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群众逃跑

1933年,中央苏区出现的群众成规模逃跑事件,是苏区发展过程中积累的一系列问题的集中显现。

群众逃跑在苏区初创时期也有出现,赣东北苏区初创时,“因经济发生恐慌,常有逃亡”。[63]当时或是出于国民党长期负面宣传影响下对中共和红军的不理解、恐惧,或是对国民党军可能的报复行为的担心,或是苏区本身政策的失误,苏区或多或少有过部分群众逃跑。尤其是肃反的错误,曾造成群众短时期的恐慌和逃跑。1932年湘赣苏区报告,上犹县“营前一区逃跑了三千余群众到白区去”。[64]不过总的来看,苏区稳定后,广泛涉及各种成分群众的大规模集中逃跑的事件较为少见。而且,还有群众往回流动的,毛泽东《兴国调查》中提到:“因为革命胜利,彭屋洞早先去泰和耕田的农民这时候回来了十二个人,因为泰和那边还没有革命,听到兴国革了命,有田分,都回来。”[65]

中央苏区群众集中逃跑始于1933年下半年,首先从边区的万泰、于都、连城等地开始,并迅速蔓延。这一问题的出现,查田运动是直接导火索。何长工根据其在粤赣工作的经验谈道:“在地方工作中,实行了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限制中农发展的错误的土地政策,使部分群众发生动摇,根据地边沿地区出现了一个短时间的部分群众‘外逃’的现象。”[66]早在运动大规模展开的初始阶段,一些地区就出现逃跑问题,乐安招携“在几天之内有几百群众随同富农地主跑到白区去”,寻乌、会昌等县在运动中查出的地主、富农纷纷“乘夜逃上山,实行土匪生活”。于都段屋、岭背、城市、寨下面等区“查出的地主土豪富农有三分之二乘着天雨水涨,星夜乘船顺水而逃,浸死颇多”。[67]同时受到查田乱划成分影响,部分查田运动中尚未遭打击的普通民众也开始逃跑,胜利车头、河田、仙霞观等区“少数群众同下赣州城”。赣县长洛、大埠、白露、良口、大田等区“少数群众逃到白区”。[68]随着运动进一步展开,触犯中农、贫农的运动扩大化现象加剧,原来的贫农、中农大批被划为地主、富农,弄得人人自危,逃跑面迅速扩大,形成“成群结队整村整乡”[69]逃跑的恶劣局面。于都“岭背区特派员乱打土豪,故意将中农当地主打,造成群众恐慌和逃跑”。[70]万泰县窑下区郭埠乡不顾贫农团会议许多人反对,强行将一人划为富农,结果二三天内群众“就走了一大批”,由于该县普遍存在“工作人员乱打土豪,把贫农中农当做地主富农”的问题,群众逃跑十分严重,“塘上区有群众约六千人,逃跑的在二千人以上(一说二千三百人,县委报告是一千八百人),而且大部分是男子。”[71]资溪县由于“发展查田运动”,“十余天来,各区群众向白区逃跑现象日益发展,从一乡一区蔓延到很多区乡,从数十一批增加到几百以至成千人一路出去,从夜晚‘偷走’变而为明刀明枪的打出去,杀放哨的,甚至捆了政府主席秘书走。”[72]

查田运动诱发群众逃跑,同时由于受到封锁,资源匮乏,当时的中共中央又缺乏应对危机的能力,高指标和政治威胁相结合,形式主义和强迫命令成风,进一步伤害了群众的感情,加剧群众逃跑现象。信康县牛岭区工作人员拿公债“挨屋挨户去摊发,使得群众不满意……少数落后的贫苦工农分子,跟着富农去反水”。[73]1934年1月至3月,于都禾丰区就有600余群众逃跑。[74]寻乌1933年初被国民党军短暂进攻,在恢复寻乌时,“全县反水群众有八千三百三十六人(以澄江、寻城为多),阶级异己分子约占百分之三十”,当时报告在谈到这一现象时客观承认:

大批的工农群众所以被敌人领导反水的原因,虽然是由于反革命的欺骗作用加强,但是过去寻乌群众阶级斗争没有深入,肃反工作不注意,工作方式命令欺骗强迫的结果,便利于敌人的欺骗恐吓,而使大批的工农群众脱离党及苏维埃的领导多是主要原因。[75]

由于战争的持续进行,苏区人力资源短缺问题凸显,巨大的兵员指标和苏区人力资源形成极大反差,为完成高额的扩红指标许多地区不得不采取强迫的办法,万泰县“冠朝区在一个会议上强迫一个反帝同盟主任报名,不报名就罚苦工当伙夫”。[76]由于此,逃跑成为民众躲避扩红的一种方法。于都“大部分模范赤少队逃跑上山,罗凹区十分之八队员逃跑上山,罗江区有300余人逃跑,梓山、新陂、段屋区亦发生大部分逃跑,有的集中一百人或二百人在山上,有的躲在亲朋家中”。该县新陂区密坑乡“精壮男子完全跑光了”。[77]

扩红运动中发生的种种极端行动造成干群间关系的严重紧张,瑞金白鹭乡“二十余名模范队员举行反动暴动,捆去区委人员三个,杀伤一个”。[78]宁化县群众除以逃跑表示消极对抗外,还有公开反抗的行动,以致上级派出的突击队“吓得不敢出乡苏门口”。[79]对此,中共中央曾作出检讨,坦承过失:“群众逃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我们苏维埃政府领导上的错误。我们许多区乡苏维埃的工作人员,不论在推销公债,扩大红军或收集粮食方面都采取了严重的摊派与强迫命令的办法,任何宣传鼓励、解释说服的工作也没有。”[80]这样的批评当然不是信口开河,竭泽而渔的做法实在也得不偿失,对此无论中共中央还是地方的实际执行者,应该都不会不清楚,只是面对兵员需求的巨大压力,他们实在也是左右为难。

不仅仅是普通民众,第五次反“围剿”期间,在工作遇到困难或国民党军进攻时,苏区干部开小差、逃跑现象也相当普遍:宜黄、西江、泉上负责肃反的裁判部长“公开的投降白匪”。甚至有领导群众逃跑反水的:“乐安、万太、广昌、代英、门岭、公略都发生过这种现象”。[81]福建为培养地方武装领导干部开办的训练班,学员均经过各地选拔,相对较为可靠,但仍出现大批逃跑,“第一期地方上调去训练的差不多逃走了十分之六”。[82]随着第五次反“围剿”失利,苏维埃政权处境不断恶化后,干部反水事例更多。1934年1月,“武平梁山乡主席于正月间叛变,并带去梁山游击队十三名,步枪十三支”。[83]3月,于都禾丰区“二百余群众,在少共区委组织科长的领导下,带着鸟枪梭镖等武器逃跑”。[84]8月,“洛口区群众二百余在该区反动的区宣传部长、粮食部长、乡主席等的欺骗压迫之下向头陂逃亡”。[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