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黄河下游之新王朝【殷商时代】

夏王朝建筑在黄河上游,为高地居民所建之王朝,而商王朝则建筑在黄河之下流,为低地居民所建之王朝。


商王朝继夏王朝而起,最近有关于该时代直接史料之发见,对于中国古代史之可信价值有甚大之贡献。


关于殷商一代新发现的直接史料,其主要者为殷墟甲骨文字。其发现在清光绪戊戌、己亥间,出于河南安阳西北之小屯。地在洹水南,洹水三面环之,正合史记项羽本纪所谓:“洹水南殷墟上”也。此等甲骨,大体乃殷帝代帝王【盘庚以后。】用以命卜之辞,刻于龟甲及牛骨之上者。

一、殷代帝系及年历

史记载殷帝王有名字世次,无年数,略如夏代。


史记殷本纪:自契至汤,十四世,【国语周语:“玄五勤商,十四世而兴。”荀子成相:“契玄王,生昭明居于砥石,迁于商。十有四世,乃有天乙,是成汤。”皆与史记合。】汤至纣三十一帝,【除太乙为三十帝。】十七世。【三代世表、古今人物均作十六世。】

大体论之,殷商一代年历,应在五百年左右。

刘歆三统历殷代六百二十九年,竹书纪年【史记殷本纪集解所引。】则谓汤灭夏至纣二十九王,四百九十六年。今以三十年一世推之,商十七世,逾五百年,亦非大远情实。【左宣三年,王孙满言:“商祀六百年。”孟子谓:“由汤至于文王,五百有余岁。”是也。】

最要者,史记所记载,乃为最近新发见之殷墟甲骨文字所证实。

首为此项工作者,为王国维氏之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及续考。【见观堂集林卷九。】其最要之发见如次:

一、推证殷人出自帝喾之说。据此则史记殷本纪、世本、山海经、左传、鲁语、皇甫谥帝王世纪种种传说可以参证连贯,均因卜辞之发见而重新估定此等书籍在古代史料上之价值。【可见中国古代书籍记载,不仅如史记等见称为谨严之史书者有其可信之价值,即素目为荒诞不经之书如山海经等,其中亦有可信之史料。而近人乃转谓除直接发现之物证外,上古流传文字记载,皆不可信,岂不颠倒之甚!】又据此知五帝之系统虽出于战国后人之编造,而五帝之个别传说,则各有渊源,决非后人所捏造。如殷帝之出帝喾,即其一例。【虞、夏出颛顼,殷商出帝喾,本属东、西两系统,此后中国渐趋统一,乃谓双方皆出皇帝。古史之新系统,随时代精神之新需要而转变。今殷商出帝喾之说,既有甲骨卜辞为之证实,则夏本纪谓夏人出自颛顼,司马迁亦应有其根据,不得应吾侪未发现此等直接材料,而遂疑其不可信。】

二、发见卜辞有王亥,即史记中之振。【“振”乃“亥”字之讹。】据此则山海经、竹书纪年、吕氏春秋、楚辞、天问、世本、管子、汉书古今人表种种传说记载,尽可参证连贯。

三、又有王亥而发见王恒。【此为史记、世本、竹书纪年所不详。】以卜辞证天问,可以补古史之缺。

且所证者均在成汤之前,因此所载夏代古史,亦可同样提高其可信之地位。

史记自契至汤十四世,而夏代自禹至桀,亦十四世。桀与汤同时,则禹与亦可略同时。史记所载殷代汤以前事,即有甲骨文为之证明,则史记记载夏代桀以前事,虽此时尚无同样直接之史料为之作证,而史记之非向壁虚造,则可不证自明矣。【尚书尧典说禹与契同在虞廷,史记五帝本纪说夏、商同出黄帝,此等说法可出后人伪造。然史记记载夏、殷历世帝王名字、世次,干燥无味,未必亦出后人之伪造。史记可以有漏说,有讹误(例如前举),而大体则可信。此即前节所辨,“传说”有来历,与凭空假造不同也。】

至成汤以下之世系大略,史记与卜辞亦可相证。

继王氏研治殷墟甲文以证论古史者有郭沬若氏。郭氏疑王氏之考证不可信,其说有三:【见郭氏中国古代社会研究。】

一谓自盘庚迁殷至纣,殷本纪凡八世十二君,而竹书纪年言有七百七十三年,推算不合。

二谓卜辞中有多数人名疑如帝王,如祖丙、祖戊、小丁、小癸等,均为殷本纪所无。

三谓盘庚以下世系年数既可疑,以前更不敢遽信。此三点中最要在第一点。史记殷本纪集解引竹书纪年云:“汤灭夏至受四百九十六年。”又惟一条又云:“盘庚至纣七百七十二年。”此两条自相矛盾,知其中必有误字。【朱右曾竹书纪年存真,径自改盘庚至受为“二百七十二年”,并无根据,而殊近情理。】郭氏据此一条【有误字的。】而推翻王氏之论证,实嫌证据不充分。第二点则根据第一点而来,王氏于此已有解说。谓殷人王位兄终弟及,故诸兄弟虽早世未践君位,而祭亦与君同祀,其推想殊近情理。第三点又根据第一、第二点而来,而前两项既有解答,第三疑自难成立,据此史记记载殷代帝王世系实大致可信,即无从推翻夏代的,谓是全不可信也。【除非有相反的证据发见。】

二、殷人居地之推测

殷人居地,大率似在东方。自汤以前,大体皆在今河南省大河南岸商丘【所谓“宋”。】之附近。

帝喾居地毫【史记五帝本纪集引皇览:“帝喾冢在东郡濮阳顿丘城南毫野中。”】与汤居之毫,【汉书地理志臣瓒注:“山阳郡薄县,汤所都。”】均即宋地。契居蕃,【见世本。】即汉书地理志之鲁国蕃县。史记殷本纪谓“契封于商”,则宋国商邱。【邱,虚也。商邱,即商墟也。】相土居商丘,颛顼之虚,又谓帝丘,即春秋之卫。左传【定公四年。】祝佗曰:“取于相土东都,以会王之东搜”是也。旧说汤以前八迁,大率皆东方地。【史记六国表谓“汤起毫,在西方”,后颇有主之者。纬书(商颂正义引雒予命,又艺文类聚引尚书中候。)有“天乙(即汤)在毫,东观于洛”之说。然纬书后起不可信。郑玄云:“契封商,在太华之阳。”即战之商于地,今陕西商县。)然古本竹书纪年谓:“秦封卫鞅于邬,改名曰商。”(水经浊漳水引。)则陕西商地,其名后起。孟子:“伊尹耕于有莘之野。”东方宋地亦有莘。然则谓殷起于西方,惟史记一说,孤证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