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毛贼的江湖 第四十一章 余孽未清(第3/3页)

马秋林笑了笑问着:“你指黄三的事?”

“我就不信你看不出来,不是他。”余罪道,侧眼看着老马。老马笑了笑点点头:“嗯,还有呢。”

“既然不是他,这个案子就不能这么办,这不冤枉人家吗?况且你还看不出他打什么主意吗?胰腺癌患者,今年又六十八了,看守所都不敢收这号人,回头还得放了,这样好了,作案的、替罪的、都要逍遥法外了。”余罪道,最气的地方恐怕就在于此,辛辛苦苦的,白忙乎了。他明知道女贼在哪儿,可向那么一个老人却下不了手。

“那这事你不该找我反映呀,专案组有组长,组长上面还有处长,找谁也行呀。”马秋林道。

“我找了,没人理我。都说我画蛇添足,脱裤放屁。”余罪气咻咻地道。马秋林笑着道:“那也该不着找我呀,我连职务都没有。”

“不对,是你成全了他。”余罪道。马秋林心里喀噔一一下子,停下脚步了,他异样地看着余罪,余罪憋了几天的话喷出来了:“黄三第一次严打入狱就是被冤枉的,那是一次同行火拼,起因在于杜笛被一位警察咬住了,他不得已,把黄三撂了出来,可他没有拿得出来的检举证据,于是在某位警察的默许下,他带人冲进了黄三的家里,把黄三打昏,剁了他两根手指,而且在他家里扔了几件偷到的赃物,然后报警……这个拙劣的演出最终让黄三判了十五年。”

马秋林的腮边颤了颤,复杂地看着余罪,似乎无法相信,陈年的旧事被他这么条理、清晰地捋出来,说得一丝不差,余罪眼睛同样复杂地盯着老头,缓缓地道着:

“那个警察,就是你。”