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围绕新经济政策的争论和斗争(第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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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里宁在农村工作报告中同样强调农村商品经济在助长私人资本主义的产生,认为“实施新经济政策就意味着一种资本主义关系,意味着私人资本主义的某种程度的发展”。他提出,要使私人资本主义沿着对我们最为有利的轨道并在我们严密的全面监督之下发展。[113]

这些说法的一个共同呼声,就是要千方百计压缩以至取消商品经济,打击以至消灭私商,使社会主义迅速压倒资本主义,战胜资本主义。

不过,当时也有另一种较为清醒的声音。5月29日人民委员会主席李可夫发言,为私商存在的必要性,特别是其在农村存在的必要性辩护。“农民问题对我党来说有着根本的意义。我们是否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是否取消新经济政策,是否能够维持苏维埃政权——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村的状况”。他说,有私商和小铺的农村,要比既没有国营商业也没有合作社商业,刚刚开始准备组织这种商业的地区好得多。“既然那里没有合作社,它建立的速度又很慢,那么无论是对农民,还是对工人,有私商比没有任何商业自然要有利一些”。“如果我们用压缩市场作为代价,以国家资本取代私人商业资本,这会是极大的错误,对党极为有害,会推迟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时间”。

李可夫说:“不久前我曾经请求为我收集有关这一问题的报纸。使我非常惊奇的是报纸上刊载了许多‘停止新经济政策’的文章,这是蠢话。”他就此指出,农村的私商还在供应农村,没有他们教师将会饿死,一半以上的农村还没有小商铺,工人的数量仅达战前的40%,国家有100多万失业者,预算中还有4亿卢布的赤字。“在这种情况下谈论结束新经济政策,这意味着对事情一窍不通。只有当我们经济发展达到高级阶段,才能结束新经济政策。而在我们还没有达到战前水平的时候说结束新经济政策,这是极大的错误。只有当我们在工人的数量上、同农村的商品联系的数量上超过战前的水平时,才能结束新经济政策”。

李可夫认为,我们有半数以上的农村是同城市隔绝的,几乎从城市得不到任何商品,因为70%的工厂产品都被我们分配给城市了,只有30%的产品运往农村。这就是说,农村是通过农村的各类手工业和家庭式的生产来满足自己的需求的。这也是生长资产阶级的基础啊!富农阶级不能不成为这种与城市隔绝的农业生产的中心组织。因此,我们要千方百计地把城市商品输入农村,这是同在这种土壤中产生着的农村资产阶级作斗争的一个方面。[114]

李可夫提出了一个问题,从商品粮的生产角度看,富农经济无疑生产得更多,从而购买得也更多,在城市里扩大了商品流转。诚然,以富农为代表的新资产阶级阶层在发展,但富农的范畴至今还不明确,经常同中农,有时还同文明的贫农混为一谈。加里宁在报告中也指出富农概念不清的问题,他引用列宁的观点说,“不知道这个农户的经营史就说他是或者不是富农是不行的”。财产多少还不能说明就是富农,要分析这些财产是怎样积累的?他是通过什么途径积累的?财产所有人的心理状态怎样?最后,经济地理上所造成的特点也有着非常重要的关系。例如,西伯利亚的农民在正常的情况下要比莫斯科郊区的农民富得多,然而这绝不意味着他们更接近富农。当时商业的现实情况是国营商业占1/3,私人商业占2/3。这不是主观愿望问题,而是现实力量问题。国营商业只能供应这么多,特别是在农村主要靠私人商业满足居民的需要,私商在满足居民的需要方面发挥了无可取代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谈论限制甚至消灭私商,纯属空想。

大会决议中一方面说在新经济政策基础上经济的振兴,“党现在没有任何根据来修改新经济政策”,另一方面,认为“当前的任务是不断加强整个国民经济中的社会主义成分”。“党中央委员会清楚地看到在目前新经济政策时期新的资产阶级必然有所发展,并由此采取一切相应的经济措施和政治措施”。[115]

“战胜新经济政策”和“有条件的新经济政策”的提出及有关辩论表明,新经济政策在苏联长期发展的前景已经不再存在。从1923年秋开始,方针是加紧向资本主义成分的进攻,加紧实现“战胜”新经济政策,从商业中排挤资产阶级,从调节经济转向在各个领域组织经济。尽管在以后的3~4年里新经济政策表面上还被当作健全的正常的政策,尽管在1925年布哈林等人曾经大声疾呼要求把新经济政策推行到农村去,但其历史命运已经无法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