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二年,七月初二,杭妃生子,取名見濟。彌月以後,景泰帝跟汪皇后說:想廢東宮,立見濟為太子。

「萬歲爺,」汪皇后說,「你不怕天下後世笑話你?」

「笑話甚麼?父死子繼,天經地義。」

「那麼,兄未終而弟及,又哪裏是天經地義?」

景泰帝大怒,將在飲茶的一隻金杯,劈面砸了過去。汪皇后躲得快,金杯摔落在地,鏗鏘暴響,驚動了太監、宮女。

一見人來,景泰帝省悟了,這件事只能做、不能說,一傳出去,群臣紛紛奏諫,成了僵局,很難化解,因而隱忍不言。汪皇后更是沉著,只說:「是我不好,惹萬歲爺生氣,如今沒事了。」

因此,宮中只知道帝后口角,卻不知道原因為何?景泰帝表面不言,心裏卻不斷在盤算。有一回跟興安透露了一點口風,興安裝作不解,默無所對。又有一回試探金英,說「東宮七月初二生日」。金英的回答是:「東宮生日是十一月初二。」話又說不下去了。

景泰三年正月初十,興安到內閣傳旨:「賜大學士陳循、高穀銀各一百兩;侍郎江淵、王一寧、蕭鎡,翰林學士商輅銀各五十兩。」這是從未有過的事,少不得有人打聽,景泰帝何以有此一舉?但沒有人知道。

這個疑團一直到三月底方始打破。而且意想不到的是,打破疑團的人,來自廣西──廣西思明府的土知府,一直由土官黃家世襲。這年正月裏,土知府黃(王岡)年老致仕,奏請以其子黃鈞承襲。黃(王岡)有個庶出的胞兄黃(王厷),現任潯州守備都指擇使,密謀奪位,託詞徵兵,命他的兒子黃震,駐兵思明府外。有一天晚上,悄悄帶了經過化裝的人進城,擁入知府衙門,殺掉黃(王岡)全家,支解(王岡)、黃鈞父子的屍體,裝入兩個大罎,埋在後園,然後仍回駐地。

第二天上午,知府衙門的人來告變。黃震方又進城,貓哭耗子似地做作了一番,一面發喪,一面懸賞「捕賊」。黃(王厷)又上書巡撫,請以其子黃震承襲思明知府。

哪知黃(王岡)有個老僕,名叫福童,看破了機關,向副總兵武毅投訴,黃(王厷)父子殺害他的主人,而且以徵兵的檄文作證。武毅認為地方平靖無事,黃(王厷)沒有理由到思明府去徵兵。同時派人查訪,思明府的百姓,亦都指控黃震為滅門的兇手。因此,武毅據實出奏,請准予將黃(王厷)革職查辦。

於是,有個剛從京裏來打秋風的太監,向黃(王厷)獻計,派一名千戶袁洪,星夜趕到京師,上了一道奏疏,勸景泰帝「早與親信大臣密定大計,易建東宮,以一中外之心,絕覬覦之望」。原來這個打秋風的太監,在內官監掌印太監王誠門下,而王誠正是為景泰帝策畫易建東宮之智囊。

此奏到達御前,景泰帝高興極了。「想不到萬里之外,有此忠臣。」他對興安說,「茲事體大,你去通知內閣,召集廷議。」

黃(王厷)的原奏,一到內閣,大家才知道正月裏受賜白金的緣故。「我們不就是親信大臣嗎?」陳循對由王誠援引而新入內閣的王文說,「我們不可不有以上答主知。」

於是發通知召集廷議,照例由禮部尚書胡濙主持,讀完黃(王厷)的原奏,王直與于謙猶在相顧愕然時,只聽有個濃重湘西口音的人,大聲說道:「不可!東宮並無失德,廢之無名。」

此人是戶科都給事中李侃,亦以敢言知名。至於林聰,當然亦持反對的態度,「黃(王厷)莠言亂政。」他厲聲說道,「當斬!」

「儲位,國之大本。」監察御史朱英接口,「既定不可復動。」

於是聚訟紛紜,各自私議。胡濙如老僧入定般,仿佛無動於衷。見此光景,陳循向興安深深看了一眼,示意他出頭說話。

興安自然是忠於景泰帝的,以前的故作不知,只是因為想不出好辦法,如今既然有黃(王厷)出頭,這個機會當然要抓住。「這件事不能不了了之!」他扯開了尖銳帶雌音的嗓子說,「今天就要定議覆奏,以為可者署名,不可者不署名,不得首鼠兩端。」說完,從身上掏出一張紙來,原來他連覆奏都預備好了。

胡濙這時不能再裝糊塗了,從興安手中接過奏稿唸道:「陛下膺天明命,中興邦家,統緒之傳,宜歸聖子。黃(王厷)奏是。」接著命人抬來一張大書案,備下筆墨,請大家署名。

「閣臣當先!」

聽得興安這一聲,作為首輔的戶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陳循,隨即援筆大書「臣陳循」,接著是工部尚書東閣大學士高穀。等閣臣一一署名完畢,接下來便該資望最高的王直表示態度了。

王直面有難色,一直不肯動手。陳循便拿起筆來,在硯池中濡飽了墨,塞到他手中,說道:「來,來!當仁不讓。」

王直以後,便該于謙。他亦是凝神靜思,好一會方始提筆。等文武百官、勛臣國戚一一署名已畢,數一數共計九十一人。唯一不曾具名的是林聰。

奏上得旨:「可。禮部具儀,擇日以聞。」同時復有分賜內閣諸臣及六部尚書黃金各五十兩;對王直格外優遇,賜金加倍,而且進官太子太師。隱然將東宮付託給他了。

「此是何等大事?為一個土官所敗壞!」王直拿起御賜金元寶,使勁往桌上一摔,「我們真羞死了!」

唯一問心無愧的是林聰,他還升了官,由正七品的吏科都給事中,調為從六品的詹事府左春坊司直郎。但這是個閒缺,與吏科都給事中的權威有天淵之別,所以實在是明升暗降,巧為懲罰。

「我只可惜于少保!」他對來安慰他的同事說,「這件事走錯了一步。」

于謙在這件事「走錯了一步」,是連他自己都能感覺得到的。黃(王厷)戕兄殺姪,事證確鑿,只以請易儲一疏,不但免罪,而且景泰帝命興安到兵部傳旨:黃(王厷)著升任都督,充潯州總兵。這使得于謙大傷腦筋。

「興司禮,」他說,「如此處置,影響士氣,能否請皇上收回成命?」

如果是別人說這話,興安就會厲聲詰責:照你這麼說,黃(王厷)請易儲之疏,是上錯了,無功可言?但他一向非常支持于謙,所以低聲下氣地答說:「于少保,皇上已經說過,『想不到萬里之外,有此忠臣』。是忠臣豈不應該獎勵?」

于謙語塞,「黃(王厷)奏是」的覆奏,自己也署了名的。如果不曾署名,即不以黃(王厷)之奏為是,自可據理力爭,如今怎麼爭法?只好命武選司遵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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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部易儲的儀注,雖早經擬妥進呈,但遲遲未見明詔,原因是宮中仍有爭執,汪皇后大不以為然。景泰帝一怒之下,命興安到內閣傳旨要廢皇后,理由是:滿朝文武百官,皆以為應立皇子見濟為東官,唯獨汪皇后堅持不可,揆其用意,無非因為只生兩女,而見濟非其所出,心懷偏狹,不可為母。若不廢立,退出大內,恐東宮不能免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