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战国时代的思潮(第3/7页)

墨子的死年不可确考,但必在前381年吴起之死以前。是年楚肃王穷治杀害吴起的贵族,其中有一个阳城君,墨者钜子和徒弟一百八十余人为他守邑抗官军而死。这钜子已不是墨翟而是孟胜。这一百八十余人的死无疑是墨家的一大损失。但它的损失还有更大的。墨子死后不久,墨家裂成三派,各自以为是正宗,不相上下,甚至互相倾轧。而墨子以后,墨家并没有十分伟大的领袖继起,如像儒家之有孟子、荀子,这也是墨家衰微原因。

第四节孟子许行及周官

战国的历史可以分为三期:从三晋建侯(前403年)至秦始变法(前359年)凡四十四年。是为初期,从秦始变法至秦齐相帝(前288年)凡七十一年,是为中期;从秦齐相帝至六国尽灭(前221年)凡六十七年,是为末期。

当战国初期,对抗的显学只有儒墨;其时法家者流虽已出现,尚未加入论战的漩涡。到了中期则“百家之学”并起争鸣,而像儒墨法等大家中又分派。在战国思想中,初期好比树干始杈,中期则枝柯交错了。这中期的思想家里头,无论怎样胆大,怎样怪诞的,从劝人学禽兽一般恣情纵欲的它嚣、魏牟到劝人学石头一般无知无觉的田骈慎到,都应有尽有,这一期的学说现在不能尽述,尤其是内中比较玄奥的哲理,本书因为性质所限,不能涉及。现在只讲这时期的几个代表思想家的人生观以及政治理想。先从儒家中在孔子底下坐第二把交椅的孟子说起。

像墨子一般,孟子也留意全人类的幸福。不过在替全人类的策划中,他们有一点不同。墨子的出身无疑地是窭人子。他知道粒粟寸缕,只有靠血汗才换得来。他“昭昭然为天下忧不足”(用荀子形容墨子的话)。他觉得丝毫物质或精力的浪费是不可恕的罪恶,他觉得人们生在这世上,是来共患难的,不是来共安乐的,至少就目前和最近的将来而论是如此。孟子的家世虽不可知,然而他久游于物力充裕,夸诞成风的齐国,从一班被养着来高谈阔论的“稷下先生”中间出来;“后车数十乘,从者数百人,以传食于诸侯”。他对于世事的乐观,活像一个不知稼穑艰难的纨袴子。听他说的:“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污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林木不可胜用也。”既然如此,人人稍为享乐些,甚至有些人特别享乐些也不为过了。所以他承认统治者厚禄的特权,在他的理想社会里,国家分为三等,上等国的官禄如下表:

庶人在官者 禄相当于百亩的出产

下士 如庶人在官者同禄

中士 禄二倍下士

上士 禄四倍下士

大夫 禄八倍下士

卿禄 三十二倍下士

国君 禄三百二十倍下士

不过孟子这个表与其说是替当时的统治者张目,毋宁说是制裁他们,因为他们实际的享受决不止此。这时小至一个县令,身死以后,子孙也能累世乘车呢!

与孟子同时有一位楚人许行,他托为神农(神话中发明耕稼的圣帝)之言,提倡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在经济上的绝对平等。他以为国君应当废掉府库,“与民并耕而食”。又主张用政府的力量规定物价:“布帛长短同则价相若,麻缕丝絮轻重同则价相若,五谷多寡同,则价相若,屡大小同则价相若;”如此则“市价不二,国中无伪”,同时也再没人肯费力去制造华美的东西,奢侈不禁自绝了。

许行闻得滕国(齐、楚间小国)新即位的文公要行仁政,便率领弟子数十人来到滕都。他们虽受文公的礼遇,还穿着短衣,织席出卖以为生活。同时在宋国的儒者陈相,也受文公的吸引,和兄弟陈辛,肩着耒耜,走来滕国。他们听到许行的教说,立即把旧时所学的“周公仲尼之道”抛弃,而变成许行的信徒。这时孟子恰在滕国。有一天陈相去看他,彼此间不免有一番论战。孟子提出分工的道理来,说道:做各种手艺的人,要精于所业,不能同时耕种,难道治天下的人就可以同时耕种了吗?故曰:“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供养)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这自然是再对没有的。从孟子书中的记载看来,陈相也好像被他长江大河的辞令驳得哑口无言。不过就许行的根本主张推论,治人者即使不能“与民并耕而食”,“禄足以代其耕”也就可以了。凭什么理由,他们应当享受三十二倍至于三百二十倍于平民?凭什么理由他们的子孙应当世世受着人民的供养?这是孟子所无暇计及的。这一点的忽略判定儒墨的荣枯。

不过孟子虽然承认世禄的贵族阶级,却怀疑天子世袭制度的合理。他设想一个德智兼全的圣人在天子之位,到了年老,则预选一个年纪较少的圣人,试使为相;如果这人的成绩彰著,便“荐之于天”,以为将来自己的替代者。老圣人死,少圣人便依法继位,这即后世所谓“禅让”制度。怎知道新君是被天所接受呢?天意是不可知的。但“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如果民心归附新君,即是天以天下与之。孟子相信,从前尧之于舜,和舜之于禹,都实行禅让的办法。所以他谈到政治,必称尧舜。但他已认禅让之变为世袭是“莫之为而为之者,天也”。禅让似乎只是他憧憬中的理想而非认为必须实现的制度。

孟子虽然拥护统治者的若干特权,毕竟认定政府存在的唯一理由,是人民利益的保障。他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他对于民生问题,也有比墨子更具体的改革方案。

依孟子的理想,每国的“国中”(首都和它的附近)和“野”(“国中”以外的地方)应有不同的制度。于“野”,每方里(九百亩)的田土为一单位。这一单位分为九格,成井字形。旁边的八格,分给八家,叫做“私田”。中间的一格由政府保留,叫做“公田”。八家除了各耕私田外,同时合耕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私田的出产完全归各私家,公田的出产则拿去充有职或无职的贵族的俸禄。此外农民更不须纳什么租税,出什么力役。这是孟子所谓“九一而助”的办法,也就是后世许多儒者所憧憬着的“井田”制度。至于“国中”的办法,孟子书中的记载不大清楚,也许有点残缺,现在不必费神去推敲。总之,在这里,减轻赋役和平均土地分配的精神是和助法一致的。

在这种经济组织之下,人民可以“养生丧死无憾”了,但“养生丧死无憾”孟子只认为是“王道之始”。什么是“王道之始”呢?那是用政府的力量,普及教育,使人人得而发展“人之所以异于禽兽”的特性。教育,在孟子以前是贵族的专利和其他少数人的幸运,把它普及于一般人,那是孟子的新要求,那是他指给后来的历史的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