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律三:历史的非常规路径

“灰色收入”是近年来流传度很广的一个热词。对灰色收入这个词,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理解和定义。从字面上解读,它是一个用来描述不正当收入的词语,是一个比较温和,比较中性的词。也正是源于这种貌似温和的心理暗示,往往会让我们失去判断。当所有的人都把眼睛盯在那个果上面,往往就会忽略事物形成的因,也就是“灰色收入”背后的“灰色生存”。中国人喜欢大红大绿,唯独不喜欢黑和灰,好像真有些怕见光或者见不得光的意思在里面。“灰色”其实不仅仅是一种生存状态,它更多体现的是一种生存之道。如果一语概之,灰色生存就是游离在合法与非法边缘的一种状态,它利用传统的熟人社会,游走于法律边缘,使社会结构模糊混沌。

灰色生存的产生是因为权力机制的不完善,比如权力寻租、徇私舞弊、监管不严等现象都可能会引发“灰色生存”的连锁反应。如果说历史是一场接一场的局;那么在我们每个局中人的生存法典里,你可以是谦谦君子,可以是侠肝义胆,但没有人会完全排除“小人之心”。当一个人的生存空间遭致挤压、排挤或者威慑时,人就会自然而然地退守到本就无法逃遁的中性区域,这个区域通常是我们道德的灰色地带。而深陷其中的人也由此陷入了阴阳交错、善恶纠缠、人格分裂的无奈挣扎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