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祀以及香火,正如人间的子孙孝养。入葬时即使是像皇帝那样地供上“千味食”,[3]食品衣物也应该有个用完的时候,所以子孙就要按时节祭祀供养,除了供上酒食,后来还要烧纸衣纸钱,总之是让亡魂无衣食之虞。这种家祭之礼,历代多有变化,尽管有着佛教不祭祖先之说的冲击,在中国的民俗中却从来没有中断过。古代除了春秋二祭之外,遇上各种节庆都不会忘记向祖先祭祀。即使在现代,家祭虽然已经从民间习俗中退出,但清明的祭扫和冬月的“送寒衣”也仍然为民间所不废。但这些风俗应有一个观念作为前提,即这些先人的亡魂仍然存在于冥界!

于是这就和中国幽冥文化中的一个大题目出现了冲突。

因为按照西方佛祖定下,而且已经起码为国人部分接受的六道轮回规矩,那些被后人祭祀的鬼魂早就超生到人间了,如果时间凑巧的话,简直比换乘火车还快当,这边还没有过“头七”,那边已经做“三朝”了。投生之后,上者为伟人,下者为猪狗,都是不愁温饱的,谁还会几十年几百年空着肚子在冥世中死扛呢!可是中国的幽冥文化一涉及到祭祀祖先问题,西方圣人的理论就要服从中国的特色了,也就是说,我们在祭祀祖先的时候,都是以他们依旧在冥界饿肚子为前提的。祭祀与轮回,二者不相搭界。但例外总是有的,请看下面这个故事。明人王锜《寓圃杂记》卷七有“林一鹗昼梦”一条:

林一鹗为江西方伯,尝中元日昼寝,梦享一妇人之祭,既醒,所享之物若在齿颊,屋宇街坊宛然在目。因命一健卒,指其所向,往物色之。果于坊中得一老妇,年七十余,祭其故夫,所焚纸钱灰尚未冷。问其祭物与其夫死之年、月、日、时,复于林,与梦合,而其死乃林之生日也。林大惊异,知为此妇之夫后身也,亦稍以物给养之焉。

生人享受了前世亲人的祭品,故事是很奇妙的,但读后令人伤感。几十年的贫贱夫妻,现在是觌面不识。老妇人还念念不忘故夫,而故夫的灵魂转世之后,前世的记忆是一丝也没有了,所谓“稍以物给养之”,只不过是路人的怜悯;而且也怪不得“百里奚,五羊皮,今日富贵忘我为”,一下子让人掂出了“恍若隔世”这个词的沉重。这一类型的故事最早见于南宋邵博《邵氏闻见后录》卷三十,[4]还有明人陆粲《庚巳编》卷四“如公”一条,[5]闵文振《涉异志》“天台卢希哲”一条,[6]钱希言《狯园》一条,[7]也都是用家祭来证明轮回的确凿,但却想不到,他们同时也用轮回证明了家祭的无益。卢冀野在一篇随笔中提到,春节时因为油腻,人们往往厌食,于是而开玩笑说:“一定是吃了前世子孙的祭品了。”吃着祭品的人对供祭者如此漠然地一笑置之,可见家祭之无谓,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可是这样一来,中国的伦理大厦不就要倾倒了吗?所以这样的故事是给我们中华文明添乱,自然要列入“中国可以说不”一类。

其次,很令现代人感到奇怪的是,眼瞅着先人在冥界饿得发昏,人间的子孙为什么不把死后的世界搞得“人性化”一些?他们完全可以毫不费力地用嘴巴为祖宗造个大大的天堂,“电灯电话,楼上楼下”,再加上吃不完的“土豆烧牛肉”,为什么偏要让祖宗们空着肚子,张着大嘴,眼巴巴地等着几个月一次的供养,同时也给自己凭空添了不少麻烦呢?

从冥界直通天堂或仙界的设想也是有过的。唐人段成式《酉阳杂俎》中有个赵裴入冥的故事。赵裴病死,被一朱衣人领着到阴曹地府里转了一圈,那里真是满目愁惨,没有一寸乐土。然后朱衣人问赵先生:“你想不想再游一下上清啊?”于是就到了“上清”仙境,简直是美不胜收。地府中居然有这样一个通仙界的“后门”,连造地狱的和尚们可能也没想到。那朱衣人明显是替道士拉客的“托儿”,所以故事只能让人感到道士与和尚争夺信徒市场的急迫,却难于相信那些吹嘘的话。另外,和尚也不是好惹的,他们当然不会让老道把地府的墙角挖成后门,所以这上清仙境的捷径也就再不见有人提起。

但各类“善书”中仍然不乏灵魂直入天堂的好梦。那些有钱的大善人们死后,到了奈河,别人走的是黑水翻腾、怵目惊心的小桥,他们却由可爱的金童玉女引着上了金桥银桥,然后脚踏莲花就升上天界。港台寺庙两廊的“善书”堆里除了《地狱游记》之外,还有一种《天堂游记》,大约就是在佛门的“修来世”之外另开一途,死后直达佛国极乐世界,和天龙八部之类永垂不朽去了。但这胃口也太大了些,我佛如来成正果还要多少劫,凡夫俗子们要进天堂,不在六道轮回中打上千八百个滚儿,就想也不要想。所以对这只能哄哄愚夫愚妇的天堂,中国依旧可以“说不”。

两次“说不”之后,我们祖宗的命运也就大体确定。当然,以孝治国的国人们是一片孝心,列祖列宗们将永远体面而荣耀地歆享儿孙们的祭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