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界的鬼魂却吃人间的食物,这就不得不考虑这一虚一实的阴阳二物是怎么“融和”到一起的了。较早的一种说法是,鬼与人的饮食差不多,人把东西吃到肚子里,鬼也照样能让瓶干碗净。晋人干宝《搜神记》卷十六说鬼饮酒,能喝得滴酒不剩。刘宋刘义庆《幽明录》言鬼吃饭喝酒,两罂皆空。梁人任昉《述异记》也说“鬼饮啖不异生人”。此说在后世虽然少见,但也并未断绝。宋人洪迈《夷坚支志·庚集》卷一“黄解元田仆”条记佃仆张某,无疾而死,三日未葬,忽然坐起来“开言道”了。原来他刚一入冥就被派了官差,让他去勾黄解元的魂,便让老婆赶快给他准备饭食和一双草鞋,以便赶路。其妻不敢问,赶忙置办。张某的尸体就挺在灵床上,动也没动,便见那饭碗空了,草鞋也不见了。明人陆粲《庚巳编》卷九“黄村匠人”中记一冥卒与生人对面大嚼,一只烧鸡吃得只剩下一堆鸡骨头。而《聊斋志异》的“阎罗宴”中,阎罗及其随行人员更是把邵生为亡母所设的几桌肴馔一扫而空。

但这种说法实在离现实太远,因为平时人间祭祀设供,以飨鬼神,祭过之后,那些供品是不会真的被鬼神吃掉的,人们照常可以食用,不但味道不改,且有一种俗说,认为那供过的东西会给人带来福气的。所以更多的一种说法则与此相反,也较能贴合现实,就是鬼并不曾把东西吃到肚子里。可是如果据此就认为鬼神实际上根本就没有动用,那祭祀的敬意就变成了虚伪的客套,不但对鬼神不敬,而且对鬼神的存在也会产生怀疑了。

所以一面是鬼神什么也没有吃的现实,一面是必须让鬼神歆飨的礼俗,想要把这对立的两面折衷起来,有两种办法,一是明明看见鬼确实吃了,但吃完之后,鬼一走,却什么也不少。晋人戴祚《甄异录》云:夏文规死后一年归家,宾从数十人,自言做了冥间的北海太守。家中为众人设馔,“见所饮食,当时皆尽,去后器满如故”。

另一种办法就是,鬼不是没有食用祭品,只是用了其中的“精华”,剩下的虽然看着如同故物,其实却只剩下糟粕了。唐人段成式《酉阳杂俎·续集》卷一言鬼饮酒,但饮其酒气,酒虽如故,而味则淡如水矣。这种说法为后世所认可。清人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卷十言一书生有胆,于月明夜携酒至丛冢间饮,并呼诸鬼共酌,“数其影约十余,以巨杯挹酒洒之,皆俯嗅其气。”卷十一中有一条也说“鬼神但歆其气,岂真能饮!”如此看来,清人钱泳《履园丛话》卷一五“鬼戏”一条中说鬼魂饮酒,“皆呷入鼻中”,那大约是从戏台上往下看得不清,误把嗅酒当作鼻饮了。

鬼啖食物也是一样,物在而精华尽去。清人袁枚《子不语》卷二十二有“鬼抢馒头”一则,写得好玩:

洞庭山多饿鬼。其家蒸馒头一笼,甫熟揭盖,见馒首唧唧自动。逐渐皱缩,如碗大者,顷刻变小如胡桃,食之味如面筋,精华尽去。初不解其故,有老人云:“此饿鬼所抢也。起笼时以朱笔点之,便不能抢。”如其言,点者自点,缩者仍缩,盖一人之点,不能胜群鬼之抢也。

《子不语》卷二十二“成神不必贤人”条则云鬼“一切饮食,嗅而不吞。热物被嗅,登时冷矣。”精华与热气同时消失,鬼物仅取食物的营养和热量,这种很现代的吃法索性把上厕所的麻烦也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