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疑案迷踪

岳飞之死的政治解读

岳飞为什么会被诬以“莫须有”的罪名,惨死风波亭?这似乎不应成为一个问题。古往今来,且不说专业历史学者们对此已经多有论说,就是市井小童,也早已从评书故事里、口口相传中略知一二。简言之,岳武穆之死,完全是高宗赵构与宰相秦桧一手操办的,高宗怕篡权,秦桧害忠臣。然而这样的解释又难免过于笼统与符号化,不经意间就容易落入忠奸善恶二元两分的思维窠臼。

岳飞出身农家,在靖康之变纷纭扰攘之际,几次三番毅然从戎,投身于保家卫国、进而一雪国耻的战斗中,不但剿灭了威胁南宋社会稳定的内乱——流寇与农民起义,还在抗金前线奋勇杀敌,令敌人喟叹“撼山易,撼岳家军难”。岳飞从一个基层的小校,历经十多年即成为当时守护一方的类似大军区司令级别的人物,最终官至枢密副使,是鼎鼎有名的“中兴四将”之一。他心系民瘼,治军严厉,在当时兵匪一家,多数南宋军队在烧杀掳掠、戕害人民方面与匪寇相差不多的情况下,岳飞培育出一支“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打掳”的纪律森严的部队,使他的士兵成为深受当时人民爱戴的子弟兵。

然而,“儿童识其姓字,草木闻其威声”的战功赫赫的“精忠岳飞”,最终非但没能在民族战争的疆场上大展身手,实现“直捣黄龙”的夙愿,反而在年富力强之际身陷囹圄,最终含恨遇害,令人扼腕叹息。于是千百年来,岳飞被害的因由,一直为大众所关注,所探究。特别是,到底是秦桧还是高宗痛下杀手,长久以来众说纷纭,争论不休。

没有秦桧的苦心经营,栽赃陷害,高宗很难抓到缢杀岳飞的口实;而没有高宗的首肯,秦桧绝不可能有机会除掉一员大将。从这一点看,君臣二人互相利用,责任难分伯仲。但出于为尊者讳的传统,为了维护统治者的神圣形象,当时与后来的许多记载,都把秦桧视为杀害岳飞的元凶。这个,国人应是不难理解的。至于到底是高宗先动的杀机,还是秦桧先有心思,欲必置之于死地,凭借当时和后来被屡次篡改、又历经近九百年而残存下来的有限文献,凭借对世俗人心的揣度,想厘清真相绝对是件异常困难的事情。

岳飞为何遇害?

近九百年来,岳飞之死一直引发了人们浓厚的兴趣,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此都有所论说。概而言之,无外乎以下几种观点。

观点一:高宗对武将的猜忌与岳飞的质直、强项

宋代开国以来对武将的提防,已经内化为赵宋皇帝的遗传病,世代相传。宋之前的五代,不过短短53年,却有“六姓十三君”,军事政变接连不断地上演。及至太祖赵匡胤开国,所谓“陈桥兵变,黄袍加身”的传奇,也不过是武将政变夺权的再一次重现。既有前车之鉴,宋朝历代皇帝对有威望的将领的猜忌与有意压制极其常见。此外,在两宋之交、版图震荡之际,高宗赵构一方面必须依仗军事将领为其赢得生存空间,而另一方面,却一直对武将“不尊朝廷”心怀疑惧,深恐养成“尾大不掉”之势。特别是“苗刘之变”,给高宗一次刻骨铭心的教训。在这种情势下,赵构特别忌讳武将的难以控驭,特别忌讳武将的结纳民心。他曾对张俊说起郭子仪的故事,勉励告诫他“若知尊朝如子仪,则非特身飨福,子孙昌盛亦如之。若恃兵权之存,而轻视朝廷,有命不即禀,非特子孙不飨福,身亦有不测之祸,卿宜戒之”。而岳飞恰恰是一个“质直、坚定、强项”的人物,或者往严重点说,有些桀骜不驯,甚至有赌气使性的时候。

岳飞桀骜不驯的性格,早在建炎初年就曾表现出来。当时,身为高宗大元帅府下属低级官吏的岳飞因越级上书,反对京师南迁,被革职归田。回乡途中,他又投奔河北招抚司,在那里,岳飞遇到了赏识自己的伯乐张所。招抚使张所赏识岳飞的军事才能,破格将其提拔为统制官。但不久岳飞却因与上级意见不合,不顾军纪,带领部属分裂出去,擅自行动。这一举动毫无疑问是严重的违纪行为。

如果说,这次违背上级命令,岳飞年方25岁,年轻气盛,是为抗金的急迫心情所激,尚且情有可原,而在十年之后的绍兴七年,岳飞已经官拜太尉,湖北、京西路宣抚使,兼营田大使,是南宋极重要的大将。这一年,高宗起初答应岳飞要将大将刘光世的部队并入其麾下,后来却出尔反尔,让岳飞壮大队伍、措置北伐的计划遭挫。倔强的岳飞,竟向高宗上了乞罢帅职的奏疏,且不等答复,就怒上庐山给过世多时的亡母守丧去了。高宗派岳飞的部将上山请岳飞回来,岳飞拒不接受诏命,僵持了六天,最后部下无可奈何地质问他:“相公欲反耶?且相公河北一农夫耳!受天子之委托,付以兵柄,相公谓可与朝廷相抗乎?”毫无疑问,岳飞赌气使性,连部下都认为是欲“与朝廷相抗”,那么,比岳飞还小四岁的高宗岂能不怒火中烧?但高宗竟然容忍了,当面说了些“朕实不怒卿”的话宽慰岳飞。

绍兴十年,岳飞终于有了在抗金战场上大展身手的机会,他挥师中原,前锋所驻扎的朱仙镇,距离旧都开封仅有45里。正当形势大好,岳飞希望得到友军的配合,一举恢复旧都的时候,高宗不但命令其他部队先行后退,造成岳飞一军陷入孤军深入的境地,并且急用十二道金牌将其从北伐前线召回。“十年之功,废于一旦”,岳飞心中的愤懑是可想而知的,他又一次故态复萌,撂挑子不干了,返回途中他又到庐山,到母亲墓地守丧去了。岳飞与高宗原本就不深厚的情感,经过这些事件,愈发淡薄。

此外,相对于当时官场的苞苴公行,相对于众大将的热衷经营产业,岳飞却是一个不经商、不置田、不造豪邸的人,过着淡薄清廉的生活。这本是难得的宝贵品质,但统治者却未必这样看。范增就曾提醒项羽说:“沛公居山东时,贪于财货,好美姬。今入关,财物无所取,妇女无所幸,此其志不在小。”也就是说,不贪图物质生活享受,非常可能被统治者认为是赚取人望,包藏觊觎社稷之心的作秀。待到刘邦做了皇帝,萧何就不得不“自污”以图自保。而当名望如日中天的岳飞有“邀誉”之嫌时,赵构就不能不大动肝火了。

置岳飞于死地的“罪证”中,有一条就是高宗亲自定性的:“比遣张俊、岳飞往彼措置战守,二人登城行视,飞于众中倡言:‘楚不可守,城安用修’。盖将士戍山阳厌久,欲弃而之他,飞意在附下以要誉。”岳飞到底曾否说过这样的话,还是有人别有用心地断章取义,是大有疑问的。但不论如何,上述高宗的话,足以见其对属下“附下以要誉”的警惕和极端反感,高宗唯恐岳飞深得百姓将士之心,重走太祖兵不血刃而取天下的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