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忍的游戏:酷刑(第4/4页)

与此相配合的,是受刑者的顺从。中国人绝伦的忍耐力在刑场上表现得淋漓尽致。明朝正德年间,大太监刘瑾被判凌迟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分三日割完。第一天先剐三百五十七刀,剐过之后,天已黄昏,上半身已经没什么肉了的刘瑾居然还有心情进晚餐,而且整整喝了两大碗粥!第二天接着用刑,可惜割至中途便毙命了,没能使整个过程达到完美。

实际上,忍耐,甚至忍耐酷刑,也是中国人无可奈何的生存智慧,是灾难重重下的最佳选择。因为,不如此,等待你的命运更为悲惨。《涌幢小品》中这样教训后来者:“刑人以木丸塞口,始于武则天杀郝象贤。象贤临刑极骂,用此法离磔其尸,毁其祖父冢。人生不幸遇大难,度不可脱,只当默默以死,何至愤极,以自取酷烈,且累及先人骸骨耶?”

个人的忍耐实际上也就是整个民族的忍耐。这个民族几千年来忍耐了非人刑罚、小脚、太监的存在,没人提出非议,不也是相当于一个犯人安然忍耐了施加于身的各种酷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