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如果只是荒诞离奇,好歹也能蒙住一些人,可是如果弄到“拎不清”,恐怕连呆子也骗不过。试想,假如你向朋友借十万元钱,说,这辈子我不还你了,下辈子你做我的儿子吧,生下来就是先天性心脏病外加小儿麻痹,如果觉得不够本,那就长大之后再做个二流子。即使你这朋友和你是“过命的交情”,而且很有些缺心眼,恐怕也不会把钱借给你吧。所以,如果以为人们编出此类故事仅仅是为了惩戒赖账者,那就未免过于低估了古人的智慧。让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讨债鬼的故事。

南宋洪迈的《夷坚支志·癸集》卷六有一故事,秀州(今浙江嘉兴)尹大郎生得一子,及至长成,下劣不肖,破荡钱帛,终于一下子就死掉了。尹大郎好不悲哀,别人就劝他到福山岳神祠祷祀,说是能够让他见到亡魂。谁知到了那里,儿子的亡魂果然出现,却死死抓住了尹大,不肯松手,转身对母亲说道:“不干娘事。我前生为某处县尉,雇船渡江。尹大作梢工,利我财物,挤我溺于中流。今当索命!”其母泣道:“爷娘养你二十年,竭尽心力。家计任汝费耗,岂不念此?”亡魂答道:“负财已了,只是欠命!”结果是尹大到底被捉走了事。

但这里除了讨债之外,又牵扯到一个此世的亲情问题。尹大罪有应得,可是母亲并不欠他的,推干就湿的抚育之恩怎么办?既然向人讨钱时锱铢必较,“别人”(现在不叫母亲,叫债务人之妻吧)对自己在感情和操劳上的支出,也总不能打马虎眼,一句“不干娘事”就勾销了吧,那么是不是这讨债的又变成了欠债的了呢?这一节很少为那些讲因果的所留心,实际上是故意回避,甚至把母亲也归入仇人之列。[1]看了那么多故事,记得只是清人汤用中《翼駉稗编》卷一中讲到一“讨债鬼”,讨债完毕,才说了句“娘恩未报,愿矢来生”。虽然这“来生”颇为渺茫,但读到此句,总算能感到一丝人间世本有的温情了。

此类故事回避母亲养育之恩一段,自有其不得已处,因为此类故事还隐蔽着一个“第二主题”,那就是用果报之说来疗治丧子之痛——既然儿子不过是债主,死了就死了吧,与我何干。比较典型的是《聊斋志异》的那条《四十千》。故事大家都很熟悉,一个有钱人,忽梦有一人奔入,道:“你欠我的那四十贯钱,现在该还了。”说罢直入卧室。此人突然惊醒,而正在此时,他太太生了个男孩。于是此人“知为夙孽”,便把四十贯钱捆置一室,凡此儿衣食病药皆取于彼。过三四岁,视室中钱仅存七百文,便对此儿道:“四十千快完了,你也该走了罢!”话刚说完,此儿颜色蹙变,项折目张,转眼间就断气了。剩下的那七百钱就做了埋葬费,真是钱账两清!

所谓“夙孽”,就不是此人此世所欠,而是前世留下的孽债。此人算是明达,既然是某世自己做赖皮时所欠,他绝不争辩,而老婆肚子里出来个债主,他更无须赶着去自作多情,认什么父子。明达是明达了,不过也太冷了些吧。但此类故事要的就是这个冷,冷到让丧子的父母好像卸掉一个包袱,割去一个赘瘤,送走一位泡在家中不走的债主![2]

平心而论,世上没有一家的父母把养儿育女当成还前世之债的,即便是嘴上骂着“讨债鬼”,心里却存着溺爱。但如果家中有个永远治不好的病儿,缠绵病榻,困苦万状,或者家中出个孽子,不仅对父母不孝,对社会也是个祸害,那么他的死去,却未尝不让父母感到一种解脱。但殇子未必全是病秧子或败类,父母的亡子之痛本来就很难消解,惓惓于心,悲叹痴哭,以至伤生殒命都是可能的。但这又无疑是无济于事的,于是“讨债鬼”的故事的大量出现,用虚构的债务关系来把父子关系“无情化”,这个“无情”就是把有情化解到“无”,以此试图对他们起些安慰和消解悲痛的作用。可是大家总会看出,这无情背后仍然是很深的难于化解的有情。

然而亲情与债务之间的纠缠并不到此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