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大门口的陌生人:抵抗的政治 (1842—1849)(第3/15页)

就在这时,国内发生了一场关于团练的热烈的讨论。[38]像东平公社那样的组织应否允许继续存在?一方认为团练代表了人民的忠心。[39]祁奏称:“臣等愚昧之见,总以为民为邦本,民心坚定,则国势自张,外夷之所惮者在此,内地之所恃者即在此。”[40]反对者以耆英为首。他警告说,团练很容易控制不住。[41]百姓虽“忠义”,但如果朝廷打算实行缓和的对外政策,就会激怒团练,这些“爱国”的勇士会变成危险的叛逆。这确是一个控制的问题。那些地位较高、比较可靠的绅士对团练到底拥有多大的权力?

当祁对钱江的厚颜大胆大发脾气,从而卤莽地使他打算支持的绅士阶层处于危险中时,无意中回答了这个问题。他逮捕了投机者[42],案子很快报到北京。这件事使皇帝确信,团练已经落入一些“假公济私、假托明伦堂名目刊贴告白”以“煽惑百姓”[43]的人手里。

于是,1843年夏天,政府的最高层决定,有可能成为反叛的团练要永远解散。事实上,广东的团练在40年代中期一直秘密存在,以维持地方秩序,同时也是反洋人运动的工具。[44]但是,就国家政策而言,团练不会再得到合法的地位和忠顺的名声。这种情况直到1849年徐广缙成功地启用他们才发生变化。

进退两难

官员惧怕人民,而不是人民惧怕官员。

李太郭致璞鼎查[45]

1842年到1849年间,广东的政治为一个单一的问题所支配:中国人拒绝英国人进入广州城。外交上的纠纷很简单。《南京条约》的英文本第二条,给予英国人居住于五个通商口岸“城镇”的权利,而中文本的记载则只允许英国人“寄居大清沿海……五处港口”。这一误解直接构成了一些势力之间的法律摩擦,使两国政府陷入一次又一次危险的对抗。[46]

英国政策的特点是,“商界把对中国的贸易描绘成具有无限潜力的说法,同官方认为这是被大大夸张了的幻想的信念之间的冲突。”[47]在《南京条约》签订后的若干年中,新组成的广州英国商会同实力雄厚的曼彻斯特商会之间通了很多信。这个商业集团认为,1844年后,广州的令人失望的贸易赢利,是英国官方拖延入城以及中国征收内地转运税的结果。曼彻斯特商会不断向巴麦尊表明上述看法[48],甚至在1847年德庇时采取行动之后[49],他们仍然对英国所得的商业利润表示不满,要求政府采取“更坚决”的措施,以“制服广州的暴民”[50]。

英国的官员们不能忽视这些要求。无论如何,通商是英国东方外交的首要目的。只是到了1852年《密切尔报告》[51]指出了中国自给自足经济的性质以后,政府方才认识到,贸易并不是随着国旗而必然发展的。[52]但是在19世纪40年代中,在中国的英国官员却经常服从于曼彻斯特商会的要求——使广州,甚至全中国向英国商业开放。当然,其间也有过动摇。1841年8月,辉格党让位于皮尔的保守党,阿伯丁勋爵在外交部开始了一个收缩时代,这是对巴麦尊的扩张外交政策的一个反动。基佐受到安抚,女王访问了路易·菲力浦,亚洲也安静下来。终于,“土豆歉收”及“自由贸易危机”战胜了皮尔内阁。1846年12月,辉格党卷土重来。约翰·罗素爵士入主唐宁街十号,巴麦尊入主白厅。皮尔的外交政策立即反转过为。在和西班牙王室联姻的问题上,英国与法国闹翻。巴麦尊开始极力扩展英国在亚洲的利益。[53]在中国,这一攻势表现在进广州城的问题上。广州的300名外国人在21英亩大的旧商馆里受苦。他们感到压抑、失望,嫉妒在上海的同行。他们的商会要求进城的情绪日益高涨。[54]领事和公使都越来越感到,英国人不能再容忍自己被广州暴民搞得卑躬屈节。只要中国人仍不许夷人进城,广东的官员们就会继续轻视英国的力量并暗中阻碍贸易。[55]

他们的中国对手,尤其是办理善后及通商事宜的钦差大臣、两广总督耆英,由于帝国军事力量虚弱,面临着更为紧张的压力。坂野正高很好地描述了耆英进退维谷的状况。

他同大学士穆彰阿的关系十分密切,后者掌握着北京的实权,并且是鸦片战争中主和派的首领。穆彰阿与耆英的外交政策,基本上是“抚夷”策略的变种,其目的在于尽可能地维护现政体。但是这个政策的背景,是存在于京城的官僚层以及遍及全国的文人和官员中的反洋人情绪,在广州还有猛烈的反洋人运动。所以,实行抚夷方针下的修好政策,依赖的是一种极不稳定的平衡。这种平衡靠穆彰阿集团的影响、耆英的巧妙谋略以及对英国军事实力持久的记忆和恐惧才得以维持。[56]

在这个平衡中最不稳定的因素就是广州的强烈的排外情绪。

1841年9月16日,在对三元里事件中官方的“出卖”行为记忆犹新的时候,广州知府余保纯到广州试场主持一次府试。前一次考试结果是南海县诸生居于首位。当余到场时,南海、番禺县的考生向他发出“嘘”声,并喊道:“我辈读圣贤书,皆知礼义廉耻,不考余汉奸试。”他们向他投掷砚台,把他赶出了考场。当南海、番禺的县令试图安抚这些考生时,骚乱的人群斥责他们,“有清贵的金顶子不戴,而戴这污糟的白顶子”,并说他们应当把花翎戴在帽子前面而不是在脑后。这两位官员对这些话的含义当然是十分明白的,他们二人都曾帮助余解散三元里闹事的民众。但是,两位县令最终还是使考生平静了下来。考生们坚持,知府必须辞职,否则他们不参加考试。公众的情绪是如此激烈,以致余保纯不得不提出辞职,由易长华署知府。[57]

这是一次完全合法的骚乱行动。指责是符合儒家观念的,考生们是在一切公认的准则都在他们一边的条件下闹事的。[58]在传统观念中,闹事以及反对地方官吏的恶行,同反对朝廷及现行制度的造反是有区别的。敌意必须表现得忠诚并只限于一地。[59]事实上,地方官只要代皇上受过就是更好地侍奉皇上了。对于官员,这样的可耻事件意味着撤职或更坏的处分;而对于北京,这样的骚乱可能最终导致真正的叛乱。所以,一种温和的外交政策对它们两者都是命运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