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辑 宋朝的房地产市场有多火?(第2/3页)

然而,法令虽严,却是屡禁不止。由于宋钱在海外的购买力坚挺,携带铜钱出海非常有利可图,许多海商都铤而走险,想方设法避开市舶司(相当于海关)的检查,走私铜钱出海。“南海一号”所运载的铜钱,也当为走私无疑。

因为看到法禁对于铜钱外泄的情况无可奈何,以致“一舶所迁(宋钱),或以万计,泉司岁课积聚艰窘,而散落异国终古不还,诚可为痛惜而深恨也”,南宋乾道年间,终于有一名官员觉得忍无可忍,提出用“拔本塞源”的绝招来对付铜钱走私。这名官员是静江府知府范成大,他向孝宗皇帝上了一道《论透漏铜钱札子》:“每岁市舶所得,除官吏糜费外,实裨国用者几何?所谓蕃货,中国不可一日无者何物?若资国用者无几,又多非吾之急须,则何必广开招接之路?”既然如此,何不将明州(今宁波)等港口关闭掉,停止对外贸易?这便是“拔本塞源,不争而善胜之道”。

以今天的目光来看,范成大的建议显然是一个馊主意,确实堪称“拔本塞源”,不过拔的是开放制度之本,塞的是重商主义之源。如果朝廷采纳他的意见,那么发生在明清时期的“海禁”将提前来临,宋王朝的商业化与市场化转型也将遭受挫折。

“招徕远人,埠通货贿”

宋孝宗当然没有采纳范成大的馊主意,而是继续推行对外开放的政策。

宋朝君主与政府信奉的经济政策,跟明清时期有一个很大的区别,那就是对商业与市场表现得非常热心,对发展民间海外贸易的兴趣远大于维持传统的朝贡贸易。

10世纪的宋朝皇帝曾经跟18世纪的英王一样,派遣特使分赴海外,招徕贸易,如北宋雍熙四年(987年),宋太宗“谴内侍八人赍敕书金帛分四纲,各往海南诸蕃国勾招进奉,博买香药、犀牙、真珠、龙脑”。跟海外诸蕃国展开海上贸易,成为宋王朝的惯例。南宋政府建立后,宋高宗也提出“宜循旧法,以招徕远人,埠通货贿”。高宗皇帝相信,“市舶之利最厚,若措置得当,所得动以百万(贯)计,岂不胜取之于民?朕所以留意于此,庶几可以少宽民力。”

宋人将从海路进行的国际贸易称为“市舶”,发达的市舶可以让政府获得丰厚的商税收入,何乐而不为呢?而传统的朝贡贸易,从经济收益来说,则是得不偿失的,“朝廷无丝毫之益,而远人获不赀之财”。正因为这样,宋王朝有意弱化朝贡贸易,宋高宗曾下令商船不得“擅载外国入贡者”,否则将处以“徒二年,财物没官”的惩罚。显然,如果海外诸国以朝贡的名义来华贸易,势必冲击民间的外贸总量,进而影响到朝廷的抽税。这是宋王朝不希望看到的。

在禁止海商“擅载外国入贡”的同时,宋政府又鼓励海商招徕蕃商来华贸易,“蕃商有愿随船来宋国者,听从便”。对“招商引资”有突出贡献的海商,政府还会给予奖励:“诸市舶纲首,能招诱舶舟,抽解物货,累价及五万贯、十万贯者,补官有差”。

大宋的任何海商,只要到宋政府设于广州、泉州、杭州、明州、密州等重要港口的市舶司领取“公凭”(外贸许可证),便可贩运商货出海,将他们的商船驶往太平洋、印度洋、波斯湾、红海,甚至地中海。广州、泉州、杭州、明州、密州等港口也对海外蕃商敞开门户,欢迎蕃商来华贸易。蕃商的在华利益与权利受到宋政府的保护,宋高宗时期的一条立法称:“有亏蕃商者,皆重置其罪。”

在泉州、广州等蕃商聚居的港口城市,宋政府还设有“蕃坊”,供外国商人居住。蕃坊自选蕃长,实行自治,对他们的生活习惯、风俗、宗教信仰乃至法律,宋政府都给予尊重。又修建“蕃学”,供蕃商子弟入学读书。数百年后英国的马戛尔尼使团向清乾隆皇帝提出的通商请求,完全没有超过宋代已施行的开放政策。

当然,保持门户开放与发展海外贸易的结果,就是宋钱无可避免地流向海外,导致国内发生“钱荒”。怎么办?宋政府的应对方案是发行纸币。南宋的市场规模不亚于北宋,但南宋的铸钱量远远比不上北宋,这是因为纸币——“会子”在南宋的应用已经非常广泛。

南宋“会子”的前身是北宋“交子”。“交子”还不是完全的信用货币,必须有准备金作为信用保证。北宋的经济学者还发现,国家发行纸币,准备金不需要足额,只要有2/3的准备金便可以维持币值的稳定。而“会子”则是完全的信用货币了,已不需要准备金,南宋的经济学者已经明白,纸币的面值完全可以用国家信用来背书:“欲求其(纸币)价常赢而无亏损之患,常用于官而不滞于私,则可矣。”而纸币贬值则是因为国家滥印钞票,“楮(纸币)之为物也,多则贱,少则贵,收之则少矣。”

诞生于宋朝的纸币让后来的欧洲商人感到不可思议。13世纪从欧洲来到中国旅行的意大利商人马可·波罗发现,元朝商民所使用的货币并不是欧洲人熟悉的金银,而是一种神奇的纸张,马可·波罗无法理解为什么一张自身几乎没有任何价值的楮纸居然可以在市场上购买任何商品,只好将纸币形容为“大汗专有方士之点金术”。

元朝流通的纸币,当然不是“大汗”的发明,而是宋朝文明的遗物。

“宋代中国若自由发展下去,将可能主导航海世界”

宋朝政府对包括海外贸易在内的商业的热切,动机可能很简单:商业税能够更加快速地扩张财政。但我们从历史演进的角度来看,当政府将关切的目光从传统农业税转移到商业税上面时,势必触发一系列连锁反应:为了扩大商业税的税基,政府要大力发展工商业。为发展工商业,政府需要积极修筑运河,以服务于长途贸易;需要开放港口,以鼓励海外贸易;需要发行信用货币、有价证券与金融网络,以助商人完全交易;需要完善民商法,以对付日益复杂的利益纠纷;需要创新市场机制,使商业机构更加适应市场,创造更大利润……最后极有可能促成资本主义体系的建立。

历史最终没有给予宋代中国发展出资本主义体系的机会。不过,宋王朝确实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商业成就,发育出不同于其他王朝的文明状态。也许数字更能直观地说明问题:

从财税结构的角度来看,北宋熙宁年间,农业税的比重降至30%,来自工商税与征榷的收入占了70%的比重;南宋淳熙—绍熙年间,非农业税更是接近85%,农业税变得微不足道。这是历代王朝从未有过的事情。晚清在洋务运动后的1885年,田赋的比重才下降至48%,关税、盐课与厘金的收入总算占了52%。在南宋政府每年近一亿贯的财政收入中,来自市舶的收入(包括进口商品抽税、进口香药专营利润)最高贡献了340万贯,大约占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