切者,即担保本国人民之安全,而勿用兵器,此贵部长当然所可信任者也。至于不法以及无管束分子,或武装军队,不得准与特定区域内美国人民逐日接近,此节本使若不明晰声叙,则本使之直言,不及认为时机所必需之坦白无怀矣。兹因避免冲突之虞,本使为格外慎重起见,不得不将天津紧急情形函致贵部长察核,甚盼贵部长可保天津附近地点,如有军事行为,只得用确然尽忠图谋贵国幸福之官长兵丁,至于美国军队在前项区域内认为所必施武装保护方法之确实性质以及宗旨,亦希详细通知各司令官查照”等因,准此,相应照转,即希贵部长查照。

克宁瀚(一九二八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