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清者的“稀缺资源假定”

历史对清官循吏的含义有进一步的解释:“吏有不为利回,不为义疚,世称曰廉。才足以经济,智足以决断,世称曰能。奉法遵职,履正奉公,世称曰循。明国家之大体,通古今之时务,世称曰良。”这句话就是告诉世人当一个合格的官员需要哪些条件,要达到什么样的标准。

我们从文化的角度来看,清官意识其实是从民本思想那里派生出来的一个定义。“安民”、“保民”、“养民”、“为民请命”等思想行为,在历代清官身上体现的都比较突出。包拯说:“民者,国之本也,财用所出,安危所系,当务安之为急。”另一方面,清官还是官家对知识分子完美人格的呼唤,也是儒家正统知识分子的理想与追求。儒家思想中有着明确的政治思想,孔夫子怀抱着“天下有道”、“礼治”的社会理想,孟子也同样憧憬着“仁政”,他们都为自己心中的理想行走在路上。而后世清官作为儒家的信徒,也同样怀抱着这种理想。其实很多怀揣着政治理想的人在现实面前被撞得鼻青眼肿,甚至搭进去身家性命也依然九死而不悔。

在官家政治结构中的权力信仰实际上是一出被清官话语遮蔽了的超级悲剧,大音希声,大象无形。

经济学中有个第二假定,被人称之为资源稀缺假定。如果我们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清官作为古代官场上的一种稀缺资源,当污者越多,就越发显得其稀缺与无价。市场上越稀缺的东西,往往想得到的人就会越多,结果就会造成供不应求的局面,包括皇帝老子也喜欢赶这种奇货可居的时髦。但作为稀缺资源拥有者的皇帝,他对这种稀缺资源的稀罕程度与老百姓的稀罕又是完全两个不同的概念。

官家集团对清官的喜欢还是有限度的,有时候还不太感冒。韩非子的术,就挠到了皇帝心灵深处的最痒处。术是什么?韩非子给出了两个不同的答案。他在《定法》中他说:“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生杀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在《难三》中,韩非子又说:“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故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两层意思合二为一,术就是指皇帝驾驭官僚集团的秘密之术。群臣当然包括清官这种“稀缺性资源”,于是清官在皇帝那里往往会得到两种不同的下场。懂得鉴赏宝物的君主知道自己手里捧着的是宝,惜用之;而那些不懂的君主则会把宝物当作破铜烂铁扔在一边,你不是稀缺吗?那我就让你生锈贬值,永远地在权力市场失去买方。

现代经济学对人的基本假设是,理性人在约束条件下会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也就是说人有趋利性的一面。根据这个定义,我们在观察一个官员是否愿意选择当清官时,重要的是看他在选择时是如何做好自己的成本收益分析的。

甘肃大案的深层分析

施行恶政的古代官场就像鱼在吞吃大船,大船虽大,也架不住群鱼四下来攻,最后落得千疮百孔。如果一个官员想要保全官位或者得到升迁,他就必须参与到这个贪腐集体中。否则作为异己者就无法存活于这条食物链中,因为他的上级和同僚会担心他有可能揭发。

而在这条食物链中,每一个等级都有自己的猎食方式。这就好比动物世界里,就算处于食肉动物最底层的鬣狗,也有偷偷摸摸出来吃腐肉的份。

我下面要说的这件事发生在清乾隆四十六年(1787年),这应该是清朝建国以来的头号贪污大案。其中涉案人员之广,级别差距之大都刷新了一项新的纪录。在这场贪污大案中,从封疆大吏到州县官员,革职、杖流、病故、畏罪自杀者数十人。一场肃贪之风横扫过后,甘肃官场为之一空。如果总结甘肃贪污案,它的突出特点就是无官不贪,而且不是盲目的,而是有组织、成系统、走程序的贪腐。从上到下,形成了一个贪腐金字塔式的政治生态系统。

这让人难免会想起以前的香港黑帮片。经常会有这样一组镜头:一个黑帮老大,把一把枪或者砍刀塞到一个人手里让他去干掉一个被打得毫无反抗能力的人,这个人一般是他的手下或者即将成为手下的,而且一定很正派。

这样做的目的想必大家都知道,你和我们一起杀了这个人,你就是同谋了,就是集团中的人了,就不用担心你出卖我们了。整个甘肃官场,这时候就产生了这种“齐黑”效应。置身其中想将自己抽身而出?几乎是不可能的。你不和大家一起玩,不遵循游戏规则,怎么能放心你啊?你不和我们站在一起,就是不上路不识时务,升迁了提拔了只有靠边站。

要黑大家一起黑,在那样的生存环境里,谁都别指望做“白乌鸦”。这就是我在这里杜撰出的“齐黑”效应。在长达7年的时间里向朝廷谎报全省连年大旱是一项高风险的行为,如果不是全体官员关上门来集体配合,玩了一出“齐黑”效应,一般情况下是很容易被揭穿的。要做到“齐黑”,那就必须要将每一个官员都拖下水变成共犯,很多时候,还要把好人硬生生逼成坏人。

这场特大贪污案件的首犯,不是别人,正是乾隆皇帝曾十分倚重的封疆大吏王亶望。

王亶望是山西临汾人,自举人捐纳知县,累任知县、知府。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调任甘肃布政使,受命专门办理收捐监粮。

在当时,甘肃可以算得上是全国最穷的省份之一。每年中央户部都要调拨巨额款项用于地方购买粮食,以抚恤当地的灾民,供应当地满汉驻军以及救济新疆之需。

乾隆二十三年(1774年),政府规定:各州县存储米谷,大州县存一万石,中州县储八千石,小州县存六千石,全国统一标准。以后又根据实际情况,对局部地区的粮食储备数额进行调整。像甘肃这样的穷省,因为老百姓没有其他收入,主要就靠两亩薄田维持自己的生计,如果遇上大灾之年,吃饭往往就成了大问题。朝廷令该省大州县存谷二万石,中州县一万六千石,小州县一万二千石。由于区域之间差异性较大,根据不同类型,又制定了不同的标准。

为节省国库开支,乾隆二十五年(1780年),政府特准甘肃及外省商民可以通过纳粮捐纳监生,就地解决缺粮之急。读书人通过考试,取得监生的资格才能做官。但是对于达官显贵、豪门巨富来说,通向官家大门的路径就不止这一条了。比如说他们可以用金钱买到监生的身份,这就叫“捐纳监生”。对于有钱人来说,拿钱捐纳监生,买个官家的VIP身份,并非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