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泰国舰队事件(第2/4页)

“虚与委蛇”,就是在对方“仪文不甚倨傲、情意不甚隔阂”的情况下,分船同泊,“徐讲统辖之方”。“疏而远之”,则是在对方“意气凌厉”,“视汉总统如堂下之厮役”的情况下,“既不与之同泊,亦不复言统辖”,干脆“将此船分赏各国,不索原价”。

毫无疑问,第二个蛋是恐龙蛋。周情孔思,房谋杜断,一切赞美大智慧、真聪明的语词,都可用来赞美这个绝妙构想。你不是仗着几吨铜铁,夸奇炫独么?我不是买定离手,不能撤注么?那好,我先照单全收,不伤和气;然后移赠友邦,另结交情。东南大势已定,固不必借重其力协攻南京,有什么脾气,有什么骄气,我让你发不到我身上。唯一的损失,“区区一百七十万之船价,每年九十四万之用款”而已,“以中国之大,视之直如秋毫,了不介意”!

或者将以曾国藩此番言论视为狭隘的民族主义,或者视为丧心病狂的官僚作派。但是,我要提醒读者,这一切的前提,是默许李泰国公然背叛合同初稿,而非作蛊作祟规避合同义务。列强借机启衅,固为常态,但是通过将商贸合同强行转为军事合作这种方式来启衅,是不是稍嫌曲折?人家因鸦片开战,业已表明其底线在于经济利益,船款既经认账,则实无再起波澜的必要。因此,曾国藩之所以发表此一怪诞创意,在于看透了此事的本质:总署实是屈服于李泰国个人的强嚣,而非迫于英国政府的压力。李泰国身为总税务司,在军事上过多介入,在其个人,固有思出其位之嫌,在其职守,必被越俎代庖之责。可以断定,李泰国此次改约,并非政府授意,而是个人即兴。总署倘真能据理力争,李泰国势必不能“持之愈坚”,曾国藩也毋庸出此惊人之论。而回信中无一语涉及于此,乃是真能体会总署诸公的苦衷:昏昧畏葸一至于此,精通明断如奕訢、文祥者,岂不自知?而所以忍辱含羞如此,则在于他们并未掌握决策所需的足够信息。战乱以来,奕訢、文祥最远就去过天津,地方情形全通过文牍章奏了解,外国情形所知更少,所以要咨商,要交流,要探听下情,要了解军方实力是否足以支撑总署作出更改成议的决定。曾国藩用荒诞派手法忽略掉总署诸公的尴尬,暗示可以决裂的信心,既保存对方颜面,又提供解决方案,这种一流的政治智慧,实在值得再三回味。

这封信就是曾国藩“抄寄弟览”、提供给曾国荃作为回复参考的范本。可惜,曾国荃作为一介武夫,体会不到其中的深意。当然,他不至于傻到追究总署前此昏昧畏葸、“俯从其所请”的难言之隐,但是,他被名心蒙蔽,自作聪明,犯了另外一种错误。当日曾国荃回复咨商的信文,已不可考,但从廷寄及曾、李二人致函可以了解他的主要意见。

十月六日上谕摘录了曾国荃的意见:“江边仅金陵一城未复,长江水师帆樯如林,与陆军通力合作,定可克期扫荡,实不藉轮船战攻之力。并因轮船所需经费甚巨,请裁沿海水师,节省饷需,以资酌济”;

八月二十七日曾国藩致函曾国荃:“弟十九日疏陈轮船不必入江,而以巡海盗为辞,殊可不必”;

九月八日李鸿章致函曾国荃:“大疏请派轮船捕海盗,是李泰国七船结穴处,不比师门公赏各国之议,过于奇特。批旨若何?”

综观上述谕、函,我们可知曾国荃的主要意见有两条:一、毋庸助攻南京;二、派遣洋舰巡海。

第一条,曾国藩复函内,有一句也仅有一句提到洋舰作用“不重在剿办发逆”,曾国荃复函被上谕引用“江边”云云,就有三十九字之多,根据谕旨引用大臣章奏仅抄要点的惯例,那么原文论证此一观点,必更繁冗。同样一个意思,曾国藩写一句,曾国荃为什么写那么多句呢?前线将领更了解具体情况?还是基层干部更知道形势机宜?“不重在剿办发逆”与“实不藉轮船战攻之力”,哪种说法更含蓄有味呢?提出正确的问题,比解答问题更难能可贵;因此,我不拟自问自答,而将研读重点放到第二条“派轮船捕海盗”。

南京围局渐成,“长江水师帆樯如林,与陆军通力合作,定可克期扫荡”;上至朝廷,下至江、皖、苏、浙各部军队,无人不知,曾国荃不愿他人分功的心意,也是中外俱鉴。只要战事无所停顿,日有进展,则朝廷乐于观其成,同僚不便扫其兴,各有所得,皆大欢喜。但是,曾国荃终究只是一军统领,而非全局统帅,当总署咨商洋舰事宜,固可就事论事,发表“不藉轮船战攻之力”的意见;轻言“派轮船捕海盗”,居然以调度全局自任,则有语侵尊上的嫌疑;谈兴正浓,收不住口,甚而“请裁沿海水师,节省饷需”,则俨然指示机宜,全未考虑此事自有钦差、总署、军机诸公筹划,不劳前敌将领代谋。

最为微妙之处,则在于:李泰国舰队一事,无济实用,耗费巨资。无济实用,可以“形势比人强”解之,一两年前,谁敢设想今日的乐观局面?决策过于保守,也是无可奈何之事,不算大错。耗费巨资是决策失误后的必然后果,本非大错;但在此时,则是大错,因为,这笔巨资的性质已经发生根本改变。这笔巨资,已非当初作出保守决策时的资金投向错误,而是对方悍然违约、总署懦然“俯从”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投资者不但失去设备的实际控制权,并被追加设备运维、人员薪酬等费用,还要承担外国军队横行内江、大局无法调控的政治和军事风险。简言之,总署诸人因谈判失误,负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当局者知道这点,旁观者如曾、李,对此亦有深刻的认知。只是议政王奕訢参与祺祥政变,为皇室第一功臣,馀威犹在;兼之大敌当前,不宜掀起内争,所以曾国藩、李鸿章等人在回复密函时,不仅不埋怨办理失宜,对耗费巨资这个话题,更是小心翼翼,绝口不提。尤有甚者,曾国藩说:“区区一百七十万之船价,每年九十四万之用款”,“以中国之大,视之直如秋毫,了不介意”;轻描淡写间,将国有资产流失这等大错编排成“秋毫”小眚,为总署诸人占一地步,开一境界,坏事变成好事,被动化为主动。混淆是非也好,矫干逆说也好,总之,他的回信体用兼备,词义俱赡,最能抚慰总署诸公悔疚惭恨的心。所以,奕訢复函曾国藩,极佩其说。

曾九纵无乃兄如此大智慧,只要有问则答,不及其他,未尝不是正解。可是,他不但倡改设备用途(由助剿南京变为巡捕海盗),竟还说:“因轮船所需经费甚巨,请裁沿海水师,节省饷需,以资酌济”;这不摆明在指责总署决策失误、浪费巨资,亟需补过么?李鸿章九月八日致函,云:“大疏请派轮船捕海盗,是李泰国七船结穴处”;“结穴”,是堪舆家术语,所谓地脉顿停之处,地气蕴积之所,具体表现为地面的漥、突。触动“结穴”,必然坏了风水,坏了风水,必然要触霉头。所以,李用“结穴”一词,含蓄指出曾国荃触了总署的霉头。十天后,则更明白的说明这层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