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4/4页)

丹青陪过气女人逛商店,通常拿一本书,但只要进了珠宝行,一本书都快看完了,过气女人还在那里挑得起劲。老板说,叫她们花够了,无聊透了,空虚到顶,自然还得离去,省得你赶她走,她一哭二闹三上吊。金卡放在谢丹青手上,买东西消费可以,总不能让她们划钱给小白脸。

过气女人是柳叶眉,长了一双勾人的丹凤眼,皮肤很白,人也苗条,在街上走还是挺有回头率的,可无论如何她身上透着一股俗气。

有时她是请闺中密友吃饭,开很久的车在一个水上的凉亭式餐厅,吃一道名叫暗送秋波的菜,其实就是鸡蛋皮包着菠菜;还有一道菜叫悄悄话,猪舌头和猪耳朵炒在一块儿。为吃这样的东西长途跋涉,有钱的女人就可以玩这种无聊游戏。

丹青坐在另一张桌子上,独自点了一份咖喱牛肉套餐,三下五除二地一扫而空,然后看书,温习功课,总之什么也不耽误。

餐厅是六角形的,不太大,她们的谈话有意无意地飘过来。

“……那个人挺靓仔的嘛,干吗不泡他。”

“嘁,一个穷小子,有什么可泡的。”

“……解解渴也好啊……”

“你渴了?”

“讨厌!”

“我想我还不至于倒贴吧……”

丹青心里堵得慌,他恨的不是她们,而是自己。

他已经重新搬回自己的出租屋,一是难免跟崩牙昌发生口角,他们隔三差五总会吵,为各种大事小事。二是满坑满谷的三级盗版碟,他也说不清楚。这些东西,他开始看时还血脉贲张,有过生理反应,不过很快就只剩下一个感觉,想吐。

实在看不下去了,便随便拿几张去交差,马上给洪富商的助手骂:“那些碟你到底看过没有?闷得老板都睡着了,拜托你每月开工出粮,敬业一点行不行?”

丹青觉得自己在一天一天变成垃圾。

南方四月的天气本应该是细雨连绵,但不知为何今年的四月总是艳阳高照,阵阵南风干燥而爽利,很多人不见得那么热爱雨季,但是雨季不来还是觉得不应该,做些无谓的抱怨。人心着实难测,就像我们每天都在骂有钱人,但又希望自己立刻摇身一变而成为有钱人一样。

这一天,丹青下了设计课,刚一打开手机,这是洪富商给他配的,便接到老板助手的电话,叫他回公司一趟。

“你,从今天晚上开始,”老板的助手这样对他说,“每天晚上去三百六十度泡吧,什么时候泡上了,什么时候收工……”

洪富商看上一个女孩,是新出炉的选美季军,而三百六十度是一个时尚酒吧的名字,平时云集着不少当红的时尚人,也是季军常去的地方。

丹青不快道:“我泡上她有什么用?我又不喜欢她。”

“当然不是要你喜欢啊,让你帮老板把她泡过来,懂不懂?”

“老板干吗自己不去?享受过程嘛。”

“你见过老板级人马自己去泡妞的吗?”

“我又不是拉皮条的。”

“那你是什么?你真以为你是房产经纪啊!退一步说,不把老板伺候舒服了你就想提房产佣金,钱要是这么好赚,还有人去当鸭吗?啃不下去都要啃。”

“我不干了总可以吧。”

“当然可以,都不捞了还有什么不可以?……不过我告诉你,泡上了老板会封红包,四位数。”

丹青还是犹豫了。

老板的助手搂住他的肩膀,语重心长道:“年轻人,说硬话有什么难?你要是不为钱,早就走了,还等到现在?!”

离开公司以后,丹青进了一家电影院,是港产的打斗片,连演两部号称双响炮,银幕上打得拳脚有声,身后的人大嚼爆米花,香气逼人,内心里空洞无物,这种感觉也不能说不好。电影演完之后,爆米花的香气再次逼人,连胃里也空洞无物了,他乘着夜色,在麦当劳买了一个巨无霸,又喝了大杯装的可乐,觉得人生还是很充实的。

晚上,丹青的行尸走肉并没有去三百六十度,而是神使鬼差地去了崩牙昌的夜总会,像是有充分的预见性那样,他目睹了崩牙昌被捕的全过程。当然,崩牙昌并不是什么大毒枭,他是作为某某某特大冰毒案的一个微小环节被带出水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