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与神方教驻景 关于避孕与堕胎的历史漫谈(第2/3页)

《产经》云治妊身胎二三月欲去胎方:

大麦面五升,以清酒一斗合煮,令三沸,去滓,分五服。当宿不食服之,其子即糜腹中,令母不疾。千金不易。

还有“千金不易”这样的广告语附在方中,听起来这方子是好得不得了。《医心方》所依据的中医典籍,绝大部分都是在唐代流传的,联系到其中记载的七个堕胎方,前人将李商隐“检与神方教驻景”、“换骨神方上药通”等诗句中的“神方”理解为堕胎药方,至少也不能说是毫无根据的了。

也有使用激烈手段强行堕胎的历史记录。比如金废帝完颜亮(海陵王),在历史上以淫乱著称,登上帝位后,自命“才兼文武”、“丰富伟岸”皆为天下第一,对于女人来说,应该是天底下最有魅力的男子,因此宫闱之中,淫乱无度。《金史·海陵诸嬖传》中,通篇都是记载他的淫乱故事——后来《醒世恒言》中著名的、经常被删节的那卷(卷二十三“金海陵纵欲亡身”),其实就是据此改写的。其中有一处提到了堕胎的方法:

女使辟懒,有夫在外,海陵封以县君,欲幸之。恶其有娠,饮以麝香水,躬自揉拉其腹,欲堕其胎,辟懒乞哀欲全性命……海陵不顾,竟堕其胎。

这里说麝香水可以堕胎。这位金朝皇帝亲自“揉拉其腹”来实施堕胎,也可算堕胎史上罕见的事例了。

安全期避孕法和一个两千年的谬误

古代中国人也知道“安全期避孕法”——此法同样是今天仍在使用的避孕方法之一,尽管安全系数很低。比如在元朝人孔齐所撰的笔记《至正直记》中,就记载着这样的避孕法,其“堕胎当谨”条云:

或惧孕育之繁者,夫妇之道亦自有术,盖以日计之也。

这就是中国古代的“安全期避孕法”。想法是完全对的,但是“安全期”究竟是月经周期中的哪几天,古代中国人却一直没有搞清楚——医学家和房中家都将一个谬误的观念坚持了几乎两千年。

几乎所有传世的中国房中术著作中,都有“求子”、“种子”之类的专门章节。这方面的内容在各种中医书籍(包括那些完全不涉及房中性爱技巧的医书)中也经常可见。多子方术在房中术中地位之重要,可由下面的细节略见一斑:在传世房中术文献最经典、最完备的作品《医心方·房内》(即《医心方》第二十八卷)中,共三十节内容,其篇幅最长的一节就是“求子第二十一”,超出各节平均篇幅的五倍以上。

多子方术最重要的方面,就是关于适宜受孕的日期以及这些日期与胎儿性别的关系。但这恰恰是一个持续两千年的大谬误——对于将子嗣看得极端重要的古代中国人来说,在这一问题上犯这样长久的大谬误,实在是惊人的讽刺。早在马王堆汉墓出土帛书《胎产书》中就有:

禹问幼频曰:我欲殖人产子,何如而有?幼频答曰:月朔(指月经)已去汁口,三日中从之,有子。其一日男,其二日女也。

认为只有在妇女月经结束后的三五日内才能受孕,是中国古代房中术理论家和医学家普遍、持久而且一致的看法,下面是《医心方》卷二十八所引的一些例:

以妇人月经后三日,夜半之后,鸡鸣之前,嬉戏令女感动,乃往从之,……有子贤良而老寿也。(引素女)

妇人月事断绝洁净三五日而交,有子,则男聪明才智老寿高贵,生女清贤配贵人。(引彭祖)

凡欲求子,候女之月经断后则交接之,一日三日为男,四日五日为女。(引《洞玄子》)

古代房中术理论家和医家的上述坚定看法,恰恰与现代科学的常识相反——因为妇女排卵一般是在月经周期的中段,在这段日子里性交方能受孕。而古人认为宜于受孕怀胎的“月经后三(五)日”,正是现代“安全期避孕法”中认为没有受孕之虞的日子。

虽然上面所说的谬误持久而普遍,但中华民族照样人丁兴旺,多子多孙,那是因为性交毕竟还有别的功能,因此古人也仍会在别的日子里性交,结果倒怀上了孩子。而谁要是严格地“遵医嘱”,平日节制情欲,只为“种子”而性交,那就十九要大失所望了。

明末顾炎武五十九岁尚无子嗣,他晚年纳妾求子而失败的故事,就是这样的例子:顾炎武此举的“医学顾问”是名医傅山,这位傅先生的《傅青主女科》传世至今,其中同样是月经后三五日而交则有子的传统谬误;顾炎武纳妾是为求子,非宠嬖其女色也,故不难猜想顾老先生平时定然情欲几无,只为“种子”才行性交,结果却是“不一二年而众疾交侵”,孩子却终于未能怀上。最后顾炎武十分后悔,乃立侄为嗣,将妾嫁掉了事。

反对避孕与堕胎的文化传统

关于避孕和堕胎的历史,若谈技术手段,自然主要着眼于如何让避孕与堕胎措施有效;而谈思想观念,则主要就是对避孕与堕胎的反对与谴责了。

古代印度著名的《爱经》(Kama-shastra,又名《欲经》、《性典》等),非常全面地讨论了与性爱有关的各种问题,包括调情、做爱、春药,甚至谈到了降低性欲的药方,但是唯独没有谈到避孕和堕胎。因为此书反映的是古代印度比较正统的信仰,在这种信仰体系中,一个孩子的出生是轮回转世、因果报应的表现,而避孕和堕胎会对轮回转世、因果报应造成致命的干扰,是很难被容忍的,更不用说提倡了。

中国人重子嗣,当然谴责避孕和堕胎更为坚决。古时大街上也会看到关于堕胎药方的广告(比如《妙一斋医学正印种子编》序中所述),但这一定会被“正派”的医生斥为“其术之不仁一至是”。

清代纪昀有不少非正统的观点和思考,他往往借谈神鬼怪异故事来表达,《阅微草堂笔记》中这样的篇什比比皆是。卷九中一则故事,反映在堕胎问题上正统观念与现实情势之间的冲突,最为典型。故事当然也是托诸传闻:

有一医生,“素谨厚”,一夜有老妪持金钏一双,向他买堕胎药,他“大骇,峻拒之”,第二天晚上,老妪又加上两枝珠花,再向他买药,他仍坚决拒绝。过了半年,他梦中被拘到阴曹地府,说有人指控他杀人,见一女子披头散发,脖子上勒着红巾(表明她是自缢而死),哭诉向他买药遭到拒绝的情节。这医生辩解说:药是用来救人的,岂能用来杀人(堕胎)以谋利?你自己通奸事情败露,怎能怪我?但那女子反问他:我派人向你买药时,刚刚怀孕,胎儿尚未成形,如果堕胎,我就可以不死,“是破一无知之血块,而全一待尽之命也”,但你坚决不卖药给我,我只好将孩子生下来,结果孩子被扼死,我也被逼迫自缢而死,“是汝欲全一命,反戕两命矣,罪不归汝,反归谁乎?”听了她的辩词,冥官喟然叹息道:你所说的,是从实际情势考虑;而他(医生)所执的却是“理”!冥官虽然同情女子,最后却只能判医生无罪,他对那女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