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抑与控制(第2/3页)

在英国的语境中同样重要的,乃是社会层面的双重标准进一步得到了发展。从19世纪开始,至20世纪,对工人阶级管理、控制与强行提高性道德成为了中层与上层的政治家、评论家与社会改革家的一项要务。与性别一样(以及殖民地中的种族),阶级成为了性经验中一个他者的关键标签,它既可能使人着迷,也可能使人反感。我们可以在无数私人生活之中看到其影响。它使得无数有产阶级的男男女女愈发迷恋于妓女的生平与人格,它更普遍地展现出维多利亚时代与爱德华时代社会调查者的窥阴癖,并且它时时刻刻都充斥于都市男女的生活交际之中。在一件关于伦敦的资料最详实的案例中,绅士阶层的公务员阿瑟·芒比(1828-1910),终其一生都在性上困扰于并记录下了当时传统的女性理想类型与充斥都市的强壮、肮脏、丑陋之工人阶级女性的身体之间所存在的紧张感。他不断地对她们观察、采访、速写、摄像、描述与归类,自身之权力与她们之堕落间的反差让他感到兴奋。他花了几十年时间追求一个女佣——汉娜·库尔维克,最终他们秘密地结为夫妇。但直到1909年去世,她一直与他若即若离,作为一个粗妇,她是他的用人——为了他,为了这个世界,她一遍又一遍地在各种私人与公众场合扮成一个低贱、顺从、无知与身体物化的女人。

相似的迷恋感以及财富与权力的跨阶级动力,刺激了男性间的同性行为。不论游荡在拥挤的商业街还是土耳其浴室,对许多富裕的男性而言,与某个“猛男”的秘密私通所带来的兴奋感,显然因为社会越轨的风险而变得更刺激。1953年,《流亡的心》(The Heart in Exile)——一部富于同情的关于伦敦同性恋生活的畅销小说——中的一个贵族角色,依依不舍地缅怀着日益消失的文化。“我们这样的人如今没那么多钱了”,他抱怨道,“工人阶层不再像过去一样尊重我们了”——而在之前,工人阶层的年轻男性

是有求必应吗?男孩接受我们是因为我们有地位吗?他们喜欢我们,乃是因为我们不像女人那样花他们的钱。我认为我们过分宠爱了他们,而女孩子则并未如此。不管怎样,他们现在养得起女人,如果他们不想要女人的话,还有足够的钱找别的乐子。

“我们不喜欢像我们自己这样的人,”另一个人则说道,“我们不想找任何同类,我是指受过教育的中产。事实上,我们要的正好相反。我们想要原始的、未开化的、粗暴的。”

异性恋者对于同性恋的态度也深深地染上了阶级观念的印记。医生、法学家与犯罪学家都试图理解同性恋的欲望,他们往往会对此做出区分:一种是成熟的体面人士怀有的更具爱意、更为自然的情欲;一种是工人阶层之中变态的乱交行为——这种行为,正如1949年一本名为《犯罪心理论》(Psychological Treatment of Crime)的手册所斥,只不过是混合了“原始的性冲动与尝试一切性活动的兴趣”。

同样的双重标准也反映在人们对待同性卖淫的态度上。这乃是资产阶级男性之性自由的重要推动力,但亦造成了下层女性的永久沦落。毫不奇怪,此种偏见的阶级基础,在方方面面都引发了如此强烈的感觉。同样显著的还有19世纪与20世纪早期审查制度的特点。维多利亚时代的人们及其后继者们,花费了很大气力来限制色情物品的公开传播。从某种程度上说,它迫使色情图画、写作与信息潜入了地下,并对其传播实施监管;但这并未阻止更大量的色情制品秘密生产与流通。不少绅士搜集了很多这类制品,其实主要的顾虑乃是让这些淫秽物品远离女性与大众。1960年,企鹅出版集团因为出版D.H.劳伦斯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而受到了起诉,首席检察官J.M.G.格里菲斯-琼斯(进入过伊顿、牛津以及冷溪卫队)的开场词呼应的正是此种观点。输掉审判后,他的议论被很多更倾向自由的评论者视为荒谬绝顶,而在早几十年,他的话不过是老生常谈。格里菲斯-琼斯强调:毋庸置疑,在当今“任何正经、高尚、优良与维多利亚式的人物不宜接近此书”,但陪审团主要考虑的应在于

扪心自问,当你通读此书,你会否同意自己年幼的儿子与女儿——因为女孩也能像男孩一样阅读——也来阅读它?你会把这本书搁在自己家中吗?你会希望自己的妻子或仆人也来阅读此书吗?

劳伦斯这部作品写于20世纪20年代晚期,其主题正反映了英国人对于性与阶级的极大痴迷。

现代束缚性自由的最后一个关键特征,即是同性恋男子所遭受的日益频繁与严厉的法律及社会迫害。这一进程同样始于18世纪,但在1800年之后愈演愈烈,并同样以英国为最。在整个19世纪,每年针对鸡奸与同性行为都有数百桩指控与定罪。直到19世纪30年代,也常有英国人因为“肛交”而被处死:从1810年至1835年,有四十六名男子因此项罪名而被判处死刑。数以千计的人则被拉出去示众,或者因其不伦行径而被投入监狱。奥斯卡·王尔德1895年被投入监狱服两年劳役,只是最著名的例子罢了。比维多利亚时代这种严苛作法更引人注目的,乃是20世纪针对同性恋行为的法律诉讼在数量上的剧烈攀升。在王尔德的时代,这类罪名只占所有关于个人罪行之指控的5%,而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这一数字飙升至20%以上——换言之,每年有几千桩。类似的剧变也发生在欧洲其他国家以及美国全境。抑制同性恋,甚至根除它,乃是公共政策数十年以来的一个焦点所在。人们对于女同性恋显然不大在意,从未将其入刑。不过,同样显著的是,即便只是公开讨论女同性恋,也被视为一种对于道德的威胁。在1921年,议会否决了一项将女同性恋入刑的提案,部分原因在于,大家觉得没有必要让此种“极少数”女性的行为引起大部分“对此从未耳闻之人”的注意。同样,当拉德克里夫·霍尔倡导宽容女性“性倒错者”的小说《寂寞之井》(The Well of Loneliness)于1928年面世后,立刻被视为“淫秽”与“变态”读物而遭到了禁止。

19和20世纪这种大规模抑制所谓反常性行为之做法的根源,乃是人们对于此类行为之看法的一种重要嬗变。这些行为不再被视为罪恶之举,而是逐渐被看作一种不正常人格的表征,其根源(不论先天还是后天)在当时成为了人们激辩的焦点。“自然”由于“不自然”的行为而以一种关于人格类型的病理学术语来表示——同性恋之“性倒错者”、“女性瘾者”、“犯罪女性”等等。正如我们所见,这种视角源自启蒙时期尝试以全新的科学方式来理解人性的企望,但在随后的数个世纪,它发展得愈发精细与有力,使得医学与生物学成为了在性与社会层面定义“自然”的决定因素[这是米歇尔·福柯《性史》(History of Sexuality)一书的主要洞见之一,此书乃是20世纪后期研究对于这一问题最有影响的研究]。由此导致我们现代通过性认同而非性行为的方式来进行思考,以及我们热衷于对于给他人和自己贴上相应的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