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告别青涩岁月

李鸿章于元年三月至上海,随即一面操练新军,一面规划大计。六月,亲赴泖湖、淀山湖前线实地考察后,遂大举向西进攻,一年多时间,连克青浦、嘉定、常熟、太仓、昆山、江阴等城。二年七月,程学启会同戈登常胜军,进逼到苏州城下。

苏州本就是一座坚城,三年来,经李秀成、谭绍光精心布防,更觉坚不可摧:

“太湖之水,由胥口、鲇鱼口流入苏州胥、盘两门,外绕至娄门、齐门,大河如带,横竖三四道,环绕城垣。该逆凭河筑长城,周围十几里,枪眼炮台,层层密布。长城内,石垒土营数十座,南自盘门、北至娄门,联络扼扎。墙内多穴地为屋,堆土覆板于其上,以避开花炮,布置极为严整”;

淮军攻城,和湘军区别甚大。湘军曾、胡、左诸人最怕“老师坚城”,指示将领机宜时,时刻叮嘱的就是围而莫打。因为,挖地道、搭云梯等等战法,除了造成己方大量伤亡,并不能对守军造成致命打击,遑论攻克。城垣高大,外绕护河的坚城,除了巨型炸炮,别无他法可破。湘军只有一件叫劈山炮的军火,用于守营、野战,效果固然不错;用于攻城,则最多在墙上打凹几个弹坑而已,可以称之为浮雕艺术,绝不敢大言攻城。故九江、安庆之克,都是围上一年多,城内弹尽粮绝,方才大举进攻;从未有兵临城下,不及数月,遽行攻打之事。淮军则否。围城前做好清场工作(即篇首所谓“外围”),是一般军事原则,淮军固如湘军一样遵守;但是,围定之后,淮军即行猛攻,未有如湘军候敌自溃者。原因何在?拥有开花大炮之故也。攻苏州要带上戈登率领的常胜军,主要原因就是能借助其炮火“轰坍”城墙,然后“梯而登之”,甚至“跃而入之”。拥有此等利器,淮军攻城,当然比湘军快捷得多。

然而,如上引文所示,苏州城的防御,外有护城河、石垒、长城,开花炮距离过远,不能直接轰击城墙,只有破除障碍后,方能直逼城根,架炮开打。而要破除障碍,光有陆军还不行。因为李秀成惯于以攻为守、反客为主,时不时就能从水路派出奇兵来抄围军的后路;不解决这个后顾之忧,陆军一味进攻外城,时不时就会遭遇腹背受敌的灭顶之灾。所以需要水师协助,封锁苏州周遭如西塘、芦墟、阳澄湖、九里湖、黄天荡等十几处水域,杜绝李秀成派出奇兵的可能性。水域既广,汛地又多,势必需要大量水师营哨;李鸿章入苏后,先已携带淮扬水师同行,后逢太湖水师前来接防,此时恰能派上用场。故引文所述苏州城外的石垒、土墙,经水、陆合攻,在十月间一举攻破,淮军、常胜军方能“径抵城下,逼城轰打”,而驻苏太平军见外围屏障尽失,全城俱在开花大炮射程之内,不免“胆寒”,遂有“乞为内应”之举。由此可见,水师于苏州之役,作用巨大。

但是,这两路水师中由黄翼升率领的淮扬水师,按照全局战略规划,此时应该出现在苏、皖之交的洪泽湖,协剿降而复叛的苗沛霖,怎么仍滞留苏南呢?早在五月间,曾国藩奏复剿苗方略,就提出调黄翼升北上助剿,江苏境内另派李朝斌太湖水师接防,奉旨依允。同时,通知李鸿章速遣黄翼升北上。李鸿章听令而行的话,手边就只能留下李朝斌一军;而欲攻苏州,必须封锁周遭所有水域,单单一支水师绝不敷用,所以,为了攻下苏州,他没有遵守这个命令。从五月到十月,曾、李之间的通信,黄翼升水师之行止就成了最主要的话题。曾国藩当然知道李鸿章攻苏州不能无水师助阵的实际情况,但是,安徽巡抚唐训方是湘军将领,正受命进攻苗沛霖,于公于私,他都要施以援手。总统湘军水师的杨岳斌、彭玉麟,则是黄翼升的顶头上司,与唐的关系则又密近于李,故极力支持调派黄翼升北上。朝命、军令、交情,三者合力之下,黄翼升一军没有不走的理由;而终于“梗令”达五个月之久,李鸿章、黄翼升反了不成?这就是前面说的为成功而不顾一切的人之常情在起作用了。淮军虽于一年内攻克十馀座城池,但是,不将苏州拿下,就好似有前戏无高潮的养生之法,聊可自娱;不足成其战则胜攻则克的赫赫之功,用能懋赏。统帅如李鸿章,部将如黄翼升,所思所虑俱不能出此范围,所以才一气串通,悍然违命。功利二字连用;克苏州是功,黄翼升一军饷需取自李鸿章,则是利。曾国藩给彭玉麟分析黄翼升敢于抗命的原因,说:“昌歧(黄翼升字)饷项出自沪中,固不能不听少荃(李鸿章字)调遣”;罗尔纲先生研究湘军、淮军制度对近代兵制的影响,说最重要也是最恶劣的一点,就是由于军队就地筹饷,统帅私人筹饷,导致国有军队变成私人军队,开创了清末民国军阀割据的局面。曾国藩说黄翼升敢于拒绝统帅曾国藩和直管上司彭玉麟的命令,就是“饷项出自沪中”,不敢得罪财神爷李鸿章的缘故。

为了更形象地说明这种历史现象,我多费点笔墨,用现代行政制度的弊端解释一番。地方贸易保护主义盛行之时,各省都曾发生公安、检察、司法部门为“维护”本地企业的利益,在本地或竟奔赴外省“绑架”相关“涉案”人员的极端案例。按照行政原则,公、检、法等机构都应根据国家法律,遵从上级机构命令,合法行使权力,无庸也不能为地方事务滥用权力。但是,由于中央政府在“饷项”方面不能尽行满足各部门的预定“饷章”、乃至符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而又超出中央规定的实际“需求”,各部门经费不得不靠地方财政解决一部分。既然部门经费、福利与地方财政发生关系,那么,地方财政的盈绌必将影响各部门的实际收益,于是,各部门不得不应允地方政府的要求,承担为地方经济“保驾护航”的义务和责任,从而将使用权力的依据由国家法律置换为地方利益,将政令来源由上级机关置换为地方政府,因此,国家权力变成了地方权力。以黄翼升为代表的武装(公、检、法等地方机构),名义上是官军(国家执法机关),却不遵守朝廷(中央政府)和直管上司(上级主管机构)的命令,只听命于为之提供经费的江苏政府或者说李鸿章个人(地方政府),则本质上已经蜕变为地方或者私人军队(地方权力)。

这种有奶便是娘的做法,曾国藩能够理解,但不能够纵容,于是,十月九日,他向李鸿章下达最后通牒:

“昌歧(黄翼升字)此次再不应调,实不能不参办。……阁下五、六、七月各缄均称待李质堂(朝斌)军到齐,即令黄部换防赴淮,至八月后忽变前说。……楚军历年之规模,彭(玉麟)、杨(岳斌)与唐(训方)之公议,迫我以不得不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