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自由主义的衰落

纳粹现象超乎理性范围所能分析。其领袖以上天之口吻谈世界霸权及毁灭;其政权,以最恶劣的种族仇恨意识为基础;其国家,却是欧洲文化经济最先进的国家之一。然而这样的国家却一心为祸,灭绝5000多万人口,犯下骇人听闻的暴行无数——其恶行之极致,竟以机械化手法屠杀犹太人达数百万之众。史家面对奥斯威辛(Auschwitz),只能哑然无语不知从何说起。

——克肖(Ian Kershaw,pp.3—4)

为祖国、为理想献出生命!……不,光死不足以成事。即使在最前线,杀敌才是第一。……死算不得什么,死并不存在。没有人想到自己会死,杀、杀、杀,这才是正事,这才是待你我开拓的疆域。是的,只有上前去杀,才是你全部意志的体现。因为只有通过杀,你的意志才能在另一人身上完成。

——一位法西斯社会主义共和国年轻志愿军的书信(Pavone,1991,p.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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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出生于19世纪的前朝遗老而言,20世纪灾难时代的种种变化发展之中,最使他们深受震撼的就是人类自由文明价值观和制度的解体。多少年来,起码在所谓的“先进”或“进步中”的地区,生活在19世纪的人,已经将自由文明的进步视为理所当然。自由文明的价值观:不信任专制独裁;誓行宪政,经由自由大选选出政府及代议议会以确保法治社会;主张一套众所公认的国民权利,包括言论、出版及集会的自由。任何国家、社会,均应知晓理性、公共辩论、教育、科学之价值,以及人类向善的天性(虽然不一定能够完美)。而这些价值观点,在整个19世纪内,显然在不断地进步;观其情况,也势必将一直发展下去。到1914年时,连欧洲仅存的最后两家专制政权——沙皇俄国和奥斯曼——也都开始让步,先后走上立宪之路;伊朗甚至还向比利时借了一套宪法使用。1914年以前,唯一能向这套价值观挑战的只有三股力量:其一是传统的势力,例如罗马天主教会,借教义设下障碍采取守势,防范优越的现代精神。其二是一小群知识分子,向既有势力挑战,并预言传统必亡。这些人多半出身“名门”,来自传统文化势力的中心,他们挑战的对象,其实有一部分就是自己曾生活在其中的旧文明。其三即是民主力量。总体说来这是一股使人烦神的新现象(见《帝国的年代》)。一些既无知又落后的群众,确应对其抱有戒心。他们一心想靠社会革命推翻资本主义社会,再加上人类潜在缺乏理性,恐怕极易为人煽动利用。但在事实上,无论是新兴的群众民主运动,还是社会主义的工人运动,连其中最最狂热危险的分子,也对理性、科学、进步、教育与个人自由的信条,有着同样的热情,不管在理论上还是行动上,他们的热情绝不亚于任何人。德国社会民主党的五一劳动纪念章(May Day),一面是马克思的肖像,另一面是自由女神像。社会主义运动挑战的对象,乃是经济制度,而非宪政及文明教化,当时以倍倍尔等为首的法、德等国的社会民主党派,即使组成政府,也绝不会是“人类已有文明”的断送者。当时,出现断送文明的政府还遥远得很。

从政治层面来看,自由民主的制度其实已经大有进展。1914—1918年间,世界虽然爆发了那场野蛮的战争,民主却因而更前进。除了苏联是个例外,大战后冒出来的国家,不分新旧,基本上都成立了代议国会性质的政权,甚至连土耳其也不例外。从苏联边界以西,1920年的欧洲举目皆是实行代议制的国家。自由立宪政府的基本建制,乃是经由选举产生代议议会及(或)国家元首。当时凡是独立国家,一律采用此制。不过有一点我们必须记住,两次大战之间,全球虽说共有65个独立国家,绝大多数却均位于欧美两洲。而当时全世界三分之一的人口,还在殖民统治之下。独立国家当中,1919—1947年间,只有5国从未举行过选举。而这5国都是些孤立的政治化石,包括埃塞俄比亚、蒙古、尼泊尔(Nepal)、沙特阿拉伯(Saudi Arabia),以及也门(Yemen)。在这段时期,另5国则有过一次选举,对自由民主政治的态度,显然不太友善,分别是阿富汗(Afghanistan)、国民党执政的中国、危地马拉(Guatemala)、巴拉圭(Paraguay),以及当时仍称为暹罗的泰国。不过话又得说回来,能有选举存在,足以表明自由政治思想——至少在理论上如此——渗透之强之广了。同样,选举的存在和次数也只是表面现象,我们不能由此便断定一国是否有真正民主。1930年以来,伊朗曾有过6次选举,伊拉克则有过3次,而这两国无论哪一个都算不得民主国家。

不过,选举式的代议政权在当时的确相当普遍。然而,从墨索里尼所谓的“进军罗马”开始,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轴心国势力达于巅峰的20年间,自由政治制度的盛况却发生灾变,开始快速地消退。

1918—1920年间,欧洲有两国的立法议会遭到解散,或不再行使职权。到了20年代,这个数字变成6国;30年代变为9国。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占领之下,又有5国宪政宣告失败。简单地说,两次大战之间的年代里,唯一不曾间断并有效行使民主政治的欧洲国家,只有英国、芬兰(勉强而已)、爱尔兰自由邦(Irish Free State)、瑞典和瑞士而已。

至于集中了另一群独立国的美洲地区,情况则比较不一致,但与民主制度的进展也绝对相去甚远,能够一贯维持宪政体制而非独裁的国家的名单极短,只有加拿大、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Costa Rica)、美国,以及经常被众人忘掉的“南美瑞士”暨南美唯一真正的民主国家——乌拉圭(Uruguay)。我们最多只能说,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开始,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完毕,南美的政局忽而向左,忽而往右。除此之外,全球其他地区多为殖民世界,因此根本就不算自由主义的政权,即使以前曾经有过自由主义意识的宪法,如今也日益远去了。1930—1931年间,日本政权被自由派拱手让给军国主义势力。泰国则试验性地迈出步伐,往立宪之路小试几步。20年代初期,土耳其政权落入新派军事领导人凯末尔的手中,凯末尔力倡现代化,却绝不容任何选举影响他的大业。总而言之,横贯亚、非、大洋洲三个大陆,只有澳大利亚与新西兰始终一贯民主。至于位于非洲的南非,由于绝大多数民众都被排除在白人宪政之外,故也算不得真正民主。

简单地说,纵贯整个大灾难的时代,政治自由主义在各地面临大撤退,到1933年希特勒登上德国总理宝座之际,自由阵营败退之势更加剧了。1920年时,全世界原本一共约有35国拥有民选的立宪政体(至于确切数字,得依拉丁美洲那几个共和国的定义而定)。到了1938年,却只剩下17国左右了。再到1944年,全球64个国家当中,恐怕仅余12个民主宪政国家。政治趋势实在再为明显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