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以上所涉及到的故事中,读者大体已经知道纸钱在冥界能有什么用场了。

偶尔一用的自是冒充活人到人间去买些东西,但这已经类似于行骗,不到人鬼莫辨的乱世也不大行得通。特别是现在,铜钱、银锭、元宝都不是通货,如用纸币,则店铺里都摆着验钞机,那种粗制滥造的东西是绝对无法混过去了。当然,冥界的赌徒们也可以用冥钱赌博,无须另换筹码,而有收藏癖的鬼魂也不妨把冥钱当作一大门类,但那已经脱离通货的本义了。

真正的大用项则是送礼。当然此礼不是寻常人家礼尚往来之礼,乃是孝敬官府,从阴差到阎王爷的打点费。古语有云:“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这话听也不要听,人间的包老爷自是清官,但冥界的公检法是从不吃素的。从亡魂一上路,鬼衙役就要“利市”,或称“功德钱”。君不见那黑白无常脖子上挂的一串串纸锭吗,所以民间丧俗,人死三日,须焚“上路钱”,那就是给解差的。亡魂上路之后,过关卡要钱,过桥要钱,所谓“关津桥梁,是处有神,非钱不得辄过”(见《子不语》卷十一“李百年”条)是也。而且沿途鬼叫花子、鬼地痞、车匪路霸之流都要打发,亡魂不带着钱行吗?还有,按照佛家的说法,冥界就是监狱加公堂,最后还有个发落灵魂的“轮回所”。所以过堂、审讯、判决,一道道关口过去,无不需要钱财打点,受冤了要送钱,抓错了也要送钱,而那里的规矩也同样是吃了原告吃被告,整座金山烧过去也不嫌多的。有道是:“金光盖地,因使阎摩殿上尽是阴霾;铜臭熏天,遂教枉死城中全无日月。”(《聊斋志异·席方平》)所以准确地说,鬼魂的要钱,对于草民之鬼实是迫不得已,而对于富贵之鬼,则是维持生前威福的保障。

但这里似乎有个漏洞,阴间没有市场和商店,钱在鬼魂手中几同废物,那么鬼官们收它又干什么呢?道理总是要有的,无须百思,即获二解:或者是,冥府里设有专供官员消费的特殊商店,甚至还有夜总会、俱乐部之类,虽然价廉物美,但没钱也是不行、钱少也不能尽兴的;或者是,鬼一旦成了官,也便与人世的贪官一样,蠢到眼里只认钱是好东西,有用没用也要往家里搬了。

对于相信鬼神的人来说,事情一旦说穿,就难免扫兴,古人即便明白,也只有三缄其口。而真实的情况是,古人尽管迷信,但认真相信纸钱确能送到先人手里的也并不很多,否则也就不必编出那么多纸钱的故事来论证此事了。心里并不相信,但纸钱还是要烧,那意义乃在于生人一边,为的是可以寄托对亡人的怀念。正如窦娥临刑前对婆婆说的:“婆婆,此后遇着冬时年节,月一十五,有瀽不了的浆水饭,瀽半碗儿与我吃;烧不了的纸钱,与窦娥烧一陌儿。则是看你死的孩儿面上。”显然,窦娥的意思不在于饭和钱,只是枉死孤魂,希望有个亲人惦念自己。悼亡之情需要礼仪来体现,而焚纸钱之俗所以能持久地保留下来,只是因为它能达到“祭神如神在”的感情效果。常见一些并不相信鬼神的人,在焚纸钱时口中喃喃念叨着:“爹,娘,我给您送钱来了。”说着眼泪便潸然而下。虚礼本来就是真情的载体,明白这一点,正是邵雍胜过程颐的高明处。

虽然如此,时至今日,我觉得“烧纸”之俗也还是改良掉为好。现在的丧葬已与旧时大异,那时不管是北邙还是蒿里,一人一个土馒头,每逢清明,行至郊外,“纸灰飞作白蝴蝶”好歹也算是暮春一景。而如今上百人捧着骨灰盒挤在名不副实的墓园中,焰起烟腾,黑灰乱飞,浊昏之气熏得人涕泗交流,哪里还有悼亡怀人的心绪?所以也不必拉扯西人,侈谈接轨,“蕙肴蒸兮兰藉,奠桂酒兮椒浆”,我们先人本来就有的清酌瓣香之供便大可作为替代了——更何况眼下焚烧的都是只配堆烂银山、破钱山的废料呢!

二〇〇八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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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据说唐时唯颜真卿、张参家祭不用纸钱。而宋朝钱若水不烧纸钱,吕南公还专门写了篇《钱邓公不烧楮镪颂》。可见大多数官绅之家已经普用纸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