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民俗宗教:基于文献碎片和口碑传承的缀合

中国民间涉及狐狸及蛇等野生动物的灵异传说,确实是有着深厚悠远的历史传承基础。仅从文献记载的片段,也可窥知此类题材业已构成中国文学的一种独特类型。有专家认为,涉及狐狸传说的“狐文化”,正介于精英文化和民间文化的交点上,它发端于古代的民间俗信,生长于民间文化的泥土之中,历代知识分子也积极参与了相关的创作。(59)对本文主题而言,重要的是在“四大门”之类民间信仰或民俗宗教里,重新缀合了见诸历代文献和口碑传承中许多民间俗信及相关理念的“碎片”或要素。

作为一种民俗文化的狐狸或狐仙俗信,大约产生于北方黄河流域,目前仍主要在这一地区流行。早在先秦时代的《易经》解卦中,便以获狐为吉:“田获三狐,得黄矢,贞吉。”《山海经·大荒东经》:“有青丘之国,有狐,九尾”,注云“太平则出而为瑞也”,即以狐为太平之祥瑞。《吴越春秋·越王无余外传》更以“九尾白狐”为“王者之征”;由所谓“涂山之歌”也反映出“九尾白狐”之与婚娶“有应”、“成家成室”、“天人之际,于兹则行”之类信念的关联。意味深长的是,就出土文物资料看,河南洛阳西汉卜千秋墓壁画、河南新野出土的汉砖、四川新繁清白乡出土的画像砖、云南昭通汉画像石棺以及在山东、陕西和江苏等地的汉画像石和画像砖中,也都发现了以“狐”或“九尾狐”为祥瑞之兆的题材。

纪晓岚考狐仙之缘起,引太史公《史记·陈涉世家》,谓当时已有狐怪;引吴均《西京杂记》,谓汉代已有幻化人形之说;引《朝野佥载》,谓“唐初以来,百姓多事狐神。房中祭祀以乞恩,食饮与人同之”,俗谚有“无狐魅,不成村”;并说“《太平广记》载狐事十二卷,唐代居十之九,是可以证矣”。(60)时至明清,有“南方多鬼,北方多狐”的俗谚。狐仙信仰的延续与普及,实在与自古传承的有关传说密切相关联。

从六朝志怪小说开始,狐仙故事终于发展成为一个独特的类型,到明清时臻至全盛。干宝《搜神记》中已有不少狐仙故事。据有人统计,《太平广记》中收录了前代狐仙故事多达90余篇。蒲松龄的《聊斋志异》集狐仙故事之大成,约有狐仙故事80余篇。袁枚《子不语》有40余篇,纪昀《阅微草堂笔记》竟多达180余篇。(61)此外,尹似村《萤窗异草》、闲斋氏《夜谭随录》等笔记小说,也大多有类似描述。

《太平广记》第四四九卷引《广异记》,讲述狐狸女婿能带来钱财的故事,说这是由于它偷了天府的仓库的缘故。又有狐狸能变幻人形,自称“狐郎”的故事以及“胡博士”的称谓等。此外,还提到朝鲜信奉的“刘成神”,据说就是一只狐狸。第四五〇卷讲述杨氏有女嫁给了姓胡的,却原来是个狐狸,当时辟除狐魅的咒语为“伊祈熟肉”等。第四五一卷讲述狐狸口里有媚珠,得之为“爱药”,则天下人爱,可使丈夫发疯般地爱他的妻子。《聊斋志异》卷六的“狐惩淫”,也涉及与前述“爱药”相似的“性药”。值得注意的是,后代的狐仙、狐妻及狐媚传说,也确实逐渐形成了一种“性”的取向。

在以描写狐仙故事见长的《聊斋志异》中,狐狸的形象真可谓丰富多彩,光焰照人;其中潜藏的很多信念都很引人注目。《聊斋志异》卷一里的“贾儿”,说有狐狸姓胡,“青凤”里有所谓“胡老头”;卷二的“胡四姐”等,也都意味着“狐”、“胡”谐音相通。(62)

《聊斋志异》卷一又有“嫁狐女”,说千里之外的东西,狐狸也有能力取来,惟不敢永远据为己有;“王成”里说,在狐仙指导下做生意,可以发财。卷二“酒友”里讲,某狐狸为朋友弄来很多酒钱,并指导其做生意发了财;“遵化署狐”讲述狐狸报复的故事,它揭破窖藏库银,并使仇人蒙难。卷三的“狐妾”,能将别人家的饭菜搬来待客。卷四的“辛十四娘”,其故事结局是狐狸留下了财钱。这些都是讲狐狸和财富间的神秘关联。

《阅微草堂笔记》卷五,有某狐仙摄取或散尽孙某、刘某财货之事。卷二十一说,有人认为某家之小康,全靠狐暗中资助。卷二十三“铁公鸡”,讲某狐女报复,散去主人钱财。《夷坚志》卷四十二,也提到狐女能带来钱财。《子不语》卷二“狐撞钟”的故事,说某狐可盗窃库物元宝赠人。《续子不语》卷九“兰渚山北来大仙”,说(会稽)兰诸山上有北来大仙,曾帮陈某发财,后遭遗弃,遂报复之,要陈某为自己做道场,找座名山修庙并塑金身,方可原谅。《萤窗异草》里说,狐狸使用的穿戴均是以法术从人那儿拿来的。题为“戏言”的故事,更是具体描述了京都某公家有狐狸,能摄取东西,仆人婢女全知,一旦丢了物品,若向它祝祷,便会物归原处。

《夜谭随录》卷四讲述的故事,与“四大门”信仰中的“财神楼”颇为相似:从前,某富翁家后院有一座楼,众狐所居,已一百多年了,从其祖父开始,每月二十六日都准备一些鸡和白酒祭祀,不敢怠慢。后来,此富翁继承家业,认为这样祭祀太浪费,就停了,还出租了楼房,结果惹恼了狐狸,引起了骚扰。妻子劝他,他却大骂。一天,群狐前来告辞说,你已是全福之人,我们不提什么要求,走后也不再回来了。富翁颇为得意,却没想到从此狐狸开始把富翁的钱财偷走给别人,最后,他还是被狐狸给愚弄了。薛福成《庸庵笔记》提到,北方人以狐、蛇、猬、鼠及黄鼠狼五物为财神,民家见此五者,不敢触犯,故有“五显财神庙”,南方亦间有之。

《聊斋志异》卷一的“王兰”,说到狐狸吐纳呼吸以炼金丹之事,据说偷吃则魂魄不散,可以长生。“娇娜”则讲述了一个狐仙以口中真丹救人性命的故事。卷二“董生”中讲,由于金丹被阴曹判官收去,遂还原成一只普通狐狸。卷五“封三娘”,讲狐狸修炼吐纳之功,以求长生不老。此外,卷十二还有狐仙借“天梯”上天的故事。这些说的都是狐狸所以成仙及其成仙之后的特异。

《聊斋志异》卷五的“上仙”,讲述了巫婆“下神”的情形:稷下城南梁家有狐仙,擅长仙术,里间挂着红幕,揭幕但见壁上挂有观音像。北面墙下一几,案头设小座,高不足一尺,铺着小锦垫,说是仙人来了便坐其上。众人焚香祝祷,站成一排作揖,妇人击磬三下,口中念念有词,然后等待“上仙”,据说,此“上仙”最爱夜谈。又卷四“胡相公”也说,城南有巫婆,每日靠狐子显灵捞钱。清俞樾《右台仙馆笔记》卷十三记载,天津有所谓“姑娘子”即女巫者也,乡间妇女问病,辄使治之。巫至,炷香于炉,口喃喃不知何语,遂称神降其身,是谓“顶神”。所顶之神,有曰白老太太者,刺猬也,有曰黄少奶奶者,黄鼠狼也,有曰胡姑娘者,狐狸也,又有蛇鼠,合称“五家之神”。《清稗类钞·方伎类·巫顶神》亦记同样内容,又说:柳氏者,蛇也,灰氏者,鼠也,京津人呼为五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