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中国国民性演变历程 第二章 国民性会变吗?

记得读到过一个日本人写的帖子。他说,我们尊敬古代的中国人,看不起后来的中国人。因为古代的中国人和后来的中国人很不一样。

这话听起来刺耳,细一想确实如此。如果仔细翻阅中国历史,我们会清晰地看到,古代的中国人和后来的中国人,似乎根本不是同一个物种。从春秋、到唐宋、再到明清,中国人的性格历程如同直跌下来的三叠瀑布,其落差之大,令人惊讶。源头的中国人,品格清澈;唐宋时的中国人,雍容文雅;及至明清,中国人的品质却大幅劣化,麻木懦弱,毫无创造力。

如果你不信,我在这里可以随手举几个例子。

先说尚武精神。

春秋战国时代,那些争雄竞长的大国,个个都强悍好战。《诗经·秦风·无衣》的“注”中就说:“秦人之俗大抵尚气概,先勇力,忘生轻死。”班固在《汉书》中也说:“秦之时,羞文学,好武勇。”

当时东方大国齐国民风剽悍,百姓都是急性子、倔脾气,和今天的韩国人差不多。贵族们常常在道路上驾车相撞,国家立法也不能禁止。

连今天说着吴侬软语的吴越地区,在先秦时代也是一片气质刚劲的土地。《淮南子·主术训》篇说:“越王好勇,而民皆处危争死。”班固这样描写这片土地的尚武遗风:“(吴·粤之)君皆好勇,故其民至今好用剑,轻死易发。”

春秋时代,贵族个个都下马能文,上马能武,侠客遍地,武士横行,一言不合,就拔剑相斗。那时候的中国人,不喜欢一步三摇弱不禁风的白面书生,不论男女,皆以高大健硕为美。所以《诗经》言庄姜之美,必先言“硕人其颀”。写鲁庄公之美,必说他“猗嗟昌兮,颀而长兮”。那个时代美男子的标志是大个子,卷头发,浓胡须,最好还带点狐臭味儿。《诗经·齐风·卢令》赞美猎人,就说他“美且鬈,美且偬”,也就是说他卷发多须。同样,《诗经·陈风·泽陂》中说,“有美一人,硕大且卷,有美一人,硕大且俨”,于是令女主人公心生爱意,在单相思中苦闷不已。

我们再来看看后来的中国人。

在明朝万历年间到达中国的传教士利玛窦意外地发现,中国的男人都如此文弱。他在写给罗马的信中说,“很难把中国的男子看作是可以作战打仗的人”。他惊讶地发现,这个帝国里最聪明的人看起来都像女人:“无论是他们的外貌气质,还是他们内心的情感流露,他们看起来全像是温柔的女子。要是你对他们尊敬礼让,他们便会比你更加谦和。”居留中国的几十年里,利玛窦也看过上流社会的人打架,不过其情景却让他哑然失笑:“彼此争斗时表现出来的,也只是妇道人家的愠怒,相互殴斗时揪头发。”“他们很少残杀,他们甚至连想都没有想过这种争斗的方式。这不仅是由于他们没有什么真正的男子阳刚之气,主要是,他们大多数人连小刀之类的兵器都没有”,“这些男人不惜每天花费两个小时来梳理他们的长长的头发,考究地整理他们的服饰,他们就这样悠闲自得地打发着美好的时光。”

鸦片战争后来到中国的外国人,更惊讶于中国人的胆小。古伯察说:“傲慢尊大的、看上去颇具刚毅的中国人,一旦遇到态度坚决,意志不挠的人,马上就会变得软弱,像患了癔病。面临困难的中国人嘴里常说‘小心’,即‘胆子要小’。”罗斯则说:“中国儿童不像欧洲儿童那样蹦蹦跳跳……对武力的赞赏已经完全没有了。大男子当众啼哭而不以为耻。”

侵华日军对中国人的驯服也让人印象极为深刻。看过《南京!南京!》的人,一定记住中国人在枪弹面前的英勇不屈。但是导演并没有以日本人的视角来表达过这样的感觉:《南京大屠杀资料集》中收有日本军人的回忆。有一个日本兵十分惊讶于数千中国士兵驯服而默然地经过如山的同伴尸群,走向死亡,而毫不反抗。那个日本人说,他百思不得其解。是中国人太容易驯服,或者是中国人对死亡悟得太透?日本指挥部在处死中国俘虏时曾经日夜提心吊胆,因为日本人经常以一二百人的小分队来屠杀上千上万的俘虏。日本人担心数千俘虏一旦暴动,即使手无寸铁,也会将行刑的两个日本中队杀得一人不留。但这种情况从来没有发生过。

一个例子也许说明不了问题,我们再来看看侠义精神。

春秋时代,是中国侠文化的光芒最灿烂的时代。侠人义士们救危扶困,济人不赡;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知恩必报,赴火蹈刃;受人之托,一诺千金。赵氏孤儿、聂政刺侠累、荆轲刺秦王,一个个动人心魄的故事,演绎了那个时候男人们的壮烈与决绝,告诉后代什么叫轻生重义、生死相许。

春秋时代的侠客,最大的特点是极端重视人格的独立与平等。他们行侠仗义,不是为利,甚至不是为名,而是为了心中的一股豪气。他们如同珍视眼珠一样珍视自己的个人尊严,对“平等”两个字的珍视甚至达到了敏感的程度。“孟尝君曾待客夜食,有一人蔽火光。客怒,以饭不等,缀食辞去。”即使在座位安排这样的小事上,他们也不能容忍任何的不平等。

及至明清,“侠客”们却自愿攀附权力,沦为权力的附庸。春秋时代的侠客们天马行空,无视法律规范,只听命于自己的良心。而《三侠五义》中的侠客却个个自称“罪民”,以向权力规则屈服为荣。第四十五回钻天鼠卢方初次见到包拯,对身边的展昭说道:“卢方乃人命要犯,如何这样见得相爷?卢方岂是不知规矩的么?”于是自上刑具,而“众人无不点头称羡”。

春秋时的侠客傲视王侯,对任何人都不假辞色。而《三侠五义》第四十八回写五鼠面见宋仁宗,这些英雄好汉见到皇帝,都“心中乱跳”“匍匐在地”,所谓的“江湖自由身”与权力一遭遇,立刻显出十足的奴性。“钻天鼠”“翻江鼠”被皇帝改成“盘桅鼠”“混江鼠”这类宠物式的命名,他们也都欣然接受。

如鲁迅所说,春秋时的侠客,是以“死”为极终目的,他们的结局也确实是一个个慷慨赴死而去,而清代小说中的侠客,却个个成了地主官僚,黑白两道都吃得开。如《三侠五义》所写,双侠丁兆兰、丁兆蕙家里广有田产,实乃地产豪绅,五鼠则是陷空岛渔霸。

读《春秋》《战国策》和读清代《三侠五义》《施公案》《彭公案》《儿女英雄传》这些“侠义小说”的感觉是完全不同的。清代侠义小说已经完全成了忠君事上观念的宣传品。侠义精神受到专制伦常观念的深刻侵蚀,礼教尊卑鲜明地取代了自尊独立。鲁迅说,《三侠五义》中的英雄,表面上是侠客,实质上却是奴才,“满洲人关,中国渐被压服了,连有‘侠气’的人,也不敢再起盗心,不敢指斥奸臣,不能直接为天子效力,于是跟一个好官员或钦差大臣,给他保镳,替他捕盗”。他们“虽在钦差之下,究居平民之上,对一方面固然必须听命,对别方面还是大可逞雄,安全之度增多了,奴性也跟着加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