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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这些有关卡斯特罗的文章及以后有关古巴的文章,《纽约时报》最终被指责为赤化了这个海岛,新闻编辑部里很多编辑都对马修斯存有戒心。1963年,作为约翰·奥凯斯负责的社论部的成员,马修斯再次访问了古巴并拜访了卡斯特罗,但当他回到纽约提出为新闻编辑部撰稿时,却遭到了拒绝。1966年,他再次代表编辑部重访古巴和卡斯特罗。在那一年,《纽约时报》的其他人是进不去古巴的。马修斯积累了2.5万字的资料,但他撰稿的要求,再次被新闻部拒绝。结果,整整一年,《纽约时报》没发表一篇由本社人员提供的有关古巴的消息。

当读者给《纽约时报》写信询问有关马修斯的近况时,克利夫顿·丹尼尔办公室给他们回信解释说,马修斯已不再为新闻部撰稿,因为严格地说,他已不再是新闻记者,而是社论部的成员,这暗示了社论作者是不为新闻部撰稿的。事实上并非如此,哈里·施瓦茨,默里·罗桑特和其他一些社论作者都经常为新闻部撰稿,而且过去几年里马修斯也是如此。不过现在,他是个敏感人物。现在,在社论版上,或许在星期天版上偶尔也刊登他的署名评论或文章,但是很少,每隔几个月才刊登一次,1966年总共刊登了六次。但作为一个不署名的社论作者,他的作品很多。他撰文评论拉丁美洲事宜(有时批评卡斯特罗),评论中东和越南局势,还有约翰·奥凯斯认为值得评论的其他问题。奥凯斯很器重他的才华,而且也很欣赏他这个人。他从来没忘记40年前在巴黎初识马修斯的情景。当时奥凯斯作为学生采访巴黎分社,第一次见到马修斯走进来,头戴灰色软呢帽,手戴米黄色手套,衣冠楚楚,手拿一根马六甲手杖。

奥凯斯第二次见到马修斯是20年以后,在1949年,当时两人都在十层在查尔斯·默茨手下撰写编辑文章。马修斯当时是报社的宠儿,与《纽约时报》的老板关系非常融洽。伊菲吉妮·苏兹贝格是马修斯独生子的教母。但现在,1967年,他准备离开《纽约时报》,打算写自己的书,并坚信历史会最终宽恕他。即使是现在,他还相信卡斯特罗在革命开始时并不是个共产主义者,而在马修斯社论版最后一篇文章当中——四篇回忆他曾挥洒汗水的四个大陆的署名文章中的最后一篇——他写道:

对美国来说,菲德尔·卡斯特罗和古巴革命为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冷漠和忽视的拉丁美洲燃起了生命。当古巴的领袖和他的政府变身共产主义者,并且后来几乎发起一场核战,有些人必须受到谴责。其中就包括我。

新闻对于历史的影响是一个令人痴迷而具有争议的话题,这个话题造成了相当多无意义的讨论。我不会否认,1957年2月17日寒冷的清晨,当我与菲德尔·卡斯特罗、他的兄弟劳尔、切·格瓦拉等人一同坐在马埃斯特拉山间时,历史女神克利俄用她的魔杖触了我一下——不管她用的到底是什么。由此而来的在《纽约时报》上的宣传赋予卡斯特罗、他的游击队一个全国性的,甚至是世界性的名声,以至于从年代上来看,这个时间点是整个拉丁美洲独立史过程中所有领袖光辉事业的开端。

然而,古巴“已经为革命做好了准备”,正如小亚瑟·施莱辛格为国务院白皮书所写的那样。菲德尔·卡斯特罗是应时代而生的人,从长远来看,任何事都阻挡不了他的脚步……

回顾这过去的45年间世界上发生的千变万化,回想那些造就了我们时代历史的男人和女人,是一个能让我们感到一丝自豪、一丝谦逊——以及某种无助的过程。至少,当我们想到有人并不会人云亦云的时候,还是会得到一丝残余的满足。

一位新闻从业者与很多片土地上的伟人走在一起,但是他必须走自己的路——直到尽头。

赫伯特·马修斯这种人,这种充满了理想主义和自我专注的个人主义者,与1967年的《纽约时报》的风格是格格不入的。新任国际新闻主任西摩·托平不允许职员中有超我倾向,克利夫顿·丹尼尔同样如此。托平和丹尼尔都喜欢像他们一样的记者——冷静、可靠、不温不火。托平现在有丹尼尔的授权,可以立即召回不按纽约总部指令行事的记者。他可以调用迅捷的现代通讯工具和飞机,随意在全球差遣他的部下,如同调兵遣将一样,他不需要也不想再忍受那种旧体制,虽然那种体制造就了伦敦的德鲁·米德尔顿、巴黎的哈罗德·卡伦德、雅典的A.C.塞奇威克、罗马的阿诺尔德·科特西和联合国总部的托马斯·J.汉密尔顿这些出色的记者。他也给马修斯这样的巡回记者以更大的活动空间。

在新体制下托平充当控制塔首脑。重要的是,1967年像他那样居统治地位的记者只有从前当记者而今天做主编的丹尼尔、索尔兹伯里和罗森塔尔。毫不奇怪,海外的鉴定是从四十三大街发出来的。海外分社的社长们失去了他们传统的地位,而且到1967年记者让《纽约时报》发表报道更困难了。只有驻越南记者的稿件有优先发表权,世界其他各地的人员均被托平指示过,除非绝对必要,不要每天都发来电讯,应把几天的事件浓缩起来用“包装好的”形式发回来。版面有限,再无足够余地用来刊登每天从15或20个国家首都发来的相对微不足道的政府消息了。甚至莫斯科分社,虽然它的报道过去在托平、丹尼尔或索尔兹伯里任分社社长时被放在《纽约时报》的突出位置,但现在和西贡新闻相比,已不那么重要。而且就《纽约时报》而言,华盛顿已经成了西方世界最重要的首都了。现在哈罗德·威尔逊或戴高乐或阿列克塞·柯西金所想的事情,并不像林登·约翰逊做什么或不做什么那样重要。重大报道并不在外国的大都市,而是在美国国内——美国在越南问题和黑人问题上的危机,大学校园里及街道上对当局的挑战。所以,除非一个记者在越南,或在发生周期性袭击事件的中东,或像亨利·坦纳那样在发生学生暴乱的巴黎,或像劳埃德·加里森那样在受饥荒折磨的比夫拉,除非记者周围是死亡、毁灭或某种革命,他就可以回到美国,那里每个人都面对着非常紧张的关系和暴力。

也许第一个反抗对海外报道的严格控制并且认识到国内有更戏剧性机会的《纽约时报》人,是36岁的戴维·哈伯斯塔姆。他是个高个子、皮肤黝黑、压力不大但头脑清醒的记者,毕业于哈佛大学,曾在密西西比为一家乡村小报效力,后投奔纳什维尔的《田纳西报》,也曾为《记者》撰稿。赖斯顿曾读过他在这几本杂志上的文章,遂于1960年把他招进《纽约时报》的华盛顿分社。哈伯斯塔姆在华盛顿虽说还满意,但真正的报道才能一直未能显露出来,直到他1961年去刚果报道那里的战争。在那里,他可以发挥自己的才能,按自己的想法行事,没有编辑的指示和管制,他工作得最好。哈伯斯塔姆胜过他那一代的其他任何一个《纽约时报》人,更多地继承了马修斯和索尔兹伯里的优良传统——借用索尔兹伯里描述自己的话说,哈伯斯塔姆“胸中有数”。他是一个有干劲且非常投入的记者,不受常规习惯和官方说法的束缚。像马修斯和索尔兹伯里一样,他注定要成为有争议的人物,尤其在他1962年到了越南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