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南朝的财政与战争(第2/8页)

当然,以刘宋时期的铸钱规模,一年的铸钱总量也未必有三千万之多,[13]应当还包含了从民间征收的杂税之钱。反对者认为这会使得“富人赀货自倍,贫者弥增其困”[14],也这说明刘义恭等是“一大钱当两”政策的直接受益者。这个政策最关键的漏洞是没有区分大、小钱的严格标准,所以只实行了不到一年,到次年五月就废止了。

元嘉二十七年北伐造成的国债负担与税收危机

元嘉二十七年(450年),刘义隆再次对北魏发动北伐。这次北伐的声势极为浩大。为了筹措军费,刘宋内外官员的俸禄都降低了三分之一,[15]政府更加紧对民间财富进行聚敛。《宋书·索虏传》:

是岁,军旅大起,王公妃主及朝士牧守,各献金帛等物,以助国用,下及富室小民,亦有献私财至数十万者……有司又奏军用不充,扬、南徐、兖、江四州富有之民,家资满五十万,僧尼满二十万者,并四分换一,过此率讨,事息即还。[16]

此次战争动员的最大特点,就是政府向民间举债,涉及的“扬、南徐、兖、江”四州,是宋政权控制最直接,也最富庶的长江中下游地区。借款的标准、额度根据民户家庭财产确定,涉及对民户财产的统计,应当是自汉武帝“算缗”以来首次大规模核定民间财产。和“算缗”不同的是,刘宋此次是采用举借国债而非直接征税的形式。

450年宋军的北伐以惨败告终,北魏军队随之展开反攻,兵锋直抵长江。刘宋政权为防范魏军渡江,更竭尽全力进行战备动员,对民间财富的征发应不仅限于“四分借一”了。魏军虽然在不久后撤退,但对江、淮之间进行了系统的破坏,《宋书·索虏传》用骈文记录了宋人为此付出的代价:

……天子内镇群心,外御群寇,役竭民徭,费殚府实,举天下以攘之,而力犹未足也。

既而虏纵归师,歼累邦邑,剪我淮州,俘我江县,喋喋黔首,跼高天,蹐厚地,而无所控告。强者为转尸,弱者为系虏,自江、淮至于清、济,户口数十万,自免湖泽者,百不一焉。村井空荒,无复鸣鸡吠犬。时岁唯暮春,桑麦始茂,故老遗氓,还号旧落,桓山之响,未足称哀。六州荡然,无复余蔓残构,至于乳燕赴时,衔泥靡托,一枝之间,连窠十数,春雨裁至,增巢已倾。虽事舛吴宫,而歼亡匪异,甚矣哉,覆败之至于此也。[17]

战乱引起经济凋敝,最直接的后果就是政府在北伐前举借的大量债务无法偿还。魏军屠杀和掳走了大量人口,以及大批居民家园被毁成为难民,都使得纳税人口减少,财政更为困难。[18]刘义隆在两年后被太子所弑,孝武帝刘骏经过短暂的内战即位,财政困难便是刘义隆留给他的最重要遗产。

孝武帝朝(453—464年)的铸币贬值与政策争论

在450年大战期间,元嘉四铢钱可能已经停铸,终文帝朝再未恢复。在孝武帝即位之初,周朗曾上书建言,认为应限制铜钱的使用范围,一千钱以下的交易都用绢布或米进行交换,只有大额交易才允许用钱。周朗这个建议的目的是“盗铸者罢,人死必息”,即减少民间盗铸和盗墓取铜。另外周朗应当也是看到了450年大战之后财政困难,官铸铜钱的事业已经难以维持。[19]但孝武帝政权采用的是一种完全不同的解决办法:铸造不足值的铜钱。

孝武帝即位的第二年(孝建元年,454年)正月,宋政权重新开始铸造四铢钱,史称孝建四铢,[20]但铸造时间并不限于孝建年间(454—456年),而是延续到了孝武帝后期的大明年间(457—464年)。和元嘉四铢钱相比,孝建钱的特点是虽名为“四铢”,但用铜量已经做了削减,“铸钱形式薄小,轮廓不成”[21]。“不成”应是指钱之轮廓极不明显,在似有似无之间。官府用这种铜钱向社会支付时还按照以往足值五铢或元嘉四铢的价格,所以获得了较多的盈利,以便维持战后窘迫的财政。

即便如此,孝武帝政府还是受困于缺乏原料铜,难以铸造太多的孝建四铢。孝建三年(456年),尚书右丞徐爰建议:允许犯罪者纳铜赎刑以增加铜的供应,同时他还委婉指出,“货薄民贫,公私俱困”,应按元嘉旧制铸造足额铜钱。[22]孝武帝批准了这个建议,但实际上只是开启了纳铜赎刑之策,而官铸钱的成色、重量并未有改善。另外,这年宋政府还开始“禁人车及酒肆器用铜”,应当也是为了聚敛铸钱的铜料。[23]

官钱减重使孝武帝政权得到一定实惠,但利润差额立即引起了民间的广泛盗铸,而且民间铸钱的重量、成色比孝建钱更低。政府用严刑打击盗铸,但成效甚微。所以刘宋上层开始产生一种新思潮:与其被盗铸困扰,不如索性放手让民间铸钱。首先提出这个想法的,是为孝武帝夺权立下功勋的名将沈庆之。他的意见主要是:

(一)允许民间按照孝建四铢的标准铸造铜钱,但必须在各郡县统一划定的“钱署”之内铸钱,并向政府缴纳所铸铜钱的百分之三十,其余归铸造者所有。

(二)对成色较好的旧钱(汉五铢、元嘉四铢等)—标准是“轮郭”完备者,统一收归政府保存,不再进入流通领域,所谓“官敛轮郭,藏之以为永宝”。

(三)以往民间盗铸的各种劣质铜钱,都允许流通交易。但严厉禁止钱署之外的民间铸钱。

沈庆之提出的其实是一个系统的铜币贬值方案。但朝中亦不乏质疑者,且质疑来自不同立场。文帝朝曾建议“一大钱当两”的刘义恭的意见是:

(一)如果允许民间公开铸钱,能够经营此业的都是“人士”,即豪门大族,他们肯定不愿搬到具有工商贱民色彩的钱署中工作。

(二)进入钱署铸钱要与政府分成,成色上也不能肆意掺杂使假,所以难以和盗铸之钱竞争。

(三)政府收敛“轮郭”完备的旧钱难以实行。因为百姓不会无偿缴纳,政府又无力以市场价收购。

对于沈庆之的允许以往民间盗铸钱流通的意见,刘义恭则表示赞同。此外,还有人建议,把官铸钱的重量再减轻到二铢,以便铸造更多的钱。

文职出身的丹阳尹颜竣对以上意见都表示反对。他认为如放开民间铸孝建钱,将会使以往的足值铜钱迅速被剪凿熔化净尽;即使再官铸二铢钱,以官府获得的铜量,数年之内也不过多铸造一二亿枚,且政府向民间征收的税钱也都变成了小钱,对政府财政难有大的助益;所以颜竣的建议是政府多开采铜矿,增加铜的来源,并长期铸造足值的铜钱,方能保持经济的稳定。[24]但以刘宋政权当时的财力难以大规模开矿,所以各种意见都被搁置下来。之后的数年间,政府还在铸造不足值的孝建四铢钱,而民间违法盗铸的风气更盛,当时仅武康一县,因盗铸钱被处死就有数千人,[25]经济发达的吴兴郡中,盗铸和剪凿铜钱盛行,太守也被牵连免官。[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